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农回顾深圳四十年来,选择了法治高速路,才有今日之成就
选择法治高速路才有深圳今日之成就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胡建农在年度评估排名前十名城市中第一个做主题演讲,他从自己的一次赴会经历切入,将人治和法治分别比做市政路和高速路——市政路方便有捷径,没有过路费,但可能遇到红灯、不按规定行走的行人和车辆等突发状况;而高速路的入口可能比较远,还要付出过路费,但一旦上路,路牌标识清晰,车辆相互遵守规则各行其道,驾驶员可以心无旁骛加足马力,“目标越远路程距离越长,高速路的优势就会越明显,也越有可能更早到达目的地。”
胡建农在演讲中这样说“回顾深圳近四十年来走过的历程,源于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内在的本质的需求,以及早期特区领导们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勇气和睿智,深圳十分正确地选择了一条法治的高速之路。从全国最早成立独立的政府法制局和法律顾问室,到最早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试点;从早期积极争取经济特区立法权,二十多年间制定数百项法规与规章为改革保驾护航,到最早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建立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专为法治政府建设发布政府一号文件,到颁布第一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并率先进行法治政府考核……”,胡建农表示,以法治化市场化为核心的营商环境造就了深圳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高度发达,以及相对有序和有效的城市运营与管理。
“可以说,深圳今日之巨大成就也包含了法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部分,深圳今日之非常成功也是法治非凡力量与功能的有力证明和有效彰显。深圳是法治道路艰辛的探索者践行者,也是法治道路幸福的收获者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