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罗湖法院现向社会发布被执行人悬赏公告,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经本院查实,成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或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罗湖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一定金额或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赏。
本院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
公告(一)

被执行人:陈少刚
身份证号码:
4408031957****2911
身份证住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观海路9号802房
执行案号:
(2018)粤0303执3034号
执行案由: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陈少刚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4924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刘*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陈少刚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的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向提供该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20%的赏金,相关的悬赏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联系人:刘法官、欧阳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403385
悬赏
公告(二)

被执行人:夏福军
身份证号码:
4325031979****5072
身份证住址:
湖南省涟源市七星街镇青名村胡家组
执行案号:
(2020)粤0303执14978号
执行案由: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郭**与被执行人夏福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本金6万元及利息等。因被执行人夏福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郭**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夏福军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悬赏条件及金额:
申请执行人郭**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举报人向本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夏福军的财产线索及下落,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向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联系人:黎法官、徐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411187
悬赏
公告(三)

被执行人:龚苏群
身份证号码:
3601041962****0029
身份证住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干家大屋22号
执行案号:
(2021)粤0303执恢68号
执行案由: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韩*凤与被执行人龚苏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250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韩*凤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龚苏群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龚苏群的行踪或去向,经查实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将悬赏金额人民币3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龚苏群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予以奖赏。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线索的兑现悬赏金。
联系人:刘法官、欧阳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403385
悬赏
公告(四)

被执行人:卓嘉焯
身份证号码:
4415221993****337X
身份证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兴花园35栋706
执行案号:
(2020)粤0303执13731号
执行案由: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卓嘉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84936.6元及相关利息。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陈**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卓嘉焯名下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卓嘉焯名下财产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联系人:卢法官、李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528480
悬赏
公告(五)

被执行人:叶振忠
身份证号码:
4416221984****1335
身份证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凤凰雅居1栋1座8J房
执行案号:
(2020)粤0303执9359号
执行案由: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崔**与被执行人叶振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0年12月12日为人民币1029344元及相关利息。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崔**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叶振忠名下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叶振忠名下财产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联系人:卢法官、李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528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