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征求意见!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将体系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21-12-20 15:55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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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法征求意见!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将体系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2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22年1月17日前,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新立法,明确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均纳入不动产登记,对继承、遗嘱、遗赠不动产登记和居住权等进行完善,或将体系性解决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不动产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确认与公示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基石的基础,在保障交易效率与安全、维护群众财产权益、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中具有重要作用。

《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于2017年列入深圳立法预备类项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历时4年,多次修改,形成《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

新条例共七章122条,包括:总则、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与其他登记(一般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的登记、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涉及不动产登记目的、概念、登记对象、登记权利类型、登记程序、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内容。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