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行业资讯频道>金融>滚动图片>

12个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有啥影响?

12个城市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有啥影响?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国务院办公厅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各地要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

资料图。一名女子在医保政策咨询台前咨询。 王思哲 摄

哪些城市试点两险合并?

——重庆等12个城市

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工作基础,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2017年6月底前各试点城市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为什么要先试点而不是全国推开?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分析,两个险种合并实施,是“五险一金”进行精简归并的举措之一。目前,各地生育保险地区支出情况并不平衡,女职工比较多的地方支出压力比较大,所以要通过先行试点,探索可行的合并实施途径,为在全国范围推开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