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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7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水产制品、饼干、调味品

2019-12-30 22:05来源:深圳新闻网

元旦进入倒计时啦

有一种幸福叫“吃吃吃”!

不过

过年的食品这么多

质量又参差不齐

我们能放心吃吗?

跟食安君一起

来看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的新一期食品抽检通报

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

(第四十七期)

本次共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844批次,涉及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5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6187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

本次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本次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

包含水产制品、饼干、调味品等类别

奶香小馒头

在本次抽检中,有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奶香小馒头。

受检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杨斐香粥坊

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不合格项目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应≤0.075g/kg。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造成一定的伤害,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及低免疫力人群。

消费者要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在选购食品时切忌盲目追求产品卖相,注意荤素合理搭配、营养均衡。

香酥味鱼皮

另有水产品3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香酥味鱼皮不合格。

受检单位为深圳市泉源行实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

不合格项目解读—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水产品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动物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应≤4.0μg/kg。一次过多摄入含N-亚硝基化合物超标的食物,会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Q:

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怎样处理了呢?

A: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最后

食安君还是要提醒大家

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

环境卫生的餐馆

学会看“笑脸”选餐厅

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抽检通报原文。

编辑整理:深圳食事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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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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