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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咋申报?建议深圳工薪族这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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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咋申报?建议深圳工薪族这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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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新闻延伸

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处理冒用个人信息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纳税人正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针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下称负责人)12月8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有纳税人反映,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了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

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发起“申诉”。此时,不会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处理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如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信息冒用产生的非涉税纠纷或法律责任,纳税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各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还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自己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可以补齐或重新填报。

●回答有关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问题时,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可以查阅合同或者咨询有关部门,尽快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发放工资前来不及报送,可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扣除信息。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扣除,可在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中新社)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