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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有啥影响?

12个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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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

资料图:社保卡。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参保人员待遇会不会降低?

——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的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

方案还提出,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这就给广大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在杨燕绥看来,由于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还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还可能会提高。

[责任编辑: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