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升级!深圳二手房“降温”!但租房“热”了……
2020-09-23 08:08
来源: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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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升级!深圳二手房“降温”!但租房“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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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全文22303字。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二手房价格引导制度,对价格异常波动项目建立“警告”机制;建立二房东备案机制、建立租房参考价发布制度等,对“捂盘惜售”、抱团炒作房价、二房东违规操作、任性拉抬租金等房地产乱象作出针对性规范。

《征求意见稿》重点

1、存量商品房项目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给予提醒告诫。

2、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定期发布深圳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信息。

3、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

4、银行监管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以及租金消费贷等房屋租赁金融业务的监测、监管。

5、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6、自然人转租房屋间数达到10间及以上的,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进行备案。

7、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深圳市辖区内商业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签订租赁资金监管协议。

8、委托人委托挂牌的房地产价格明显超过该房地产所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该房源。

9、销售商品住宅的,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

10、打击“捂盘惜售”,明确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售价格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十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一次性公布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销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销售。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