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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不休就作废?休了就没全勤奖?不是吧······

2019-11-08 15:03来源:深圳新闻网

很多职工小伙伴常有疑问,刚入职年休假应该怎么休?年休假不休就作废了吗?休完年假就没有全勤奖了......

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我参加工作已经12年了,今年6月1日刚跳槽到新公司,之前过中秋的时候,本来想着用年休假凑一个小长假,不料老板却说,公司规定只有入职满一年才能享受年假,是这样的吗?”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因此,由于你参加工作已经12年了,只要你能证明新旧工作之间存在连续性,你就享有休年假的资格。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你本年度年休假的天数应当这么算:

本年度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按当时的时间算,即(213÷365)×10天≈5.83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你可享受5天年休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高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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