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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违建领证、连续买卖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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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违建领证、连续买卖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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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深圳的小产权房似乎在悄悄破冰,有人问:深圳小产权房的春天来了吗?

律师:小产权房不能过户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收到判决数后,张茂荣律师代表团队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不同于违反规划、没有报建手续、没有取得房地产证的其他小产权房,涉案绿本房初期也属于违法建筑,但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申报确权发证后,使用权即合法化,转让合同有效;

“《若干规定》虽然规定除市政府另有规定外,违法私房确认产权后不得买卖,但该禁止性规定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层级,且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张茂荣律师强调,绿本房不能过户的事实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涉案房屋为绿本非市场商品房,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过户登记行使的是行政管理职权,限制的是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只对引起房屋物权变动的合同能否继续履行构成影响,并不能影响对合同效力的判断。

张茂荣律师解释说,合同具有相对性,连环合同后手合同效力与前手合同无关。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九条规定,房屋连环买卖中,前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不影响后手买卖合同的效力,涉案三份《私宅转让协议书》效力相互独立,即便第一手买家拖欠原告购房款,后手买家也不负有连带责任;

律师忠告:违建交易风险依然存在 购买需慎重

既然违建都开始合法化,“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也逐渐被法院认可,那么是否意味着“小产权”的买卖应风云际会,应抢先出手呢?

张茂荣律师表示,转让合同有效,购买依然有风险。“虽然绿本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有效,但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始终无法登记在买家名下,合同客观上无法全面履行完毕,拆迁时也会遇到障碍,建议还是谨慎购买。”

廖彬律师的答案也是“否”。

廖彬分析说,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可以领证合法化。很多违法建筑是可以拆除并罚款的。即使不拆除,也可以没收的。只有符合新两规的违法建筑才可以通过处理合法化。

“其次,并非所有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诉讼都认可买卖合同的效力。我们看到的案例是最新的案例,是逐步发展到今天的。而且,现今法院如此裁决也是有条件的。”廖彬表示,第一个条件就是经过违建处理,取得国有土地上的合法产权。因此,如果交易的小产权房未进行违法建设处理,法院驳回起诉的可能是存在的。必须等到行政部门处理确定产权后才进行处理。如果小产权房不属于可以依据新两规处理的违法建筑,比如最新建设的违法建筑,可能被拆除的,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进一步说,即使小产权房的合同被判定有效,并非所有建筑处理后都能转变为商品房并进行产权转移登记。“房屋可能依然登记在违建人名下,那么违建人可能一屋二卖、抵押等。这些都会引发新的风险。”

“因此,买卖小产权房依然要慎重”,廖彬律师提醒说。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