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醉驾入刑标准“升高”,宽严相济的司法进步
2023-12-29 19:5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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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观察|醉驾入刑标准“升高”,宽严相济的司法进步

12月28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醉驾处罚新规”正式实施,之前2013版的老意见正式废止,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醉驾入刑标准的调整,血液酒精含量由80mg/100ml调整到了150mg/100ml。

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调整?这一次的调整,可以看作是对此前专家呼吁的“每年大概有30万人因醉驾入狱”而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的回应。一方面,从“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不过,由于旧版醉驾一律入刑的标准,2020 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28.9 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 25.9%,危险驾驶罪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罪,比盗窃罪高出 1.71 倍。对此就有专家指出,高居不下的发案量极大地占用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另一方面,“醉驾犯罪标签化的附随后果远远超过刑罚本身惩罚的严厉性”被热议,“醉驾一回、坑了三代”成坊间俗语。醉驾被定罪之后,当事人需要承担除刑罚之外的附随后果,刑事案底伴随一生,不得从事军人、公务员等职业,其子女在报考公务员等职业时也会受到牵连,波及面不可谓不广,由此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也值得关注。那这样的调整是否意味着放宽了醉酒驾标准?并不是。数字的变化也有具体的划分,《意见》明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意见》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范围也做了详细的解释,由抽象变得具体可感,不再让人雾里看花。

那是不是以后多喝几杯也没事了?是不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多喝两瓶啤酒、多喝三两白酒才能达到最新的入刑标准?也不是。在规定十五种情形需要从重处理的基础上,《意见》还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醉驾情形,其中,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那就触及底线了。所以这份新规其实是在之前一刀切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精准化了,它让你醉驾达到的后果与你的受罚程度又接近了。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醉驾标准的调整,从“一刀切”变成“一刀一刀切”,在于用较少的司法资源取得较为理想的治理效果,兼顾醉驾入刑的必要性和均衡性,这是宽严相济的司法进步,也能形成多层次、立体的醉驾治理体系,最大限度预防犯罪和保障公众的权益。但公众对于后续可能出现的执法漏洞的担忧,也考验着公安机关公正与严格执法的能力,治理更需久久为功。

评论员:梁煖、靳家兴

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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