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政企通|可减按15%税率 河套合作区又有了新的惠企政策
2024-04-10 23:4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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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政企通|可减按15%税率 河套合作区又有了新的惠企政策

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10日讯(记者 赵文硕 林恒鑫 王斯涵)2024年年初,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详细解读此项惠企政策,4月10日,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企通”在线访谈活动邀请深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江涛做客直播间,与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为企业提供专业解读。

“政企通”访谈活动现场。(林恒鑫 摄)

优惠目录涵盖4大领域,12项核心技术

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涵盖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科学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等4大领域,12项核心技术,33项具体内容

其中“科学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进一步细分为科研机构的运营、标准化组织的运营、技术先进型外包服务机构的运营等三小类,在科研机构的运营技术领域,包括了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平台的运营等。

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

据介绍,申请此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主营业务为《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且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杨江涛补充说,对总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杨江涛表示,希望此次访谈活动能够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创新要素的集聚力,让更多符合政策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应享尽享。企业可以关注深圳市财政局或深圳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公告或通知,福田区税务、财政部门将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编辑:张玲 马丹] [责任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