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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出台,快递柜“执意”收取逾期保管费还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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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出台,快递柜“执意”收取逾期保管费还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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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如今,快递几乎成了人们生活离不开的一部分。快递柜的出现,在方便快递员的同时,也给不能随时收件的市民提供了许多便利。

快递员不打电话不送件

600元的粽子在快递柜发霉

晶报记者就收费的原因采访了几位速递易用户。曹女士告诉记者,第一次被速递易收取保管费,是因为自己的手机根本没有收到取件短信。"我的手机有屏蔽垃圾短信的功能,可能短信被屏蔽了。"她还向记者讲述了因没收到短信带来的麻烦事。今年端午节前,她网购了600多元的粽子,打算邮寄到深圳后分赠亲友。可端午都到了,粽子都不见踪影。最终通过卖家才辗转联系到派件快递员。这时从柜中取出的粽子早已发霉变质。而派件快递员以看不清电话地址为由,始终没有联系过她。还有诸如椅子之类的大件快递,许多快递员也不愿送上楼,直接放在快递柜旁。

市民意见:取件短信应由收件人确认收到

今年5月1日新的《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其中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条例明确了快递员有责任将快递送到收件人手上,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存放在快递柜的做法属违规行为。

然而条例的出台并未见成效,许多市民并不知道这一条例赋予自身的权利,也很少有人会付出时间成本利用条例维护自己的权益。快递业务员也鲜见主动遵守条例规定。"我发现只有京东和顺丰的快递员会送货上门。"曹女士说。她表示,能够理解快递员的辛苦,对于不能随时收件的市民来说,将快递放在快递柜也并无不可。但是她认为,快递员或快递柜发送的取件信息,应经过收件人"确认收到"后,才能视为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快递柜。应提供取件通知确认服务,否则应当面验收。"现在垃圾短信这么多,看不到短信,或看得不及时,都有可能错过取件通知。若是贵重的或生鲜物品,不送到家很耽误事的。"曹女士向记者展示微信公众号上的丰巢取件通知,取件码很不起眼,点开通知是广告页面。而速递易的短信则是被拦截到了垃圾箱。

■律师说法

快递员若未通知收件人

保管费应由快递公司承担

针对快递柜收费问题,记者采访了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兰,她为记者分析了保管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

首先,针对快递柜经营商该不该收费,她认为,快递柜的出现为快递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小的助力,它让终端的快递员们节省了很多派件时间,免去了快递员多次派件的辛劳,快递柜有它存在的价值和空间,快递柜经营商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因此收取保管费合法、合理、正当。

那么,如果快递柜该收费,应当由谁支付呢?她指出,这一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有四方主体:发件人、收件人、快递公司、快递柜经营商。这四方的关系分别是:发件人与收件人形成的或买卖或赠与或其他的合同关系;发件人与快递公司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与快递柜经营商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快递柜经营商与收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

当收件人的收货地址直接选择了某快递柜时,则快递柜经营商与收件人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产生的超期保管费用由收件人承担。"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前提是,快递员要及时通知到收件人,物品已经投放至快递柜。"郭兰说。

当收件人的收货地址并未选择快递柜时,则快递员不应当将物品投放快递柜,而应当送至收件人指定的地址。若快递员未通知收件人便将物品投放至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当然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当收件人不在指定的收件地址无法接收快递时,为了免去快递人员再次派送的麻烦,收件人同意投放至快递柜时,可以投放至快递柜。郭兰解释道:"但此时并不是收件人与快递柜经营商形成的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快递公司与快递柜经营商形成的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因保管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承担。"

晶报记者李婷菊 /文金羽泽 /图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