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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路口两车发生猛烈撞击 只因后车司机危险驾驶(视频)

2019-07-01 09:34来源:深圳新闻网

执法现场视频

深圳新闻网2019年7月1日讯(记者 郑晓鹏)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炎炎夏日,下班之后与同事们聚餐喝小酒,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但饮酒归饮酒,酒驾这种事可不能干,否则就跟下面这位兄台一样!

2019年6月20日21时37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福田区红荔路红荔金田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执勤民警发现粤B号牌小车驾驶员李某浑身酒气,走路也摇摇晃晃。

经现场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06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04.6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李某供述,6月20日傍晚,其与公司同事一起在福田区振兴酒楼聚餐,期间喝了些啤酒。饭后,李某便独自一人驾驶粤B号牌小车从振兴酒楼旁的路面停车场出发准备回家。

当李某行驶至福田区红荔路和金田路交叉红绿灯路口时,由于其车速很快,导致其驾驶车辆与一辆正在等绿灯的小车猛烈撞击后,车辆失控继续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李某自称其与对方车主协商,因为发生事故自己很紧张再加上自己喝醉了,就让同事过来帮忙处理,随后对方车主报了警,交警到达现场将其抓获。

肇事车辆

李某表示自己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因为喝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自己开车了。现如今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车危害多,在酒精的作祟下人的意识、精神、动作、反应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酒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深圳交警“猎虎”行动持续在线

“醉猫”们可不要试图违法

交警已经蓄势待发咯

在每一个你可能出现的各个路口

等你!等你!等你!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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