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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延保: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延保服务

宜安延保: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延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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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据多名消费者反映,在商家处购买电器产品延保服务。现消费者所用电器产品出现问题,按照商家服务流程向商家申请延保售后服务时,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延保服务。部分消费者得到商家退款承诺后,也迟迟未收到商家的退款。

投诉对象:深圳市宜安延保售后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据多名消费者反映,在商家处购买电器产品延保服务。现消费者所用电器产品出现问题,按照商家服务流程向商家申请延保售后服务时,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延保服务。部分消费者得到商家退款承诺后,也迟迟未收到商家的退款。

福田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多次催促商家配合处理消费者投诉,商家均无法在限期内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诉求:退款。

福田区消委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接到消费者对该公司的投诉47宗。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