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2021-11-26 10:2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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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要来啦!11月24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是深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利契机,也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必然要求。

深圳是全国最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城市、森林覆盖率最高的一线城市。目前,深圳全市记录到维管植物206科928属2086种,本土野生种199科858属1916种,本土陆域野生脊椎动物41目142科585种,森林覆盖率39.78%,走在全国同等级城市前列,构建了生物多样、万物和谐的宜居家园。如何更好地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增进群众生态福祉?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个重要抓手。

林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从河长制、湖长制,再到林长制,突出的是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变革,凸显的是党政同责、主体责任。林长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让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健全的责任体系、完善的长效机制、全面的督导考核机制来保障。《方案》立足深圳特色,内容丰富、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以问题为导向,可量化考核,改革成色十足,是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创新之举。

林长制是一项探索创新,更是一项改革引领。这也是继“河长”“楼长”“桶长”等之后,深圳新添一个带“长”的职务。“河长”“楼长”“桶长”等角色不同、任务不同,有些已经在全市铺开,有些还在街区进行试点,但都是深圳创新社会管理中涌现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新生事物,并在实践中逐渐将其制度化。这些创新举措,对于提高管理效能、预防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全面推行林长制也应立足深圳作为超大型城市发展阶段的现实和特点,发挥体制优势和改革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以取得扎实持久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全面推行林长制上走在前列,继续擦亮深圳生态名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庄媛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