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平常的夜晚,车辆正在有序驶过路口,突然,一辆黑色小车撞上安全岛,“砰”“翻车了”。
2021年10月10日22时56分许,深圳交警接报警称:在龙岗区龙翔大道与龙飞大道交汇处,有一小车撞到安全岛,车辆侧翻,现场有人受伤。
接警后,龙岗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路口处“躺”着一辆撞至变形的粤B牌黑色小车,周围散落着玻璃渣和车体碎片。
(事故现场)
现场确认无人伤亡,这让执勤民警松了一口气,但当找到该车驾驶员刘某时,身上散发的酒气却让民警起疑:这可能不是一场意外!
随后,执勤民警将刘某带至安全地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某,经检测,刘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2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醉酒驾驶,确认无疑。
让我们来看看监控镜头记录的事故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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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某供述,10月10日20时许,他一个人在陂头背村的一家饭店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二两洋酒,23时许他驾车返回,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事故多
刘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已进一步调查处理,刘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醉猫”在前,交警在后
酒后驾车你就别想逃
2021年10月5日23时39分许,龙岗交警在龙岗区吉华路水径路口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号牌为粤DA***H小型轿车的张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执勤民警将张某带至安全地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张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张某供述,10月5日晚,张某驾驶车辆带着其同事和朋友,在一家餐厅吃饭饮酒,随后张某驾驶车辆载着同事和朋友去买奶茶,接着张某便驾驶车辆载同事回去,途经吉华路上水径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2021年10月6日0时0分许,执勤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这也是深圳交警反复强调
不可以饮酒后驾驶的原因
饮酒影响驾驶操作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牢记“喝酒不开车”,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酒驾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或83333333进行举报。
举报有奖
深圳交警将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以鼓励市民发现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后及时向交警举报。
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金额没有上限,举报内容属实的都将给予奖励。
来源于:深圳龙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