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擦亮眼睛才能“避坑”
2019年4月9日,在全国扫黑办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规定了“套路贷”的司法定性,列举了“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的通常表现形式,确保了扫黑除恶于法有据、有法可依。
而2020年7月29日,#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犯罪集团案宣判#的消息也上了热搜。当“软暴力”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不少人才深刻认识其严重性。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提醒,当急需用钱或者资金周转不开需要进行网络借款时,借款人有必要练就一双避“坑”慧眼:
首先,要看清向谁借款。在网络借款时,应当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或贷款公司。金融机构需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金融许可证,才能经营金融业务;
其次,必须看清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国青年报(整理:陈垠杉)综合中国之声、澎湃新闻、中青报此前报道、网友评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