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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部门积极响应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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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部门积极响应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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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部门积极响应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深圳政府部门加大政策宣讲送服务上门

深圳特区报2018年11月20日讯“市经贸信息委将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与有关部门一起送政策上门,通知到每一家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一个都不落下。”昨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葛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9月的资助已经拨付给供电局,供电局正在给各受资助企业“充值”,今天收取各企业电费时会先扣除资助金额。

葛亮说,最新出台的《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亮点多,力度大,覆盖范围广,符合资助的企业15306家。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以往的扶持政策,新政策手续更加简便:享受资助的工商业企业不需要向政府部门或供电企业申报资助;每月工商业企业缴纳电费时,上月资助金额由财政代缴,剩余部分由客户自己缴费(或供电企业自动从客户银行账户划拨);财政代缴的部分供电企业会自动在向用户收取电费时予以扣除。

目前,市统计局、市交委、市科创委、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参与了资助企业名单的确认工作,市经信委和市供电企业已密集匹配并仍在补充匹配资助企业,市财政委为本次降低用电成本资助做好了资金保障。今年前9个月的资助已拨付给供电局,供电部门今日收取部分匹配成功的企业电费时就会先扣除资助金额。由于今日是缴电费的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先自查电费账户,如果发现扣费中有明显的资助,就属于此次第一轮受惠的企业。

葛亮透露,今年10月份的用电资助将在本周拨付供电企业,供电企业12月初会登记到企业缴费余额里,预计在12月5号开始下发的电费通知单里显示。

需要提醒的是,新政策要求:工商业企业在供电企业登记用电手续时,户名有用电户名和结算户名;用电户和结算户不一致时,以结算户为准实施。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部分企业自身的原因,真正匹配成功的企业不到符合资助企业名单的5成,这意味着大部分实际用电企业和结算户名称不一致,应及时到供电部门办理结算户名变更。

葛亮表示,将加大政策宣贯力度,近期把精准名单下发到各区,与各区经促局和供电部门一起进行政策宣讲的同时,一家一家通知企业,核实企业享受政策的情况,对符合条件而没有享受资助的企业予以政策提示,促成企业结算户名的变更等,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市经贸信息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节能监察处),电话:0755-88101995

邮箱lichan@szjmxxw.gov.cn。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吴德群)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