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01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02
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30日-6月6日)
5月30日9:00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2022年福田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务必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6月6日18: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多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标志为获得“报名号”,请家长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已在各类小学就读或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4.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2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二)核实实际居住(6月7日-6月9日)
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其他志愿填报(6月7日-6月9日)
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5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六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6月10日-6月14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6月10日-6月14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验核积分。
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6月15日-16日,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5日-7月11日,7月12日-7月18日)
1.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7月11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7月11日-12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8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7月19日-7月24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5日)
7月25日上午10: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26日-7月27日)
7月26日-7月27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03
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04
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市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的儿童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部分适龄儿童可能被统筹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片区临时购房或者租房申请学位。
05
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06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9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住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如选择直升初中学校,被直升学校录取后,其学位申请住房小学毕业后继续锁定3年,共锁定9年。如不选择直升的初中学校,学位申请住房将于小学毕业当年自动解锁,实际只锁定6年,如继续以该房产申请福田区初中学校,按重新申请学校学位继续锁定3年。
温馨提示: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07
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所有空余学位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福民片区(即福民小学、皇岗学校小学部2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在香梅片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景田小学)试点共享招生制度。
(1)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2)居住在景田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景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景田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梅林片区(即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4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08
注意事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二)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避免造成损失。
(三)关于特殊儿童的报名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符合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报学区低段内的普通教育学校,学校需按要求接收。凡属今年小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可申报学区地段内学校。
2.不能适应普通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具有福田区户籍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和肢体障碍类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诊断证明等资料申请福田区竹香学校的小一学位。(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3057号;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755-82785124)。
3.福田区户籍的听力、视力障碍类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残疾证、医学证明等资料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公告为准(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16)。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
2.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4.已在小学学校就读者。
(五)申诉与咨询
1.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部门反映。若家长对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不满意,可持有学校处理意见的《福田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申诉登记。
2.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福田教育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教育”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现场咨询可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或学校服务窗口,如需电话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82918379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292819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也可拨打各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各学校招生电话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教育”——“招生入学”栏目查询),各学校对外服务窗口开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福田区
2022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6月1日9:00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少年;
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1日-6月8日)
6月1日9:00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2022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务必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6月8日18: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多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标志为获得“报名号”,请家长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已在各类初中就读或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4.各公办初中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2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5.迁居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现就读福田区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请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或网址,掌握各区招生报名政策、时间、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地区申报初一学位。
深圳市2022年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二)核实实际居住(6月9日-6月10日)
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其他志愿填报(6月9日-6月10日)
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3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四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6月11日-6月15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6月11日-6月15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验核积分。
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6月16日-17日,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6日-7月14日,7月15日-7月19日)
1.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7月14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7月14日-15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9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7月20日-7月27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8日)
7月28日上午10:00,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29日-30日)
7月29日-30日,新生到校注册。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我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部分适龄少年可能被统筹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片区临时购房或者租房申请学位。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六、学位申请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3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七、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附属第二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家长自行登录“2022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录入学生身份信息后,如选择第一志愿学校为直升学校,视为申请直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参考新生报名入学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八、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其他最多2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学校。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九、注意事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二)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损失。
(三)关于特殊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报地段初中。
2.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福田区户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障碍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福田区竹香学校咨询(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3057号;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755—82785124)。其中听力、视力障碍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等资料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
2.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4.已在初中学校就读者。
(五)申诉与咨询
1.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部门反映。若家长对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不满意,可持有学校处理意见的《福田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申诉登记。
2.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福田教育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教育”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现场咨询可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或学校服务窗口,如需电话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82918379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292819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也可拨打各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各学校招生电话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教育”——“招生入学”栏目查询),各学校对外服务窗口开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罗湖区
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此次学位申请实行无纸化+零接触
也是网上提交资料+网上验证
■网上申请时间:5月30日-6月5日
■公布新生名单:7月28日
温馨提醒:
罗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增加手机端申请功能,家长网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须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022年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学位所须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须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为正常缴交)。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须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9.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10.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租赁合同于2020年2月至5月、2022年3月至6月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有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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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适龄儿童。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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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
5月30日-6月5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19学区、20学区、24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大学区由凤光小学、未来学校、银湖实验小学组成。
▫02大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组成。
▫03大学区由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园东晓创新学校、翠茵学校、淘金山小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布心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东晓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等10所学校组成,保留现03大学区范围不变。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大望学校、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
▫06大学区由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小学部、笋岗小学、桂园小学、锦田教育集团红桂小学、桃园小学、梅园实验学校(借址桃园小学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洪湖小学等7所学校组成。
▫19大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教育集团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
▫20大学区由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
▫24大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仙桐实验小学、莲南教育集团莲塘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小学(借址罗外初中提前招生,待学校建成后搬回)、莲南教育集团安芳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芳小学、罗外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保留原25大学区范围不变。
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5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大学区内学校数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须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
6月6日-6月12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须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13日-7月10日。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积分/类别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届时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
7月28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三)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2022年秋季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四)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户籍其他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桂园路94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看。
(五)罗湖区户籍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须进行“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其中,智力、精神类(自闭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本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罗湖区星园学校)咨询评估事宜(电话:25120536);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到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咨询评估事宜(电话:89468060)。经过中小学校审核认为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且有争议的,由罗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再次组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经过再次评估不接受的,转介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最终给出入学建议。
(六)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然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继续”,即可导出并打印,不须加盖社康公章,可在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须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七)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八)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
小一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
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二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罗湖区
2022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学位所须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须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同正常缴交)。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须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9.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10.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租赁合同于2020年2月至5月、2022年3月至6月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有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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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适龄儿童。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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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
5月30日-6月5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4学区、11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学校、教科院附属学校、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梅园实验学校(学校未建成,初中部暂不招生)组成。保留原01大学区招生范围不变。
▫02大学区由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翠园东晓创新学校组成。招生范围为原松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布心中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组成。招生范围为原布心中学招生范围。
▫11大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罗湖中学组成。
▫13大学区由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的翠园初级中学、翠园实验学校(不含13A)组成。
注:
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为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③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④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⑤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3.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本区初一学位(5月30日-6月2日资格审核)。
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本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②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③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30日-6月2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短信通知)于6月5日前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4.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须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5.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
6月6日-6月12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须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13日-7月10日。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积分/类别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符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届时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
7月28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三)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2022年秋季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四)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初中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户籍其他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桂园路94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看。
(五)罗湖区户籍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须进行“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其中,智力、精神类(自闭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本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罗湖区星园学校)咨询评估事宜(电话:25120536);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到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咨询评估事宜(电话:89468060)。经过中小学校审核认为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且有争议的,由罗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再次组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经过再次评估不接受的,转介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最终给出入学建议。
(六)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然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继续”,即可导出并打印,不须加盖社康公章,可在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须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七)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八)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
初一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
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两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如果你对申请学位有疑问
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
可向学校或教育局
招生服务窗口递交
《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
寻求解释和帮助
(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
和教育局索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
点击“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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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
22185748(民办)
投诉电话:22185713
来源:幸福福田、新时代新罗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