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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司机也太有勇气了!N次违法未处理,还开"山型"货车上路

2018-08-30 14:45来源:深圳新闻网


据司机许某讲述,自己由于平常送货时间忙,一直没有时间去处理违法。事发当天,她正准备运输这批空泡沫箱到罗芳海鲜批发市场去运送货物。为了多赚酬劳便“顶风作案”,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还是超限运输,上路行驶。想不到半路途径沿河路时就被现场民警查获了。


又是时间紧工作忙,多次违法不处理,还超限运输驾车上路行驶。

再忙也应及时处理违法记录啊。

许某因累计达23次违法未处理、违规驾驶机动车超限运输,现场民警依法 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50元,记1分。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四)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广大车主

一旦爱车出现违法记录

请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不做交通违法“老赖”

同时,超限运输危害大

请您驾驶机动车时

切勿超载/超限超速行驶

警民携手、共建和谐交通

一起成为更好的司机!

来源:深圳罗湖交警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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