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所谓我的“非法入境”就被处理好了。
万万没想到,前面都只是迷雾弹。
对方发给我一个“案件编号”,称可以为我开放一个临时登录入口查看我的案件信息,结果一打开,跳出一个贴有我身份证照片及详细个人信息的“通缉令”,称我涉嫌洗钱。
若我要自证清白,必须对我名下财产进行登记和清查。让我把可查财产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中。
在骗子的话术控制之下,我一步一步按照他们的要求,转走了近3万元。
这是我犯的第三个错误:涉及金钱和所谓“安全账户”的都是骗子,但我当时并没反应过来。
骗子冒充的“检察官”以部分借贷平台涉嫌与此案件有关为由,要求查看我在各个线上借贷平台的额度,并再次诱骗我进行贷款和转账,我被“负债”2万余元。
而在整个被骗的过程中,我被对方以“案件涉密”为由,多次要求转移场地,最终转移到了某商场的电梯间,并在整个过程中,应对方要求开启了“屏幕共享”,导致了个人信息的进一步外泄。
这是我犯的第四个错误:当对方要求转移至安静无人地点时,一定是有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