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隐性加班何时休?
2023-11-11 17:23
来源: 深圳新闻网
人工智能朗读:

深网观察|隐性加班何时休?

下了班还得微信办公、线上开会,算加班吗?能不能拿加班费?据报道,日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员工张晨拿到了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她4.5万元。张晨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公司常在休息日通过微信工作群布置工作,要求当日限时完成。

这份判决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件慰藉心灵的好事,但对于多数打工人来说,是一件难事。首先,在上述张晨诉公司一案中,就涉及企业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情况。员工无法在考勤系统申报加班时间,公司也不安排事后调休。用人单位默认隐性加班、没有执行与员工加班时间相匹配的规章制度,给员工的举证维权加大了难度。

其次,在法院判决中,对于工伤的认定也存在分歧。2020年,石某在工作日的19时40分左右突发疾病倒地,120到场后宣告死亡。发病前,其正和同事、客户通过微信洽谈工作。但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当地社保局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直到二审时,才被认定为工伤。

二审释法时指出,职工下班后继续占用个人时间线上处理工作事项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该二审判决突破了《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传统认定,依据事实做了顺应互联网办公趋势和变化的认定,是给打工人的一颗定心丸。在被认定为“加班”的判例中,“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和“提供实质工作内容”通常成为两个关键判定要素。不过,个案的判决,对于后面的类似案例虽说具有参考价值,但是也凸显出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于隐性加班和工伤认定,还是缺乏较为清晰的界定。

要遏制隐性加班,关键在于强化判决中的法律适用。如果能深入研究这些案例,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在线上办公越来越普遍,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高度混合的当下,进一步扩大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概念以及工伤认定的覆盖范围,无疑能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具体的指引,让劳动者在遭遇隐性加班时,可以对关键的电子证据留个心眼,做保留备份。有了规范,就有了明确方向和一定保障。用人单位也要反思,有没有及时为员工规定工时之外的加班支付报酬或者提供调休?相关制度有没有执行到位?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需要多方合力,才能一步步行稳致远。

出品人:蓝岸

总策划:肖刚

评论员:梁煖

观察员:陈致远

剪辑:梁煖

[编辑:郑晓鹏 王容] [责任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