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陈冬平:“文化自信”在语文核心素养中起着统帅和指引作用
2022-12-12 13:44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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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陈冬平:“文化自信”在语文核心素养中起着统帅和指引作用

编者按:陈冬平对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进行了自己的逻辑排序,他认为,虽然“文化自信”在其中起着统帅和指引作用,但这四个方面又是互为基础、互相支撑、彼此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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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语文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呢?不少专家、学者和语文教师都对此作了解读。在此,我也谈一点初浅看法,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语文核心素养之间属于“总与分”的关系

我发现,不少专家、学者、语文教师在解读核心素养的时候,把“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看作一个整体中的并列关系。我的理解有点不一样。

本人认为,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应该分成两个层次,“文化自信”属于一个层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属于一个层次。我们从文本中使用的“和”字就可以看出来,这里用“和”而不是顿号(、),表明编者的意图是要将“文化自信”与“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分开来,特别强化“文化自信”在课程育人中的地位和作用。

那么“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这四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我的理解是,它们之间应该属于总分关系或从属关系。“文化自信”是“总”,“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是“分”。因此,不论是从词语本身的含义,还是从语文教学实践来看,“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之间都应该是“总与分”的关系。

至于“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呢,我觉得应该属于并列关系。当然了,这三者之间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递进关系。

语文核心素养之间属于“先与后”的关系

“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之间,还属于“先与后”的关系,就是说,“文化自信”是“纲”,在先;“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是“目”,在后。纲举而目张。

“文化自信”是首先必须确立的,这就告诉我们的学生,不论是在学习和接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时候,还是在学习语文教材、阅读指定的必读书目和相关课外读物的时候,必须“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坚定信心”,这是一个重要前提。

然后,“通过语文学习,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关注和参与当代文化生活,初步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备比较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有了坚定的文化自信,再来开展和进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方面的训练、培养与习得,就会水到渠成、融会贯通、事半功倍。可以说,前者为后者指引方向,后者为前者提供实证。

“先与后”的关系,不能机械、固化理解。这里的“先”与“后”,可以相互转化,互为因果。一是树立了“文化自信”,再来培养和习得“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语文能力。二是通过“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语文实践活动,达成“文化自信”的目的。

语文核心素养之间属于“道与术”的关系

“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之间,还属于“道与术”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文化自信”属于“道”的话,那么,“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就应该属于“术”的范畴了。“道与术”,也可以理解为“本与末”的关系,“目的与路径”的关系。

我们简要回顾一下从恢复高考到现在的语文教学改革进程,从抓“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到重视“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再到目前的核心素养“四方面”——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明显体现出语文教学从单纯重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到重思想、情感教育与语言、思维能力培养与习得并重的转变。

基于以教书为内容的“知识与技能”属于“术”,属于“末”;基于以育人为目标的思想、情感、审美教育等属于“道”,属于“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执本而末从。

以上一点不太成熟的思考,主要是基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基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成长规律,生活阅历、思维能力等,基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语文学科独特的育人功能”和“语文教学的育人价值,突出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把立德树人作为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清晰、明确地体现教学目标的育人立意”等。

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虽然我个人认为,“文化自信”在这其中起着统帅和指引作用。但是,这四个方面又是互为基础、互相支撑、彼此成全的。最为基础的是“语言运用”,最为重要的是“文化自信”。“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则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关于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还有很多,关键是在语文教学实践中如何贯彻落实。让我们的语文课紧跟时代步伐,为彰显以文化人的育人导向,既正确理解语文核心素养中四个方面各自的地位和独特作用,又把握好四个方面整体交融的特点,在教学实践中既有所侧重,又融为一体,对标“育人”,整体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编辑:胡津玮 王容] [责任编辑:葛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