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原创新闻>

深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涉黑案件 49名被告站满法庭 主犯被判死缓

条评论立即评论

深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涉黑案件 49名被告站满法庭 主犯被判死缓

分享

12月23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高杰等人涉黑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团伙主犯高杰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得减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41.5万元。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获刑。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2件 深挖保护伞 扼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2019年进入扫黑除恶攻坚期,阶段性目标要求也从“一年打击遏制”转为“两年深挖根治”。今年乃至明年,法院系统已经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战场,专项斗争已从“遭遇战”转入“大会战”,越来越多的涉黑涉恶案件已集中涌入法院,进入审判环节。深圳市两级法院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组织审判力量全力投入。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和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11件1180人,审结172件(涉黑30件,涉恶117件,不予认定的25件)745人,审结率81.5%。其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无期徒刑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7172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约人民币7138万元。

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方面,截至目前,已经起诉至深圳法院的涉“保护伞”案件共14件14人,其中4件4人已审结,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151.65万元,追缴赃款共计人民币691.85万元。

为扼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深圳两级法院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7172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约人民币7138万元。

此外,健全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机制,深圳中院和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并制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指引(试行)》,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确保持续追缴、执行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近期,中院开展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涉案财物处置入库专项行动,对生效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尽快履执到位并上交市财政账户。

深圳中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涂俊峰在发布会上。

深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钟华公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陈永森等158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正加紧办理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钟华介绍,陈永森等15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01”专案)系全国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案件,该案共计158名被告人,中院负责审理主要的75名被告人,其余被告人由南山法院和宝安法院分案审理。中院的75名被告人已于2019年7月25日至8月17日以及10月29日开庭。现正在加紧办理,争取尽快宣判。

另有两宗已经审结的涉黑专案,包括12月23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的高杰等人涉黑专案,以及2019年11月二审审结的王小西等人涉黑专案。


聚焦新型犯罪 “宝济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端

记者了解到,深圳法院系统加强涉黑涉恶重点问题攻坚,从重从快打击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重点行业黑恶势力以及“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依法审结“宝济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对六名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97万元。依法审结非法“校园贷”诈骗案,对十一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套路贷”案件8件7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396.15万元。

与此同时,深圳中院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共受理虚假诉讼犯罪案件6件,其中3件已审结生效。

全市两级法院着眼“长效常治”综合治理,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努力做到“办理一起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加大司法建议的力度,黑恶案件发生在哪里,司法建议就发到哪里。截至目前,深圳法院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7份,含扫黑除恶司法建议28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其中,有23份司法建议已获得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与积极反馈,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沟通协作,共向市公安局等单位移送扫黑除恶线索20条。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