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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卖3D眼镜属“霸王条款”!网友:家里好几十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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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卖3D眼镜属“霸王条款”!网友:家里好几十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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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深圳消委会针对是否提供3D眼镜、是否延时播放等问题,做了一份针对深圳十个区88家影院的消费监督调查。调查88家影院,有70家影院只提供售卖,不提供租借服务!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有消费者投诉"影院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中消协回应称要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霸王条款"。

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部分影院。某知名院线相关人士表示,之前该影院的3D眼镜的确是只能购买,近日已经改为可租用可购买。他还说,的确有一部分市民因为卫生问题主动选择购买。这样的确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

一位电影院工作人员表示,自购3D眼镜一个重要原因是经常有观众忘记归还眼镜,影院这方面也是有不少损失的。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

律师强调,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消协呼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