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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这五年做成了这些大事 更美好的深圳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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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这五年做成了这些大事 更美好的深圳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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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让更美好的深圳成为可能——它是环保的、低碳的,也是交通发达,具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标准的大都会,它将是中国大地上的绿色之城和创新之城,是我们最亲爱的家园。

【深圳城市更新大事记】

2004年

10月,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立。

10月,《深圳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出台,深圳旧城改造正式开始。

2007年

3月, 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推动旧工业区改造。

2008年

3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推进旧工业区改造试点项目实施。

2009年

9月,市城改办更名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办公室。

10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更新概念,城市更新由以前单纯的城中村改造和旧工业区改造进入到全面升级阶段,从局部试点向全面推广,城市更新得以快速推进。

2011年

5月,深圳市荣获广东省2010年度“三旧”改造考核唯一的一等奖。

2012年

1月,市政府正式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颁布,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共同构成政策核心。

6月,深圳市荣获广东省2011年度“三旧”改造考核二等奖。

8月,深圳市政府出台第一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的暂行措施(试行)》,加快城市更新实施,推动形成滚动实施机制。

9月,《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0-2015)》荣获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2011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9月,深圳市旧城改造与更新决策支持系统工程荣获“2011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12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城市更新办荣获国土部“2010至2012年度国土资源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典型”表彰。

2013年

1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荣获“2012年首届深圳创意影响力政策创新奖十佳”。

6月,深圳市荣获广东省2012年度“三旧”改造单项奖一等奖。

2014年

5月,市政府发布《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实施。

9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公室更名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局,副局级建制。

2015年

7月,深圳市荣获广东省2014年度“三旧”改造考核二等奖。 8月,市政府发布《关于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的决定》(第279号市政府令)。

9月,罗湖启动改革,罗湖区城市更新各项事权全部下放,无法下放的建立绿色通道。随着审批层级和环节大大减少,城市更新工作大幅提速。

“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通过梳理城市的发展现状,正视遗留的历史问题,梳理城市的发展目标,改变观念、创新机制、改革方法,开创了城市更新的“深圳模式”。

2016年

6月,深圳市荣获省“三旧”改造2015年度考核二等奖。

6月,深圳市城市更新正式挂牌成立。

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在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基础上,将市级审批事权全部下放至各区。

11月,《深圳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制定了城市更新的目标、策略和各项指引等。积极鼓励有机更新,有质量、有秩序、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各区据此编制辖区规划。

12月,市政府印发新一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城市更新“强区放权”改革后全市工作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加速全市城市更新规划目标实现。

2017年

4月,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指导各区职能部门规范有序推进更新各项工作。

6月,深圳市荣获省“三旧”改造2016年度考核一等奖。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