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圳”行动|守护海洋生态 突查大鹏陆域海水养殖基地
2024-12-04 22:5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人工智能朗读:

生态“圳”行动|守护海洋生态 突查大鹏陆域海水养殖基地

深圳新闻网2024年12月4日讯(记者 范洋航 牛耘 曾思达 刘惠敏)深圳这座城市,因海而生,向海而兴。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94平方公里,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案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实现对海洋生态的精细化、规范化环境监管,12月3日,深圳新闻网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处、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开展生态“圳”行动执法直播,突击检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深圳试验基地。

何为“陆域海水养殖”,指利用盐度超过5‰的咸淡水和海水进行水生经济动物养殖的生产活动。通俗来讲,即为在陆地上利用经过处理或引入的海水进行各种海洋生物养殖。这些企业、研究所通常拥有特定的养殖设施,如养殖池、养殖车间或养殖网箱等,用于培育、繁殖和收获海水鱼类、虾类、贝类等水生经济动植物。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通过排放含有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养殖尾水,以及未完全利用的化学药剂、饵料和生物粪便等污染物,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深圳试验基地主要开展水产科学技术研究试验,业务包括海洋渔业增殖养殖技术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研究试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繁殖与保存等。此次执法,执法人员将对基地的污染治理及排放情况,企业的环保手续、养殖资质,养殖情况,养殖尾水处理和排放情况,企业养殖许可证有效性及规章制度、苗种采购、投入品、用药情况等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企业的斑节对虾养殖车间,对其养殖密度、投喂饲料、养殖尾水的处理设施等进行检查。基地相关负责人介绍,斑节对虾从产卵孵化到出苗大概2个月一批次,时间节点到后,便会将车间培育的虾苗转移到外塘进一步养殖。在此期间,无论是养殖密度、饲料含量、养殖尾水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对环境产生污染,基地对此也尤为重视。经初步排查,基地养殖证,水产苗种许可证齐全,养殖车间的斑节对虾符合证书规定的养殖范围。执法人员核查其饲料含量与水产养殖投喂记录,在养殖过程中投喂的饲料均未含国家禁用、停用的化合物,如洛美沙星、孔雀石绿等。养殖尾水收集设施完善,总体符合规定。

通过执法人员现场介绍,我们了解到陆域海水养殖相关企业、研究所养殖尾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氮和磷。基地尾水处理负责人表示,其养殖尾水的处理工艺主要采用生态处理方式,即在养殖端投入利生素、乳酸菌、光合细菌、丁酸梭菌等微生物制剂进行原位处理,减少排污,之后设有集污池收集养殖尾水,养殖尾水在集污池沉淀后,上层水被水泵抽到生化池,再通过填料曝气池-毛刷曝气池-斜管沉淀池-生态沟渠-末端生态净化池处理过后排出。值得一提的是,养殖尾水处理系统中沉淀池残留的淤泥主要为科研养殖过程中的残饵和鱼虾的粪便,属于可利用资源,基地会定期抽取尾水处理系统中的淤泥直接用于基地绿化种植施肥。执法人员对其各养殖场所进行依次排查,对尾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经初步检查,均符合相关要求。

随后,执法人员对基地所产生的经处理后的养殖尾水进行采样检查,进行现场测定,其中废水氢离子浓度指数(pH)在正常范围内,固体悬浮物浓度(SS)、化学需氧量(COD)、氮含量及磷含量需后续等实验室出具相关数据。

在检查台账的过程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了生态部门在近年来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的行动和成效。一是联合规自、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五部门组成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新机制,签订了《大鹏新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治理合作备忘录》,并按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联合海事部门开展了全市首次陆源污染海域联合应急实战演练,加强了陆域与海洋之间的应急联动,更好地保护新区海洋生态环境;三是在海岸线布设了无人机机场,借助专业领先的飞控系统、合理预设近岸海域巡查航线,实现了对新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全覆盖自动监管。

本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联合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深圳试验基地开展陆域海水养殖专项执法中,总体来说符合规定,但仍存在台账不够细致的问题,已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改正。

接下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优化涉企监管方式。一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借助海洋生态环境共享信息机制,与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重点加大对疑似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和无人机巡查发现异常点位的检查力度,实现对大鹏新区近岸海域及海岸线的有效监管。二是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十条措施。通过优化执法检查频次、提供惠企服务、加强专业指导等措施,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环境治理能力,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厚植“执法为民”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十条措施,通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方式的“微改革”,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大成效”。

深圳市海洋执法支队也将继续加强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度聚焦入海排污口、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以及采砂船、工程船等重点船舶,增加巡查频次和力度,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对近岸海域造成污染。此外,还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举办海洋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市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海洋保护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的良好氛围。

[编辑:叶梅 周浩桦] [责任编辑:单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