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赠“第三者”财产 另一方能要回吗?详解民法典

2025-02-25 08:3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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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私赠“第三者”财产另一方能要回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但当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另一方是否能够要求返还呢?司法解释也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不仅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更是一种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司法对此坚决予以否定和摈弃。为此,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另一方主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举个例子

·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背着小红给“第三者”小王送了10万块钱。小红发现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小明的赠与行为无效,并有权要求小王返还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王丹:在无过错的配偶和破坏他人家庭的婚姻之外的第三者之间,我们要坚决地保护无过错配偶一方的权益,这是我们旗帜鲜明的一个原则。

司法解释明确:在夫妻关系内部,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因此导致离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王丹:也就是说财产返还给夫妻双方之后,在夫妻内部分割的时候,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可能完全分不到财产。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过错的,还要对无过错的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样一个责任。

双方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司法如何考量?

此外,在子女抚养方面,解释还规定,离婚时,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的,作为对其不利因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