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某供述,10月5日晚,张某驾驶车辆带着其同事和朋友,在一家餐厅吃饭饮酒,随后张某驾驶车辆载着同事和朋友去买奶茶,接着张某便驾驶车辆载同事回去,途经吉华路上水径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2021年10月6日0时0分许,执勤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这也是深圳交警反复强调
不可以饮酒后驾驶的原因
饮酒影响驾驶操作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牢记“喝酒不开车”,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酒驾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或83333333进行举报。
举报有奖
深圳交警将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以鼓励市民发现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后及时向交警举报。
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金额没有上限,举报内容属实的都将给予奖励。
来源于:深圳龙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