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5-08-19 15:04 来源:深圳新闻网

出 品 说 明
深圳新闻网从2006年开始,逐步建立起以每日快报、每周简报、大事专报为产品链的舆情监测系统。
从2012年4月起,深圳舆情工作室在舆情监测基础上,经案例筛选、数据统计、分类比对、专家点评等流程,按月度制作“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此项工作旨在对各区各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舆情事件时的响应速度、信息发布、引导措施、应对成效等方面进行计分排名,以此来推动各区各部门更主动、更有效地应对舆情。
往期上榜事件回音
一、全市700多条道路将重新命名。
8月4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记者昨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由该委组织编制的《深圳市现状道路桥梁(次干路以下等级)名称梳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昨起正式公布实施。根据规划,深圳700多条重名及不规范道路名称问题将逐一得到解决。
道路重新命名原则:尊重现状,保持稳定;传承历史,延续文化;好找易记,实用至上;局部整体,统筹衔接。对于重名的路名,原则上只能保留其中一条道路使用原路名,处理原则为:优先保留等级较高的道路名称;当道路等级相同时,优先保留成体系的道路名称;优先保留命名时间更早的道路名称;优先保留长度较长的道路名称。
8月5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本次规划名称的道路5977条,其中,可保留名称的道路3401 条,需要新命名的道路1788条,需要更改名称的道路788条,暂不需要命名的道路1770条。在调研报告中,规土委还对现状路桥名称特征作出解读:
首先,是体现地形地貌和历史地理特征。
其次,是反映历史和现代产业特征。
再次,是以名胜古迹命名道路。
还有很多以特定的字词衍生的路名。龙岗区以 “龙”衍生路名,如“龙河路”;龙华新区以 “清”衍生路名,如“清湖路”等。
最后,部分以历史上的科学人物名字命名。
相关上榜事件:
央视曝光我市700多条道路重名问题( 2015年5 月刊)
二、我市将对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政策进行调整,名下只有1辆车车主可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8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2015年第7期符合〈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要求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创造更宜居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电动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 量 调 控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第 十 三 条 第 一 款 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个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1、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2、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在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编码。
三、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条件的个人,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的电动车,可以按实际车辆数申请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如名下还有其他登记在本市的小汽车,该部分小汽车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相关上榜事件:
车牌摇号竞价中参与度和中签率受关注( 2015年3月刊)
深圳突然颁布限牌等调控政策成舆论焦点( 2015年1月刊)
三、 1442个未使用的上牌指标下月到期。
8月12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记者从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第1期增量指标摇号及竞价已于3月9日、 10日进行,该期所产生的各类小汽车增量指标即将于9月9日-9月14 日到期。据统计,第1期摇号及竞价所产生的小汽车增量指标中,仍有1442个尚未使用,有效期不足一个月。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44 条规定,“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为此,小汽车调控中心提醒,请参与2015年第1期摇号及竞价获得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人,在指标有效期内尽快使用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记者了解到,小汽车指标未能使用的一个原因是,有些市民使用旧居住证获得指标,但因为居住证新规执行后无法获取新居住证,进而无法购车上牌。市交委和市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已就此多次沟通,目前正在研究如何解决,这部分市民可以先到车管所或者市交委登记。
相关上榜事件:
车牌摇号竞价中参与度和中签率受关注( 2015 年3月刊)
深圳突然颁布限牌等调控政策成舆论焦点( 2015年1月刊)
四、“三亿元村官”张建东遭网络举报获“辟谣”,后因受贿罪被开庭审理。
8月12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去年6月,有网帖连续曝光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公司董事长兼观澜茜坑工作站站长张建东侵占集体土地抢建违建 9栋楼,资产超3亿元,被媒体冠名为“三亿元村官”。同年7月,观澜办事处纪工委曾回应,张建东不存在利用实权侵占集体资产。不过,南都记者近日获悉,网络举报虽未被查实,但张建东却被查出存在收受贿赂问题,于去年 9月9日被龙华新区纪工委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张建东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上个月已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8月13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三亿元村官”张建东被指控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上月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受审。南都记者获悉,网络举报未被查实后,龙华当地有建筑承包商实名举报张建东收受其给予的贿赂,这才被查处。据悉,该案庭审时,张建东否认收受钱财,并表示遭到陷害。张建东当庭表示, 2013年10月的时候,他当选了村集体股份公司董事长,因此得罪了一帮利益团体,于是遭到他们的打击报复。他认为建筑承包商梁某相是受人指使来陷害他。不过,工作站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张吉欣因为在该事件中曾居中作为牵线人,他提供证言称,梁某相行贿给张建东的几十万元,这笔钱是梁某相通过他交给张建东的。事后张建东曾向他抱怨称,梁某相一个晚上打几次电话来吵着要退钱。检方就认为,虽然张建东予以否认,但是梁某相、张吉欣以及张国忠三人的证言相互印证,事件的脉络是清晰的。
相关上榜事件:
龙华观澜一村官被举报抢建违建当“裸官” ( 2014年6月刊)
关于评比工作流程和评分规则的说明工作流程
深圳舆情工作室长期关注和研究涉及深圳的各类舆情事件及其传播影响。每月中旬,制作并发布上一个月的《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步骤如下:
一、工作室根据系统监测到的传播面、影响力等信息和数据,筛选出前10个左右热点事件作为案例。
二、工作室整理事件发展脉络,按照排行榜基础计分表,逐点给分,形成一个事件介绍和基础分数。
三、随后将上述材料交由专家,在参考基础材料的同时,逐项打分并点评。
评比人员
专家队伍:目前有30余位特邀专家,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学者、媒体从业者和学术机构研究者等几类身份。其中30%左右来自外地,70%左右为本地人士。每月按照3:7的比例选取10位专家参与评分。这个专家库是不断更新的。
市民代表:根据市统计局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按照户籍、性别、居住地等结构特点,工作室从各行各业的市民中征集近1000位代表,构成“民意调查志愿者库”。每期从中抽取100—500名参与评分和评论。志愿者名单将根据人口结构变化加以更新。
本期参与评分的10位特邀专家为:
庞胡瑞(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朱明刚(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陈晓云(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李朝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
陆 岚(深圳报业集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
汤景泰(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谈浩渊(深圳广电集团节目研究中心主任编辑)
李鸿文(晶报李鸿文工作室主任)
汪 洋(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陆亚明(华脉资讯总经理)
评分规则
一、排行榜计分项目分为响应速度、信息发布、机构行为、网络引导、应对成效五项,各项满分为20分,总分100分。
二、每期的特邀专家在参考基本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调查法”的方式,单独发送,“背靠背”点评,独立计分。
三、计分过程中,工作室也会针对具体事件,寻找当事人,征询其对事件应对的观感和点评。
四、工作室按照7:3的比例,对专家打分和民意调查结果加权计算,得出单项最终得分。
评价等级按照综合得分:总分80以上为“绿色”,表示应对能力较强,值得保持和发扬;总分60-80为“蓝色”,表示应对能力基本合格,可继续改进;总分40-60为“黄色”,表示应对能力有待加强和改进;总分40以下为“红色”,表示应对能力须引起重视,积极加以改进。
名词解释
网络舆情:受公众广泛关注的公共政策所引发的网上舆论反响;媒体、网民对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公营机构进行的舆论监督。
响应速度:衡量涉事机构是否能够及时发现热点舆情,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信息发布:衡量涉事机构在应对过程中,发布信息的速度、方式、质量和效果。
机构行为:衡量涉事单位是否有积极处置、有效改进、长效完善的措施。
网络引导:衡量涉事单位是否能够根据网络特点进行舆情研判,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
应对成效:涉事单位采取应对措施后,正面信息是否出现并传播,负面影响是否淡化和消除。

舆论场拆弹要果断彻底才能杜绝后患
—— 2015年7月份深圳市各区各部门网路舆情应对情况综述
在2015年7月份当中,深圳舆情工作室总共关注到与深圳有关的网络舆情事件95个。现根据传播面、影响力,从中筛选出热点事件11个,通过专家点评和民意调查等环节,形成本期的“深圳各区、各部门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根据7月份网络舆情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责任切割不只是把人“推出去”,自己还要 “站出来”
在舆情应对中,责任切割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应对方式。但是责任切割不能止于简单地划清界线,该扛上责任的还是要站出来面对舆论。当一个机构出现舆论危机时,主动承认事实,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减少对机构的负面损伤。撇清干系却不认领责任,会产生新的槽点,造成机构公信力更大的流失。
在香蜜湖街道执法人员与地产中介的冲突中,官方的回应不被认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责任切割失当。用“打人者系外包公司雇员”这个惯用的临时工思维来回应,不但不能消除对执法队伍管理不善的质疑,反而被认为是在推卸责任,让应对效果打了折扣。
无独有偶,市人民医院留医部保安打记者一事也反映了涉事机构在责任切割上缺乏技巧。事发后,院方归咎于保安“从农村出来,普遍素质较低”,又称对涉事保安的处罚权在保安公司。这样的回应既犯了城乡二元身份歧视的忌讳,更有推卸责任的嫌疑,难怪网民会“认定”院方纵容保安打人。
二、征求民意不能浅尝辄止,深度互动才能找到最大公约数
群策群力不仅可以让政务实施更加顺利,还能进一步激发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热情,使之获得公共参与的荣誉感,实现官民互动的良性循环。浅尝辄止的官民互动,要获得政策的共识是难以想象的。实现官民之间最大的公约数的关键在于深度互动。
二线关改造方案“二易其稿”,经历了两次征求意见。涉事机构在此过程中,开门纳言,既吸纳专家的专业知识,又参考市民的建议,透过多种媒介平台与专家、市民进行多回合的深入互动。根据征集到的建议,涉事机构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优化,公开透明的决策方式让二线关改造方案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民意支持。
相比之下,梅观高速改造的应对就让人不敢恭维。市交委在官网和官微发布了梅观高速改造初步方案,也开放反馈渠道,但对于改造原因和意义缺少深入说明,于是引起“劳民伤财”的质疑,官方对此也无进一步回应。对于种种质疑,涉事机构完全可以开金口,以掷地有声的“理由”来说服市民。
另外,在科技园被地铁规划“忽略”的舆情中,市交警局在民意压力下组织多部门前往实地调研,并探讨解决方案。不过,涉事机构对片区交通拥堵问题并没有拿出“给力”方案,提出的举措被指隔靴搔痒,后续也没有与市民进行更多的沟通,拥堵问题依旧无解。
三、舆论场拆弹要果断彻底,回避闪躲无法杜绝后患
当舆论危机产发生后,果断彻底的上场拆弹才能避免舆情更大规模的蔓延。舆论焦点就是危机的引爆点,把焦点问题解决了也就等于拆除了炸弹。否则就会留下不安定因素,随时可能引发次生舆情。
市血液中心的舆论焦点是“高薪”。虽然官方很快召开发布会解释是“统计口径的变化而造成误读”,但对于外界最关注的在编员工的薪酬却始终避而不淡,表示“没算过”,因此回应效果微弱。再加上前期官方在微博上斥责该新闻是虚假报道,与媒体形成紧张的对抗性关系,缩小了回旋余地。随即出现的“血荒”印证了血液中心公信力的损失。而后官方通过密集的微博互动号召捐血也被指责以公益之名要挟民众,可见产生的裂痕之大。
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驾驶警车肇事逃逸事件之所以会再次发酵,是因为对该官员是否饮酒的问题官方一直未有定论。官方含糊的态度在疑似醉酒视频和购酒小票曝光后成为众矢之的,重复第一次的信息发布口径无济于事,还让外界猜测是否有更多内幕,此事再生波折的可能性极大。
葵涌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夜训消防员一事发生后,官方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官员是否醉酒闹事本就舆论关注的热点,但官方调查进展缓慢,回应焦点也缺乏强有力的依据,被指官官相护。而上访消防队员不接受调岗将辞退的消息加强了网民的质疑。虽然官方再次回应之后舆论渐平,但是事情变成了“罗生门”,给官方的公信力带来损失。
2015年7月份涉深网络舆情事件中,详细应对情况简述如下:
7月1日,市交委发布公告,拟将梅观高速改造为快速路,在本地论坛引发热议。遗憾的是,对网友发帖质疑“改造是在劳民伤财”、“之前每次改造都失败”、“改造有意义吗”等,官方完全没有回应,没有表现出“进行公众咨询”的诚意,也削弱了公示的意义。7月6日,市交委针对二线关交通改善工程召开研究会议,公布了每个关口的多套预选方案。经过深入的征求意见后,23日,市交委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公布修改后的8大二线关的改造方案。官方从7月初公布一次方案到7月底公布二次方案,民众获得了较为充分的知情权,建言献策也得到了积极回应,部分负面声音有效地转变为建设性的反馈,是官民间一次比较合格的政务互动。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7月1日市人民医院留医部却发生保安殴打记者事件。媒体报道,当天记者到留医部采访时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随后遭到保安殴打,后者还叫嚣“拿刀砍死你”。院方回应称保安“从农村出来,普遍素质较低”,并称保安归保安公司管,院方无权处罚。对此,网民质疑院方推卸责任,也有网民认为保安打人受到院方默许。好在罗湖保安公司态度比较积极,在当天下午就致电报社表示歉意并作出登门道歉、赔偿相关损失的承诺。院方作为实际用人单位,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发生保安伤人事件,责无旁贷。而且对方又是记者,应该能预见事件曝光后的舆论倾向,急于切割责任只能给自身带来更多非议。
同样是暴力事件,香蜜湖街道执法人员也被推到风口浪尖。7月5日,有微博网友发布视频,曝光了香蜜湖街道执法人员与中介人员的冲突场面。次日,有网友称城管还带有除警棍外的其他凶器,并质问是否算“黑社会组织的团伙”。7月7日,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称执法队员在劝阻地产中介路边举牌卖房的时候,被中介人员嘲笑买不起房导致双方发生冲突,官方强调打人者为外包公司雇员,福田公安分局通报拟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城管”、“中介”、“买不起房”等标签使得事件迅速传播,虽然有部分网民认为中介出言不逊该打,但是城管暴力执法的证据以及来历不明的铁棍,还有临时工式回应,都难以让官方摆脱对队伍管理不善的指责。
市血液中心和它的上司市卫计委也许根本没想到,一则公开信息居然会导致血荒。7月7日,媒体报道我市2015公布预算的15家单位中,市血液中心人均工资高达35.7万元,扎眼的高福利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当天下午,@深圳市血液中心 回应称人均薪酬支出35万的消息是“虚假报道”,将召开发布会说明具体情况,但随后将微博删除。发布会上市卫计委副主任表示,由于卫计委在公布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时没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解读相关信息以及统计口径的变化而造成误读。7月7日16:00,@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市血液中心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实际在职人员总人数165人。并且市血液中心业务收入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不挂钩。官方回应虽然及时,但没有打消外界质疑,民众献血的热情骤减,导致血液库存告急。此次舆论危机的产生,除了民众对机关事业单位高薪高福利有不满之外,官方的应对失措也是重要原因,面对监督反应过激,对焦点问题闪烁其词,这都严重损害了公信力,血液库存不足要回血相对容易,但公信力要回血却难上加难。
7月8日,一则《寻人启事》刷爆微信朋友圈,滨河小学一(2)班学生李美娇于7月7日中午在罗湖区船步街单独外出时被1名陌生女人带走。家长报警后调阅录像发现,孩子于15:35被陌生女人带上地铁罗宝线。随后该消息被@人民日报 注意到,在得到大量转发之后,腾讯QQ也通过庞大的用户群助力全城寻人,罗湖警方立案后立即利用官方微博@深圳罗湖公安 设置了#寻找李美娇#的话题,并实时跟进发布案件进展。在各界通力合作下,失踪儿童最终被找到,总算有惊无险。这一案例体现了新媒体的优势,更体现了全民互动的巨大能量。
盐田后方陆域货柜车堵路、噪音污染等问题由来已久,网络上抗议声音不断,也有许多整治建议被提出,但未得到官方积极回应。7月10日因台风天气原因,大量货柜车滞留盐田片区,使得拥堵雪上加霜,网民不满情绪被集中引发。@深圳交警、@深圳龙岗交警、@深圳盐田交警 采取措施,对交通进行疏导,并通过微博播报路况和交通提示。市交警局官网也发布了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就当天而言,官方回应迅速,态度积极,暂时缓解了舆情。但是仅靠一时的路面执法无法消除病根,相关部门应该多吸取民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否则这个舆情还会出现。
7月16日,媒体报道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陈武疑似酒后无故拉响消防警报并夜训消防员,消防队不满其作为将情况反映至大鹏新区总值班室,结果包括队长在内的5名消防队员被要求调岗。葵涌办事处澄清称系因消防队员脱岗所致,并认为无证据证明陈武有饮酒,不过仍对其停职调查。但之后官方未通报进展。7月20日,媒体跟进事件称,消防队员反映7月15日被领导逐个约谈,而且都被安上几条“罪名”。办事处则强硬表态,如不接受调岗,五名队员将全被辞退。7月21日,葵涌党工委再次予以详细解释,称陈武工作方法虽有不当,但拉警铃一事系平时操练方式,并无违规之处。面对舆情的发酵,官方调查进展缓慢,回应焦点也缺乏强有力的依据,这暴露出了官方对待舆情的被动态度以及信息公开机制的缺失。
交通问题一直是本地的重点舆情。6月初,本地论坛一篇吐槽深圳科技园交通拥堵,被地铁规划遗忘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了对科技园片区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的讨论。7月20日,市交警局多部门实地调研探讨解决方案,吸引多家本地媒体跟进报道。7月17日早高峰时分,市交警局局长郭向阳带队调研了早高峰科技园交通问题,并与腾讯、中兴等各大公司代表就解决交通问题进行探讨。郭向阳透露,目前正在推进全天候开放地铁地下人行通道,多方位解决科技园交通问题。官方虽然反应较为滞后,但态度比较诚恳,引来更多网友建言献策。但后期舆情会不会再爆发,还得看官方实际作为。
钟宇军在事发当晚是否饮酒,数月来一直未见官方说法。7月23日,媒体称,7月20日从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一知情人士处获得一段疑似钟宇军醉酒的监控视频。但在就此事采访相关部门时遭遇“踢皮球”。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不接受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采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田大队事故组的工作人员则称:“案子是领导办的,找我们领导或者宣传部门。”经过多次沟通,媒体向市公安局宣传部门提供了上述视频片段进行求证,未得到对方的回应。森林公安分局深圳市城管局宣教中心负责人承诺联系这一事件的调查小组成员鉴定视频材料,但却表示始终“未联系上”参与调查的同事。该负责人表示,市城管局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目前调查第一阶段已结束,且已上报深圳市机关工委复核,整个流程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但未指出公布的时间节点。7月23日16:39,@深圳交警发布 通报称,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已经赔偿完毕。等到8月12日,媒体据公布了疑似当事人当晚聚餐的购酒小票等举报材料,材料称森林分局领导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吃喝,不得已“包庇”钟宇军,但遭到该局领导否认。对肇事官员是否饮酒的问题,若无有说服力的明确答案,未来舆情或再次发酵,官方在应对上将更加被动。
7月14日,我市中考首批录取分数线公布,因科目分值设置、计分标准和户籍差别等议题引争议。7月15日,本地论坛网友发布帖称中考出现前所未有景象,上好学校运气高于学习水平权重。7月15日,另一网帖不满户籍差别,抱怨市教育局把本该属于深户和非深户共享的择校生指标全部划给非深户,深户录取指标变少,导致深户入读公办高中难上加难。教育局对网友的议论和质疑没有任何回应,但出现争议性话题和舆情,总得有人回应和释疑,若不然只会使不满不断累积,可能给未来教育改革带来更大阻力。
7月份上榜舆情事件分析
(按事发时间排序)
【事件1】市民吐槽科技园片区因规划不合理导致交通拥堵
6月初,一篇吐槽深圳科技园交通拥堵、被地铁规划遗忘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仅深圳论坛上就引来近6万的点击和200多条回复。科技园片区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再度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公共话题。7月20日,市交警局多部门实地调研探讨解决方案,吸引多家本地媒体跟进报道。
事件脉络:
6月9日12:20,深圳论坛帖文《单位GDP产值最高,寄托深圳未来的科技园,为何成为地铁规划遗忘的角落?》(点击量:57924次,评论:212条),称:对这座城市现在和未来如此重要的战略性区域——科技园,却成为深圳地铁规划遗忘的角落,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
在深圳地铁的一期规划的1号线中,与科技园相关的地铁站有高新园站和深大站,然而这两个站基本上只能够满足科技园南区的一小部分区域的需要,特别是高新园站,实际是大冲,而非科技园。现在华润大冲的旧改项目完成之后,高新园站可以说基本上为华润项目做了嫁衣。高新园站附近只能满足迈瑞、飞亚达等小部分区域,深大站也是如此(我们以走路10—15分钟的距离为限,因为深圳天气炎热,走路超过15分钟,基本上就没法覆盖了),我实地调查并大致估算了一下,高新园和深大这两个地铁站,仅能覆盖科技园南区三分之一的区域,中区和北区几乎是零覆盖。
深圳地铁二期规划中,基本上没有考虑科技园,只有2号线科苑站沾一点边,我们打开地图或者到科苑站走一走就会发现,科苑站的设置基本上是为了照顾周围的几个高档社区,如中信海阔天空,阳光带海滨城等,能够方便上班的人群,则是少之又少,从科苑站到中兴通讯,走路大概要20分钟的时间,可见其覆盖面之低。
在地铁三期规划中6、7、8、9、10/11号线中,科技园没有一寸地铁。在目前地铁四期的初步规划中,12/13/14/15/16号线,也没有科技园的份。
与此相对应,在地铁的前三期规划中。华强北已经有了成“丰”字形的四条线路,基本上覆盖了100%的区域;车公庙也是有四条地铁交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市民中心也是多条地铁通达;前海在还是一片空地,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已经规划修建了多达5条以上的地铁线路。
而人流巨大、密集的科技园却成为地铁规划者遗忘的角落,看一看科技园吧,每天上下班不是一般的拥堵,短短几公里的科苑路,半个小时都走不完,上下班期间,公交车过几趟都挤不上去。更加恐怖的是,科技园目前还有多栋超高层建筑在施工,可以想象,这些建筑在投入使用后,科技园的拥堵情况是个什么样。

如果地铁2号线能这样走,就几乎可以覆盖整个科技园,龙华、布吉的上班族过来也方便。(深圳论坛网友“或曰在渊” 2015-06-09)
为什么深圳市政府不关注科技园?
最近一段时间,我试图分析为何科技园不被深圳市的地铁规划所待见,归纳了以下几个原因,希望各位网友补充和指正。
首先:科技园不能给政府带来看得见的土地溢价,因为科技园大都是战略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土地基本都是政府无偿划拨的,或者说只收取很少的土地成本,于是,政府无法享受土地财政所带来的高潮和快感。
其次:科技园中大都是科技型的企业,而科技型企业往往不会或者不愿投入精力搞政府公关,笔者曾经在科技园的一些科技公司工作过,也服务过很多科技园的企业,接触到不少科技型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这些技术出身的管理者,往往不屑也不愿和政府走的太近,更不要提搞政府公关了(相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
而与之相对的,房地产商却特别善于搞政府公关,深圳的很多房地产商有着通天的本领,比如说星河地产,竟然有能量让地铁1号线在投资大厦处拐个弯,并且有能量以自己开发的城市综合体——购物公园作为地铁站名;在地铁新10号线(原16号线)中,又故伎重演,设置“星河雅宝”这一站,这难道真的是巧合嘛?《神探狄仁杰》这部电视剧中,狄公经常说,世间的万事万物很少有巧合,所谓的巧合通常是歹人、奸人策划的结果。除了星河外,佳兆业、卓越、鸿荣源等地产商都有左右政府决策的通天能量(从很多事件的结果上可以推断出这个结论),而科技型公司在这方面明显欠缺,比如说,地铁5号线本来可以走华为的,我想华为如果肯做一下政府公关,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我只能说华为没这么做;地铁1号线深大站往前不到2公里就是腾讯、大族、研祥、万利达等科技企业,如果这些企业愿意去做政府公关,1号线往这边走,应该问题也不大,可是显然他们没有这么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科技园都是政府扶持的产业,往科技园规划地铁,政府的各级官员无法从中获取私利,而和房地产开发商眉来眼去,肯定可以获得真金白银的好处(千万别告诉我没有,没有好处,你们会设置“星河雅宝”这一站嘛,傻子都知道其中的猫腻),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在个人私利和深圳城市未来利益面前,人性的贪婪表现的淋漓尽致。
6月11日,微信公众号“深圳论坛”发文《辉煌换不来重视,厚望得不到支持,科技园为何屡遭抛弃?》(阅读量:19195次,评论:64条),科技园交通规划问题引发持续关注。
7月17日,微信公众号“深圳大件事”发文《深圳“硅谷”变“堵谷”究竟打了谁的耳光?》(阅读量:5030次,评论:5条),称:针对网友的吐槽,深圳市规土委表示新的轨道交通规划中9号线、13号线、15号线将为科技园片区提供轨道服务。而实际上9号线最西边的一个站点是红树湾,根本不经过科技园,13号线和15号线是地铁四期规划,具体怎么走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南山科技园,下班高峰期的科技园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南方都市报》2015/07/20)
7月2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上周五早高峰时分,深圳市交警局局长郭向阳带队调研了早高峰科技园交通问题,并在中兴公司召开座谈会,腾讯、中兴等各大公司代表对解决交通问题各抒己见。郭向阳透露,目前正在推进全天候开放地铁地下人行通道,多方位解决科技园交通问题。
7月20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交警部门建议,为避免大巴“列车化”现象,公交始末站点应要设置在高密度建成区和写字楼集聚区,提高公交的实际替代率。同时,将科技园片区范围内的公交站台进行“港湾化”改造,增加片区内的支线巴士接驳线路,构建便捷高效的换乘网络。优化公交线路,取消辅道内公交车专用道,将所有位于主道出辅道口位置的公交站向后迁移,以免在出口处造成拥堵。
7月21日,《晶报》刊发评论《该让科技园数十万白领告别出行难了》,称:由于先天规划不足,片区缺少必要的商业服务,就餐对数十万白领来说是一件头大的事情。啃着路边摊的早餐,匆匆赶往公司,去干高科技的活,成了片区的寻常风景。很多人说,“在科技园吃饭,就像打仗一样,吃完饭都没时间午休了。” “小事”不小。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作为一个视创新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城市,打通科技创新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提供更优质的配套服务,往往就要从吃与行这种最基本的保障开始。更进一步说,如何从科技园所遭遇的配套困境中汲取教训,今后在相关规划上尽量考虑得更周详些、全面些、长远些,是一个同样忽略不得的问题。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南山区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634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67条;本地论坛网帖142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部分网民批评片区交通规划混乱无序;二、部分网民为缓解科技园片区交通问题提供建议;三、少数网民对官方提出的解决办法提出质疑。

深圳论坛网友“wangdeyun”:哥们,你说出了在科技园上班族的心声。科技园有人比作美国的小硅谷,可实际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早晚班高峰,真是半个小时过不去,第一天来上班,不知道怎么去公司,跟大部队走个半小时就到了。
深圳论坛网友“notonly”:其实,科技园真正缺少的是贯穿几个园区的摆渡车!干线大巴、地铁,把员工送到大的车站,如果有频密的摆渡车解决最后1-3公里,才是最理想、最便宜的做法。哪怕公司在北环附近,大巴只有到深南路的,也可以坐摆渡车从南到北,足够方便。摆渡车,可以由几个园区联合办,也可以用交委统一组建。
深圳论坛网友“leoole123”:全天开通地铁通道就能治堵?有个毛用。明显地想转移地铁规划失误的问题。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事件成为近期深圳舆情热度上升最快、舆论参与热情最高的舆情事件,该事件的传播以现实描述和价值观判断为出发点,预设了“官民对立”的矛盾点,使得舆论的引导方向产生的偏差,简单的规划发展问题上升为民生类诉求问题。处理此类问题的核心是“纠偏”,要针对舆论确凿批评的“站点设置不合理”“交通拥堵”等不合理现象给出相应的处置意见,但回应也需要厘清责任,针对规划不合理等主观性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同样该舆情的迅速传播也提醒官方的舆情应对需要重视“高新区”等有舆论强烈表达权的地区,加强舆论的引导和监测。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大致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人口膨胀、车辆增多,其二是交通规划短视所致。深圳科技园的交通拥堵应属于后者。弥补这一交通规划欠账,不可再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局当中。一方面,可征集交通专家、规划专家等多方意见,统筹考虑,制定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交通改造规划;另一方面,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机制分割,加强交通、规划等各部门之间联系,突破交通规划意识的狭隘,并对城市交通进行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多部门协作合力治愈城市“交通病”。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从监测中可以发现,对科技园交通拥堵的吐槽由来已久,而官方对这种吐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显然不是服务型政府应有的姿态。虽然单纯的吐槽不会对政府的实际工作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但对政府的口碑形象势必造成较大冲击。后期深圳交警局的负责人亲临现场走访调查,显示出官方的诚意,只有彻底解决拥堵问题,才能化解舆论危机。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七月份交通方面的舆情可谓集中、突出,从梅林关改造方案征求意见、梅观调整市政化改造方案公众咨询到科技园片区交通拥堵,集中反映了深圳当前存在的交通问题。网民的抱怨更多体现了对问题解决的期待,在网民的更多讨论中也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有关部门虽然对舆情响应较迟缓,但机构行动还算积极,进行调研和提出解决措施。不过由于目前所提措施无法实质性解决问题,得不到网民认同,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负面影响。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做深入研究,尽快拿出解决问题有效措施。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作为企业化园区型社区,科技园和蛇口、南油片区等一样,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级规划和城市级规划的水平和诉求存在很大差异本是不争的事实。本轮舆情的发生,有个重要的因素是科技园片区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园区企业和员工——都是重度社交媒体使用者,他们制造和传播社群舆情事件的能力较其他社会族群更强。城市管理者,要因应管理对象(也是传播受众)的不同,对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策略作出相应的个性化差异化调整。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科技园的交通问题,并非首次被网上提起,可喜的是,此番舆论引来了有关部门的实地调研并开始考虑解决方案,加上媒体的关注和跟进报道,使公众看到了切实解决问题的希望,也迸发了参与意见的极大热情。因此,有关方面如能具体回应热心网民的建议,将专业意见和市民的需求相融合,给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相信会取得更好的应对效果。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舆情爆发后,相关部门并未对此作出及时回应,直到一个多月后深圳市规土委才公布解决措施,但其说辞有“敷衍”之嫌,缺乏诚意。尽管深圳市交警局多部门实地调研探讨解决办法,但也并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此次舆情事件中,相关部门应对迟缓、说辞欠妥、处置不力,应反思并改进。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科技园的交通规划可以说是深圳规划的一个缩影,过往对于人流和车流再大胆的想象,也被实践证明是保守的。面对新兴城市的飞速发展,面对涛涛民怨,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厘清一个思路:发展的问题要发展中解决,地铁的规划、公交的设置、交通微循环的科学管理是下一步的重点,只有通过实践解决问题,才能纾缓民众的交通怨气,才能有效防止次生舆情的发生。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现代社会的城市规划也是一个民主维度。网帖反映的问题,既尖锐,又专业,可能不无偏激之处,却涉及到了一个攸关现代生活的沉重话题:规划民主。规划民主涉及到利益诉求,地产商有地产商的利益,科技园白领也有其利益,规划部门在对城市交通设施进行布局时,既要有前瞻性的预判,更要有民主意识,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一味地被资本力量所左右。当舆情发生后,相关部门虽然予以了重视,但只做了表面功夫,拿出的解决措施隔靴搔痒。而站在舆情应对的角度,基本上没有回应到舆情的核心关切(如解释当初规划时的思路),导致官民之间处于鸡同鸭讲的尴尬状态。这是失策。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市民的文章虽然写的像吐槽,却有诸多合理的大实话。针对此事,就事论事的评价。文章引起社会反响和传统媒体的重视后,相关机构反应较慢,基本没有针对问题的正面答复和信息发布。机构基本无所作为,更没有网络引导。可以判断此事还将进一步发酵,需要的是更高层级的行政力量整合各方面力量来解决科技园的交通问题。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2】梅观高速将进行市政化改造为快速路
7月1日,市交委发布《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就<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交通详细规划初步方案>进行公众咨询的公告》,拟将梅观高速改造为快速路,引发媒体报道和市民热议。
事件脉络:
7月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就<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交通详细规划初步方案>进行公众咨询的公告》,称: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交通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南起梅林检查站,北至梅观主线观澜新建收费站,全长约15.4公里,道路全线拓宽成主道+辅道的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人行道、天桥、公交站点、绿化、管线等市政设施,加强原梅观高速东西两侧交通联系,提高交通服务水平,释放原高速公路沿线道路用地。
7月1日17:5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征求市民意见】根据市政府要求,梅观高速公路在调整收费后将进行市政化改造。我委组织开展了梅观高速市政化改造交通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重点研究梅观路沿线区域交通组织模式和与沿线相交道路的衔接方式,提出梅观路线位走向、敷设方式等。

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工程区位示意图。(深圳政府在线 2015/07/01)
7月1日17:55,@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项目初步方案征求市民意见建议】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交通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南起梅林检查站,北至梅观主线观澜新建收费站,全长约15.4公里,道路全线拓宽成主道+辅道的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人行道、天桥、公交站点等市政设施,加强原梅观高速东西两侧交通联系,释放原高速公路沿线道路用地。
7月1日17:55,@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相关意见建议可以进行反馈】下一步,将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咨询的有关规定,就项目环境影响问题征求公众意见。梅观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规划设计初步方案查询方式为:登录我委官方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下载,并将意见及建议反馈至mggsgz@163.com。
7月2日14:30,@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梅观高速将更名为梅观路】梅观高速公路市政化改造规划设计初步方案昨天公布。市政化后的梅观高速将更名为梅观路,定位为城市快速路。道路将拓宽为“主道+辅道”的形式,双向标准红线宽度85米,共14条车道。道路沿线将设18座互通式立交,实现与沿线市政道路的交通转换。
7月2日14:31,@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定位城市快速路强化两侧交通】市政化改造后的梅观路(梅林至观澜段)将定位为城市快速路,以服务社会车辆快速通行为主导,兼顾公交服务功能。道路主要承担沿线龙华、坂田组团间中长距离快速交通需求及组团内部片区联系交通需求,以及承担部分长距离过境交通需求。
7月2日16:06,@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与沿线路网设18座互通立交】需实施市政化改造的梅观路,南起梅林检查站,与皇岗路对接,北接梅观新建观澜主线收费站,道路全长15.4公里。全线拟设互通式立交18座,由南向北是梅坂大道节点、民乐路节点、民康路节点、留仙大道节点、布龙路节点、工业路节点等。与沿线其他道路的交通转换将更为顺畅。
7月2日,据《晶报》报道,昨天,深圳市交委公布了初步方案,未来梅观高速的道路全线拓宽成“主道+辅道”的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人行道、天桥、公交站点、绿化等市政设施,有望打造成为一条南北向的“深南大道”。梅观高速进行市政化改造后,不但改善和提升了龙华新区的交通格局,更重要的是改变了龙华新区的产业布局。业内人士指出,梅观高速一直是深圳城市中轴线的一个重要的产业走廊,沿线已布局了华为、富士康、观澜湖高尔夫、长安标致雪铁龙、富士施乐5个特大型企业。但由于高速公路封闭运行,客观上给龙华新区造成了物理分割,沿线产业布局以工业为主,尤其是北部观澜段出口只有一个,两侧相互到达需绕行很长路段,限制了这一片区的均衡发展。龙华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梅观高速进行市政化改造后,龙华新区的城市格局会发生重大变化,梅观路会与区内相关主次干道合理衔接,极大释放周边土地价值,提升城市功能。
7月2日15:59,深圳论坛网友“无畏的勇士”发帖《梅观高速改造2年又要改造,市交委这是在劳民伤财》(点击量:1514次,评论:38条),称:看到梅观高速又要进行市政化改造这则新闻,大家都会感到开心、欣慰。特别是龙坂片区的市民以后上下梅快速更方便了。但冷静下来一想,市交委这样做是不是在严重浪费深圳纳税人的钱呢?为什么不在梅观高速改造之前就收购,收购后就一次性进行市政化改适。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省掉了梅观高速拓宽改造的工程费用吗?虽然梅观高速拓宽是高速公路公司出资的,但是后来还是政府收购买单了。据说梅观高速要改造成双向14车道,即单向主道4车道,辅道3车道。可以理解为是在现在道路基础上单向又要加宽3条辅道,也意味着去年底才投入使用的清湖收费站又要拆除重建,如不拆除重建是无法再增加3条辅道了。梅观高速改造拓宽才2年,现又要改造。清湖收费站建成1年,又要拆除重建。交委你能给深圳市民一个合理的交待吗?

民治大道目前也是个奇葩,民乐路以南这一段居然只有南行方向,希望未来梅观高速改造的同时,能打通梅观路和梅坂大道到民治大道北行。(深圳论坛网友“春风沉醉” 2015/07/02)
7月3日11:21,深圳论坛网友“ferrygz”发帖《27亿买那一点点梅观高速,是谁负责谈判的,能公布谈判细节吗?》(点击量:320次),称:27亿买那一点点路段,究竟是便宜还是贵,可以查查相关资料,贵几倍收购一点点路段,真是有钱这么任性?这么大笔投资,说买就买,没有论证,没有公示公开,谁批的?有权就可这么任性?买路时间点正赶上坂田几个新楼盘开卖在即,纯属巧合,买路究竟是为了民生,还是为了配合开发商卖楼?公还是私?
7月3日12:22,深圳论坛网友“victorgd”发帖《又一个北环大道改造的翻版,对梅观高速进行市政化改造说不?》(点击量:2279次,评论:30条),称:北环大道市政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通行能力了吗?没有。梅观高速本来就是快速路,为什么要改造?有必要吗?
7月3日19:17,深圳论坛网友“BeatFB”发帖《梅观高速、梅林关、民乐立交桥再次改造前,是不是应该写一份之前每次改造失败的原因?》(点击量:594次,评论:7条),称:每次改造,都需要半年以上的工期,给路人带来诸多不便!但改造的效果确实不咋地!这次能改造成功吗?
7月4日10:57,深圳论坛网友“beatFX”发帖《民乐立交桥是花两个亿才改造的,怎么能拆掉重建呢?不可惜吗?》(点击量:811次,评论:9条),称:梅观高速与梅坂大道的民乐立交,才开通短短几年(好像不超过4年),就要整体拆除重建呢;还有五和大道重修了不到3年,现在又要开膛破肚砍树,要不怎么修10号线呢? 这个交委确实是个容易扯着蛋的部门!
7月4日11:29,深圳论坛网友“beatFX”发帖《梅观高速改造得再宽,出来的车辆全部拥挤在梅林关,你说改造有意义吗?》(点击量:872次,评论:12条),称:目前,梅林关内的皇岗路接受来自5条道路的车辆,分别是:梅观高速、梅坂大道(五和大道)、梅龙路、新区大道(新彩通道)、民治大道。五条道路的车辆,已经压得皇岗路喘不过气了,早已不堪重负!还折腾干什么?修建地铁已是当务之急!
7月21日 10:2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梅林收费站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收费雨棚坍塌事故】7月20日下午15时,梅观高速梅林收费站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部分收费雨棚坍塌事故,交通、消防、交警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现场有一辆小汽车被压在坍塌的雨棚下,事故造成1人受伤。该伤者已被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7月21日 10:2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梅观高速梅林收费站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收费雨棚坍塌事故】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原收费雨棚横梁与支柱采取非固定连接方式连接,雨棚在拆除过程中因受震动发生位移导致坍塌。市交通运输委龙华交通局正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未拆除雨棚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尽快清理事故现场。
7月21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昨日15时03分,梅观高速梅林收费站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部分收费雨棚坍塌事故,一辆过路小轿车被坍塌的水泥棚顶砸中,车内司机被困。交通、消防、交警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最终被困司机获救。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452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62条;本地论坛网帖182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部分网民支持将梅观高速改造成快速路;二、部分网民担忧改造后加大拥堵;三、部分网民认为改造方案有不合理之处;四、少数网民认为高速改快速路降低车流速度。

大粤网网友“范胜利” :深圳市政府办了件了不起的事情,值得表扬。同时期待龙大高速的改造。
深圳论坛网友“gyh12345678” :规划非常好。不足:这条路后续车辆非常多,改造同时沿路建一条地下地铁,后续沿路居民都可以乘地铁上班,减少私家车辆,缓和交通压力。
大粤网网友“赵无名”:现在挺好的,车速快,改造后估计要塞车了。
大粤网网友“联君” :梅观市政化改造方案中,好多立交节点改造都是尽量避免拆迁,利用现有地块进行设置的,多是峰回路转的,有点像肠型,节省用地固然是好,但各节点各方向的交通流量在这里没预测或反映。若按方案建成后,上下快速路不是太顺畅,尤其是下快速路,到时极可能会造成车辆排队,倒排到辅道上的话,将会对辅道交通造成影响,甚至会对主线交通造成影响。
新浪微博网友“风雨彩虹88888888”:改为快速路后通过梅观路去东莞塘厦樟木头要多花一倍时间,可以投反对票吗?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意见征集过程也是全方位接受舆论监督的过程,不可能没有杂音,而是如何看待这些杂音,此次梅观高速进行市政化改造引发了舆论的激烈争议,整体看舆情可控。从舆情应对角度看到,针对技术性问题争议,最好的解释者是“专家”和“数据”,舆论价值性判断虽然具有煽动性,但是不具备官方的权威。此类舆情的处置中相关机构要坚持专业性和包容性,在允许网民质疑、批评的同时,官方也阐述足够的理由。实现舆情应对和信息公开的一举两得。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市政改造之前的征求民意环节必不可少。而公众的参与范围、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意的代表性,因此除了在网络平台搜集网民的反馈意见之外,还可通过提供预设选项的网络调查,简化征集意见程序,提高网民参与积极性;或是通过街头调研、入户调查等方式,打捞“沉默的声音”。在对广大民意的解读中,除了关注公众普遍的态度情绪外,更需对一些建议甚至是反对性意见进行重点梳理,一方面对改造方案进行完善,另一方面可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互联网时代,政府信息的发布戒单向发布,重在政民沟通,而从梅关高速的改造来看,@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的信息发布绝大部分时间在自说自话,虽然也公布了官方征集信息的邮箱,但语言的表达中显然缺乏应有的诚意,在表达中突出的“我委”意识太重,主观上认为是利民的好事儿,到头来可能因为民众的不理解而演变成一场负面舆情。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又是一起交通方面的公众咨询引起的话题。应当说交通运输委在重大交通决策方面能够坚持开展公众咨询或公开征求意见难能可贵。尽管有关机构在公布咨询方案后对于舆情没有在短时间内响应,但作为公众咨询,重在多听取意见,因此只要咨询方案足够详细,不必急于表态,但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一段时间后还是要有回应,甚至就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总体上看,有关部门舆情应对尚可,希望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公众意见,成为官民良性互动的典范。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在与公众沟通的许多技术层面犯下了低级错误。比如,向公众提供的规划图图幅尺寸、分辨率都不适合小屏阅读,引发大量误读和误解。把原本政策的公示征求意见变成了公审大会。这是不是出乎有关当局的意料呢?此事件显示,与公众沟通,不只需要诚恳的态度,开放的精神,也需要严谨 的作风与专业的传播技术与技巧。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梅观高速公路改造方案咨询意见,引来网上热议,从中可以看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高涨。从公布方案到网络引导,加上媒体的配合报道,整体咨询氛围营造得非常好,对相关改造工程的大格局也阐释得很到位。不过,对市民的另一些关注点,比如改造后的实际效果及是否有浪费问题等,也可以做出适当的回应,以便取得更好的咨询成果。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梅观高速改造初步方案在官网公布后,尽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第一时间在官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上发布了相关信息,并表示要征集公众意见,也公布了反馈渠道,但未明确说明改造的意义所在,这引起了公众的疑虑。此外,除了前两天在官微上更新方案的基本内容外,接下来并无太多动态,对网友发帖质疑“改造是在劳民伤财”、“之前每次改造都失败”、“改造有意义吗”等也并未有回应,这难免会让公众觉得征集意见只是“表面做做样子而已”,因此,相关部门在与民众互动上、在媒体运用上是有欠妥的。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梅观高速的改造可谓顺应民意之举,在网民中也是赞多于弹。而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到批评的意见并非无理取闹,更多的是对公共资金有效应用和管理的批评。相关部门应举一反三,广开言路,在检讨有无存在反复改造问题的同时,多吸收市民建设性的意见,让信息的交流和反馈成为一种正向动力。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市交委将工程改造初步方案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市民积极反馈,有赞有弹,呈现利益多元表达的格局,这是具有建设性的积极舆情。尤其是,部分市民对前期规划的质疑,对公共财政的关心,体现出城市公民的责任心。在方案尚处于咨询意见阶段,交委及规划部门应畅通市民表达渠道,充分吸收公众意见。建议交委与本地媒体合作,在报纸上运用专栏、专版,在广电上运用专题,在深圳新闻网上运用在线访谈等方式,对改造工程方案的必要性和前景进行立体、透明的“说明”,说明力是舆情应对的基本能力。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为什么有时候一项工程“出发点”是好的,却会遭到质疑。因为今日已经进入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多了,表达意见的渠道多了,看问题的角度也更加丰富。所以相关部门,要做出经得起考验和监督的决策。此事中,信息内容的发布还是循规蹈矩,比较正常,有关部门不能只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推进市政工程,还要兼顾政策的延续性,同时对于百姓的意见也更多重视。研究了此事的前后过程,我发现很多有心市民的建议是有其合理性的,应该开展充分的官民互动,吸纳市民的合理建议以优化方案,也许能取得多方共赢。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3】市人民医院留医部发生保安殴打记者事件
7月1日,深圳市人民医院留医部发生保安殴打记者事件,一名报社记者到该院采访遭到保安殴打,后者并叫嚣“拿刀砍死你”,引发舆论关注。
事件脉络:
7月2日,据《羊城晚报》报道,7月1日中午,羊城晚报记者小宋驾车到该医院采访,不想刚赶到医院将车停好,就遭医院保安踢坏车门。
据当事人小宋介绍,7月1日上午,他前往深圳市人民医院留医部采访。上午11时30分许,小宋驾车来到留医部后,由于当时医院内车满为患,小宋便驾车朝着出口方向开。在接近出口的地方,他找到一个用移动水泥墩隔离出来的空位。车停稳后,由于不能确定该位置能否停车,小宋便下车等待,试图得到医院巡逻保安的许可。

小宋被反扣手臂 (视频截图 2015/07/02))
就在此时,一名医院保安用脚飞踹小宋小车的左后门,边爆粗口边吼,“谁让你把车停这里的”。出于职业敏感,小宋迅速掏出手机,打开视频拍摄模式,并拨打110报警。小宋被打全过程的音频及视频,均被记录下来。画面中,小宋称停车点并没有“禁止停车”的标识,并且涉事保安上来就踹车门,他要求该保安对损坏车门负责。
视频中显示,踹车的保安员开始叫人,很快一名保安队长带着几名队员赶到。小宋说,这名队长不分青红皂白,上门直接反扣他的双手,并把他压成弯腰状。随着几声惨叫,小宋大声喊自己胳膊快被扭断了,但对方粗口不断,并未收手。随后,小宋表明身份,称自己是羊城晚报记者,来医院是为了进行采访,而涉事保安队长听了之后力度更大,还嚷嚷着让其他保安一起动手,试图强行将小宋“拖到”警务室,并拖行了2米多远。
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一段视频中显示,当民警赶到现场后,保安队长甚至再放狠话,视频原话称,“信不信弄死你,拿刀砍死你,信不信拿刀砍你。”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留医部院办内,小宋被打的视频得以播放,工作人员表示吃惊。该医院保卫科负责人陈小青介绍,视频中与小宋发生冲突的保安队长名叫王生前,是该医院的路面保安队长,平时负责处理医院内的违章停车。
在电话中,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公共关系室负责人刘波表示,会依法处理记者被打事件,后续将根据小宋的伤情鉴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7月1日下午5时30分许,罗湖保安公司一名负责人致电本报深圳办事处主任、记者站站长宋毅,对本报记者被打表示歉意,并承诺赔偿人身伤害所造成的损失和车辆损失,承诺要登门致歉及表达精神抚慰。
事实上,深圳市人民医院的保安粗暴对待记者并非首例。去年7月28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曾记者到留医部采访一名伤者,在收拾脚架准备走的时候,被几名保安发现,说是医院不准拍摄。双方没说几句,保安突然通过对讲机叫来十多名帮手,他们清一色穿黑衣服戴黑帽子。涉事曾记者介绍,当时他感觉不对劲,便打开摄像机,就在这一瞬间,一名保安冲过来一拳就把摄像机打坏了,导致摄像机的声音系统出现故障。那之后,众保安依然骂骂咧咧,与此同时,保安还给了曾记者一脚。
本月1日下午,深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邱晨说,留医部一直存在停车难问题,平均每天进入医院的车辆超过4000辆,医院内的交通循环也很差。该院保卫科陈小青则表示,仅7月1日,该医院便发生三起车主与保安的冲突事件。
副院长邱晨说,由于留医部面临停车难的问题,医院对保安有严格的要求,必须要保证医院内的车是流动的,并且交通要道不能停车,“以前曾经发生过救护车进不了医院的情景”。至于小宋被打事件,邱晨将其归咎于“保安从农村出来,普遍素质都较低”。邱晨表示,医院平时要求保安“要文明,不能乱打人”。对保安的处罚,该医院承认,只有罗湖保安公司才能对涉事保安进行处罚,医院会将情况告知保安公司,但具体如何处罚,还要看保安公司。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183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157条;本地论坛网帖51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新闻跟帖、本地论坛:多数网民认为保安嚣张或受院方默许。

新浪微博网友“momolawyer” :保安这么嚣张,是因为背后有医院的默许!
新浪广东深圳网友“sontai”:搞笑的说法,保安公司是人民医院花钱请来的,如果不是人民医院默许(甚至是要求这样),保安公司才不敢这么牛,连警察都不怕的保安,是保安公司打造还是人民医院打造?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事件是在医患关系对立的舆论条件下的一次舆论过激反应,实际上该舆情为一起普通的纠纷事件,事件的处置需要回归到理性层面。从舆情处置的角度看,该事件凝聚了“医院”“记者”“被打”等关键词,容易形成舆论的刻板印象,记者的天然正义性又使该舆情迅速发酵。医院方在处置此类舆情时需要考虑到记者的舆论煽动效应,尽量减少舆论冲突面,回归到法治轨道。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市人民医院打人恶习素来已久,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此前曾发生过多次打人事件,不过这次打的是羊城晚报的记者,媒体从业人员会更好地借助媒体力量进行事件曝光,从而让事件的传播度更广。院方在后期回应中,把保安多来自农村,素质偏低拿来搪塞媒体,人为地进行城乡二元划分,更容易激发网民反感,让事件舆论有一进步升温的可能。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本事件中,相关机构响应速度较快,机构行动较积极,但网络引导方面,媒体方有明显优势,负面影响消除缓慢。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记者在开展采访时被无辜殴打是恶劣事件,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用来消除这类事件经过传播后造成的恶劣影响,有关方面不可轻视这个问题,否则又可能引起叠加舆情。从这件事的网上议论看,已经有一些负面联想,值得有关方面重视。再说,无论的停车场车位紧张问题还是保安素质问题,都还是可以通过管理和整顿有所作为的,正面应对不难。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本案例中,充分体现了医院缺乏与媒体处理好关系的能力。记者被打本来就容易引发舆论爆点,事发后,院方不但没有进行检讨道歉,还以“交通要道不能停车”、“保安从农村出来,普遍素质都较低”、“保安不属于我们管”等说辞推卸责任,引发舆论普遍不满。相比之下,罗湖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依法处理记者被打事件,罗湖保安公司也在当天下午就致电报社表示歉意并作出登门道歉、赔偿相关损失的承诺,不论是回应速度上还是应对举措上都可圈可点。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就舆情应对而言,医院方面为息事宁人,一味地以各种托词推卸责任,并没有触摸到舆情的兴奋点,任由舆情向不利方向发展。其实,该事件中,舆情的兴奋点在于保安与记者的身份标签。冲突性事件中,符号化的身份标签容易放大舆情,加速舆情传播。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事件4】市血液中心前海管理局“高福利”遭质疑
7月初,我市五十多个单位陆续公布了2015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现断崖式下降。其中,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的报道引发轩然大波,前海管理局“高福利”同样遭非议。
事件脉络:
7月3日,市卫计委发布《2015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其中,第一部分第二条“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关于血液中心内容有:市血液中心编制数95人,实有人数91人;退休2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市血液中心预算10,072.8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3..246.59万元、公用支出1,96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9.31万元、项目支出 4.412.06万元。
第三部分第六条内容有:(一)人员支出3,246.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月7日,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卫计委近日公布了今年系统内15家单位的预算,今年预算增长了三成。在三公支出方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万元,比去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27.67 万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布预算的15家单位中,人均工资最多的为市血液中心,人均工资福利为35.7万元,人均工资最低的单位是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人均工资为10.5万元,与最高的相差超过25万元。
7月7日13:07,@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关于今日广州日报报道的我中心“人均薪酬支出35万”的消息,是虚假报道。今日下午3:00深圳市卫计委将在罗湖区田贝一路卫计委8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此事件。
7月7日16:00,@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对于媒体报道的“深圳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元”的情况说明:①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实际在职人员总人数165人。②市血液中心业务收入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不挂钩。
7月7日16:04,@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深圳市血液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卫计委的其他预算管理单位一样,一直严格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工资总额执行标准。
7月7日,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孙美华在发布会上表示,由于卫计委在公布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时没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解读相关信息以及统计口径的变化而造成误读,“我们为未尽到及时告知责任深表歉意。”

市血液中心呼吁更多的爱心市民无偿献血。(《深圳晚报》 2015/07/10)
7月7日16:46,@健康深圳 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深圳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元”的情况说明》。2015年7月3日,根据市财委《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15] 36号),我委在委官网公布了 “2015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7月7日,有媒体根据该信息对我委预算情况进行了报道,其中报道“深圳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 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深圳市血液中心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9. 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
2015年深圳市血液中心在预算“基本情况”表中的人员信息只填报在编人员91人,预算编制时临聘人员74人,实际在职人员总人数165人。 2015年血液中心预算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总额 3,246.,5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48. 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4.84万元,绩效工资1248.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814万元。技在职人员总人数165人计算,实际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 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
二、关于预算编制统计口径变化的说明
市卫生计生系统共15家预算管理单位(包括委机关和14家直属单位)。14家直属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不相同。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有:市计生服务中心、市计生科研所、市计生协会、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健康促进中心、新建医院筹建办等7家单位;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的有:市慢病中心、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市疾控中心、市血液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等6家;实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医学继续教育中心1家。
不同预算管理方式下,人员费用预算的编列渠道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全额预算单位的人员支出在预算“基本支出”中编列,差额预算单位的人员支出,在编人员在预算“基本支出”编列,临聘人员的费用在预算“项目支出”编列。也有根据业务特点混合编列。市血液中心历年一直将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基本支出”编列,因此该单位预算“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是单位在编和临聘人员的费用总额,但预算公布的“实有人数91 人”仅指实有的在编人员,这样就会出现总支出与人数不配比的问题。在计算人均“工资福利支出”时,应当技在编和临聘人员的总人数来计算。其他单位也应全口径计算。
市血液中心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和我委的其他预算管理单位一样,2013年以来,一直严格技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工资总额标准执行。
由于我委在公布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时没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解读相关信息以及统计口径的变化而造成误读,我们为未尽到及时告知责任深表歉意。
三、市血液中心业务收入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不挂钩
深圳《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用血应交付血液的釆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目前执行的血液收费标准是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全国所有血站制备血液的所 有血液制品收费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如:红悬液200毫升全国统一收费标准210元,血小板1400元,还有其它十余种不同血液制品都是全国统一定价统一收费。
政府为了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血液的收费标准自2006年至今未提高。釆供血机构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及检查和审计部门审计,确保了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在财务核算方面,市血液中心执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属财政核拨补助公共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社(2014) 88号),所有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支出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下达预算指标,统一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支付。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预算,执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工资总额标准,与业务收入不挂钩。
市血液中心作为深圳市釆供血机构,一直以来依法釆供血,我市的血液供应长期以来保持稳定有赖于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为全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我委将继续努力,推动无偿献血这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7月7日,深圳论坛网友“Leon@”发帖《深圳卫生局没有澄清反而证实了血液中心的薪酬》(点击量:4778次,评论:72条),称:(1)卫生局的人脸上暗藏一丝得意的微笑,是何故?(2)不要又拿“临聘”当挡箭牌,为何不说清楚74名临聘人员薪水是多少,在编薪水是多少,主任薪水是多少。(3)即使是算上临聘也人均高达20万,网友称“吸血鬼”没有冤枉你们。(4)不要又拿“收支两条线”当挡箭牌,反正蛇鼠一窝,事实不容篡改。
媒体评论摘录:
1、高薪与公益属性背道而驰。
“一些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不但高于本地区的社会平均水平,而且高于同系统的党政机关和相应的国有企业,这种“闷声发大财”的局面,与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和非盈利属性是背道而驰的。”(北京青年报《血液中心“高薪”背后的真问题》2015-07-08)
“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就难以与高收入挂钩,高收入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听着别扭,更有欺骗献血者的嫌疑。外加无偿献血者及家属临床用血时的手续之繁琐,被加剧的不信任感将会腐蚀公益献血事业的根基,对于献血、用血以及医疗卫生事业而言,害莫大焉。不能让献血用血事业进入“无偿献血宣传、血液中心高收入、悬殊对比将欺骗和不信任感传递给民众、减少献血导致血荒”的恶性循环。”(北京晨报《血液中心20万年薪为何遭质疑》2015-07-08)
2、应公布详细工资支出明细。 “显然,在30多万和19万之间还存在一个模糊的空间。这是血液中心的情况通报中没有说清楚的。人均的数值可以说明这个单位总体的福利支出情况,但无法反映不同岗位的巨大差异,更没有办法反映一个在编人员的薪酬水平。只有一两个临聘人员,可能对结果影响不大,可血液中心足足有70多名临聘人员,几乎占了所有在职职工数量的一半,人们又如何判断这样一种人员结构里暗藏了怎么样的猫腻?大锅饭式的平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公众关注的焦点从来都不是临聘人员的收入,他们在一个无限风光的单位里拿的可能是一份寒碜的收入,他们本身就是社会不公平、同工不同酬的受害者,而那些在编人员的收入才是真正引发社会情绪的关键所在。既然是区别对待的,自然也应该分别公布,临聘人员平均是多少,在编人员是多少,要不然,这样的回应就是不完整的,也无助于减轻公众对血液中心高薪的质疑。”(钱江晚报《深圳血液中心人均薪酬35万:真心辟谣,就要把事说清楚》2015-07-08)
“深圳血液中心高薪为何难以服众?除了与制度设置本身有关之外,还与信息不透明有关。既然深圳血液中心属于卫计委系统内的工资,那么其就应该保持必要的财政透明,对于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应有明确的数据,并公之于众。倘若深圳血液中心的员工薪酬支出坦坦荡荡、正大光明,公众除了羡慕,似乎也不会有更多的情绪;倘若其像如今一般只有一个笼统的数据,想不引发质疑都难。”(人民网《血液中心里是否住了“吸血鬼”?》2015-07-08)
3、媒体报道并非“虚假”,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受关注。
35.7万元和19.68万元这样两个悬殊甚大的数据,主要是前后公布人员数量不同所致。因而,之前媒体据此计算的35.7万元,其实谈不上什么‘虚假报道’。” “接下来必须追问的就是,其一,原本的《预算》中,为何没有把实际在编人数写清楚?其二,深圳血液中心的实际人员数量,何以会超编如此严重、高达73.68%?如此严重的人员超编,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其中是否存在‘超编制配备人员’甚至‘吃空饷’等违规情形?”(新京报《深圳血液中心薪酬争议中的未竟之问》2015-07-08)
4、认为事件或导致血荒现象。
“不要小瞧了血液中心‘高薪’的杀伤力,这极有可能大大减损社会公众的献血热情。我们曾经目睹过在全国大面积出现的血荒,据当时的相关调查显示,公众不愿献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自己献的血会被拿去牟利。接下来更不难想象,如果深圳市血液中心不能对自己的“高薪”做出合理解释,且不愿削减自己的不当得利,那么,下一次血荒就会在最短时间里不期而至。想想吧,血荒来了,哭都来不及了!”(荆楚网《不要小瞧血液中心“高薪”杀伤力》2015-07-08)
7月8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7天下午,市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这是媒体的误读。实际上市血液中心员工的收入没有那么高,人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8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缴费)。而且市血液中心所有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职工的收入与用血收费完全无关。
7月8日16:31,@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一波接一波的媒体人走进血液中心,共同揭秘无偿献血到临床用血的全过程。记者走进成份科,观看血液制备分离的过程;还走进了检验科,了解血液安全保障的重要检测过程。
7月9日08:58,@深圳市血液中心 转发深圳特区报报道《职工收入与用血收费完全无关》。
7月9日 09:39,@深圳市血液中心 称:【今日献血指引】2015年7月9日星期四。今日机采血小板计划:A型10U,B型10U,O型20U,AB型2U,机采捐献请预约、电话:83252122或添加微信服务号:深圳献血服务(szxxfw)根据指导语进行预约;A、O型全血偏少,仅30分钟便能完成一次全血捐献,诚邀您的参与,捐血热线:83321999。
7月9日10:29,@深圳市血液中心 发布长微博《一位无偿献血志愿者对无偿献血志愿者宣言的诠释》。
7月10日,据《晶报》报道,近日,一则《深圳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元》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深圳市卫计委在随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澄清了此为媒体误读,实际为19.68万元,但此条消息却对深圳的无偿献血造成了较大影响。
昨日,市血液中心副主任卢亮介绍说,到目前为止,深圳市血液中心的血液总库存量为1938.5U,其中,O型血594U,仅够两天临床用血;A型血379.5U,AB型血226U,仅够3天用量;B型血739U,只够4-5天用量。7月8日当天仅有121人献血,为平时献血量的一半。
据了解,尽管市血液中心工资福利问题已经得到了澄清,但还是有不少市民为此议论纷纷,这也是导致深圳连日来献血量和献血人数急剧下降的主要因素。卢亮告诉记者,目前血液的告急给临床用血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地贫儿输血和择期手术,市二医院仅一天被迫推迟了3台手术。
市血液中心呼吁更多的爱心市民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
7月1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媒体“深圳市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报道引发轩然大波,尽管后来市卫计委解释数据公布不全面导致媒体误读,市血液中心副主任卢亮仍表示“这次事件的伤害相当大”。报道出来当天深圳市血液中心统计到的无偿献血人数只有160人(不包括龙岗宝安),昨天更是减少到121人,比平时的250人左右减少了一半,“每天血液中心要250—300人献血、算上龙岗宝安要500人献血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血液中心“薪酬事件”后献血人数“锐减”。(新浪微博认证用户“人民网”2015/07/10)
7月1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截至9日,南都记者统计了60多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布的部门预算报告中,有关工资福利支出数目情况。就目前公布的情况,60多个部门和单位今年的工资福利支出约为18万元/人,最高为前海管理局,人均43.7万元。最低的是市价格认证中心,人均5.2万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人均27.2万元,超过平均数。人大代表郑学军指出,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收入相差很大,平均数并不能全面反映收入情况,但目前公众只能了解到这个程度,希望政府部门以后晒账,尤其是晒人员收入账要更加具体和明确。
7月12日,深圳论坛网友“彩云飞8”发帖《从高薪血站到血库告急,别让无偿献血者黯然神伤》,称:尽管血站后来一再申明,这个高薪是个误会,分母上没有加上临时工人数,所以得出高薪的错误结果。犯上如此低极的错误,可想而知,血站的管理是如何的一团混乱不堪。要想挽回献血者的信任与爱心,那么,血站中心就得公开透明。不再遮遮掩掩。血液成本,加工费,输给费,政府补贴等帐目都要公之于众。让大家一目了然。
7月12日,据《光明日报》报道,根据深圳市卫计委的说法,产生“高薪”的误读主要源于未将大量临聘人员加入预算的分母,那么,血液中心的工作是否需要大量超编人员才能维持呢?血液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按照深圳每天300人左右的献血量,91个在编人员无法完成庞大的血液质检工作。充足的工作人员是血液安全的保障,深圳市血液中心自1993年以来并未出现过因输血感染的案例。“血液中心自2004年获批95个编制后,就没再增加过编制,目前,临聘人员护士、司机所占比例较大。”
7月13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昨天,市血液中心举行无偿献血开放日活动,60位市民走进市血液中心,对血液的采集、制备、检验等进行了全面了解。记者昨天从市血液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正在与各医院建立联网,争取年底前实现献血者用血费在医院直接报销。
7月14日,深圳论坛网友“有空喝杯茶”发帖《我是献血者,我查不了献血记录》,称:今天,当我想查询我的献血记录时,我必须记得我的献血码;可我十几年前的献血证实在找不到了,献血码也实在是记不住。如果当初在献血的时候,必须要有献血码才能献血,那会提醒我时刻记住自己的献血码,否则不能献血;但是,献血的时候太简单了,不需要查证,简单快捷的进入采血程序了;今天,我苦恼于献血简单,查询难啊!今天,我不知道在没有献血码的情况下,以前的每次献血都是否准确地记录在案,能让我查一下吗?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前海管理局

涉事单位所在地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883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1283条;本地论坛网帖239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关注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二、部分网民认为血液中心中饱私囊;三、部分网民认为应公布工资明细;四、少数网民解释血液中心开支大,福利待遇属正常。

新浪微博网友“士林三角地” :那么多临时工,正式工天天玩,临时工奴隶一样干活。平均19万多,你也分一下啊,正式工32万?临时工6万?一平均也是19万。
新浪微博网友“庄裕钦”:血液中心好像没有说单是工资,是包括所有福利,五险一金,房补,单位员工宿舍改造等费用都分摊在你头上,工资还有多少!他们跟你们一样靠自己劳动赚钱,有错吗?只要符合国家工资标准,合理发工资,就没有错!每一个人都是靠劳动所得。
新浪微博网友“今期彬彬Rock到爆” :无偿献血没问题,能无偿献血不会要求回报;用血付费也没问题,毕竟会产生成本;被老百姓质疑很正常,这是公民意识的体现。问题是:为什么血液中心就经不起质疑?为什么采血、储存、用血的成本不能让老百姓知道?凭什么血液中心的员工薪酬这么高?
新浪江苏扬州网友“大漠孤狼” :请深圳市血液中心不要绑架需要输血的病人。
深圳论坛网友“lch1995”:很多人到前海工作之前,是高管人员,工资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几十万上百万了,当初前海承诺工资待遇向香港看齐,因为当局担心过高引起民意反对,所以不敢实施。这些人估计很后悔。这几年普通人员工资上调不多,但高级人才的工资水平增加很快。深圳房价这么高,还有市场,就是高级人才收入增加支撑的。不要以普通人的收入标准去衡量一切。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事件由政务信息公开引发,媒体的误读外加舆论的偏见使得该事件迅速成为影响国内的重大舆情。该事件是在政府公信力陷入塔西陀陷阱的综合体现,后期的舆情补救措施虽然完备,但是舆论信任感的伤口很难在短时间弥合。此类舆情由于存在长期的社会偏见和政府辟谣的天然弱势,使得舆情应对成效并不明显,处理此类事件舆情要充分实现后期的信息公开,预防为主,减少错误的信息披露。从该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应该吸取以下两方面教训:
1,信息公开要有舆情意识,针对民众关注度高、媒体容易误读的重点数据和信息公开内容要提前“吹风”防止突发性舆情传播,细节数据要解释到位、媒体发布要责任到人。
2,不要高估舆论自净能力,新媒体中虽然谣言传播空间变窄,也有良好的自净能力,但是针对错误性误读信息,舆论往往偏向传播倾向性内容,自净能力特别是针对政府公信力事件往往偏弱。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深圳市血液中心被曝“高福利”之所以成为舆论焦点,一方面是一直以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薪酬问题的敏感,加之血液中心的部门职能,令公众产生高薪系“卖血”收入转化的联想;另一方面,涉事部门在事件之初,称媒体报道是“虚假报道”,却未从报表规范、编制问题等方面寻找自身原因,不仅有推脱责任之嫌,也错失了第一时间表明诚恳调查的态度,引来更多质疑。从事件影响看,“高福利”事件已衍生出公信力危机,若想挽回献血者的信任和爱心,血液中心不仅需要对于工资支出明细进行详细说明,更需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消除网民的质疑及担心。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高福利”一旦与“政府”相挂钩,舆情则不可避免。在该事件中,相关涉事主体,快速反应,借助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回应并澄清事实的举措值得肯定。但官方的总体处置并未根本扭转不利的舆论形式,原因在于官方虽然有应对,但回应的传播面相对有限,互联网信息大爆炸背景下,网民对同一新闻关注度呈现出边际效益递减态势,如果官方后续的回应缺少亮点、加之传播面较窄,则信息到网民的可能性就很低,这就极大损耗了官方回应的效能,不利于官方形象改善。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本事件中,相关部门面对舆情响应速度快,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澄清误读,并通过组织无偿献血开放日活动等让市民更具体了解血液中心的工作,积极进行网络引导,负面影响有所下降,但事件造成的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危机恐怕需要较长时间才会减轻。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卫计委直到当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错失了宝贵的黄金六小时。市血液中心官方微博应对失范,表明有关人员欠缺基本的传播训练,上级(卫计委)的官方微博反应迟钝低效,表明上下级机关沟通低效,对重大舆情危机缺乏有效预案和事件处置的优先通道。整个事件,因为应对无效,给原本全国领先的深圳市公民义务献血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围绕“高薪酬”这一轮舆情,因导致了血液中心出现“血荒”,呈现明显的负面效果。虽然卫计委的情况说明很详实,但比较“官式”,在应对诸多网上说辞和媒体舆论方面,灵活不够,针对性欠佳。比如,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的不同待遇问题,一直是舆情的易燃点,既然已经被提出来了,就要适度应对,避免出现“模糊的空间”,使应对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另外,在纠正媒体根据官方资料所做的报道时,要耐心、诚恳,慎用 “虚假报道”之类不准确的指责,导致更多的误读与不理解。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在初期,不论是在时效性上还是态度上,相关部门的回应都是值得肯定的。舆论爆发当天中午,“@深圳市血液中心”就发布辟谣微博,当天下午,市卫计委也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澄清此事件并表示歉意,相关声明和资料也在官网和官微上及时发布,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众的“信息饥渴”。但是,其“因统计口径的变化而造成误读”的回应内容却引来了更多的质疑和关注,而后期涉事机构也未能采取相关举措进行答疑,使得舆论持续发酵,甚至引起深圳血库告急。在危机爆发时,信息发布既应公开透明,也应谨慎行之。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血液中心事件的关注度走势图有两大高峰,对应的是“高薪”报导和血液告急报导,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广泛传播。同样是“高薪”,公众对于血液中心的关注远高于前海管理局,恐怕和公众对于其公益属性的心理认知有关。血液中心以临聘人员来解释总体福利的说法也遭到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血液中心没有就员工福利构成做进一步详细说明,这对于一家以公信力和公益性来服务社会的事业性机构来说是很不应该的,舆情应对的成效也可想而知。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舆情产生后,血液中心是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但贸然断定媒体报道是“虚假消息”,就将自己与媒体的关系变成一种对抗性紧张关系,不利于后续的说明、沟通与呼应。尽管很快就删掉了那条信息,但对抗关系已经产生,就决定了以后的信息发布只是自说自话的单向传播,一方使劲“辟谣”,另一方火力全开、穷追猛打。此为舆情应对之最大教训。正确的做法,是在第一时间表明重视态度,并告知澄清时间、方式,欢迎社会监督等。此等“官样文章”,也是舆情应对之必修功课。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公布政府预算,目的就是给群众一个监督政府各项收支的重要依据,这是依法依规行政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因此不是简单的将数字公布了事,而是每一个数字都需要经得起推敲,没有财务漏洞。这次问题的关键,是有关部门显然准备工作没做好,账没算清楚,靠事后再弥补和解释,怎么都没用。深圳的公益事业一直在全国前列,这给深圳带来了巨大的声誉也就同时意味着面临巨大风险,因为公益虽然未必就意味着是“免费”的,但公益必然不能是“昂贵”的,同时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信任不能被透支一次。做公益比做市场还要艰难和慎重,意识不到这一点就很容易自毁长城。事情出来之后,相关部门在面对媒体时的态度是积极的,但信任损失仍然是无法弥补的。针对此事,面对媒体的态度和技巧都只是一个次要方面,所谓依法行政、阳光行政,那么从一开始就要学会适应在群众和媒体注视与监督下的做事和发言。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5】网曝香蜜湖城管与地产中介发生冲突
7月5日,几段关于“深圳城管打人”的手机视频在新浪微博上传播。后经证实,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在安托山七路持牌宣传业务,涉嫌占道经营,接到投诉前来处理的福田城管局香蜜湖街道执法队有关人员与之发生口角,并发展为暴力冲突。
事件脉络:
7月5日21:36,@miss颖昊 发布秒拍视频,称:深圳城管,在福田安托七路执法。
7月6日02:14,@Yokon_z 称:@深圳公安@深圳小天@香蜜湖派出所 城管如此?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竟如此执法,且车内还带有除警棍外的其他凶器,令人发指!可见平日也是如此执法!不论因,不论由,城管粗口成章,抡棍打人,与黑社会有何区别?三人便成伙,请问如此城管几人,是否算“黑社会组织的团伙”?是否应法律一个说法?

深圳城管,在福田安托七路执法。(新浪微博网友“miss颖昊” 2015/07/05)
7月6日12:45,@依鉴钟情靓装店店长 称:不过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商,也应该把业务员的整体素质培养起来,各个派单的业务员应该尊重环卫工作的劳动成果,派出去的单或彩页,看见別人丢在地上了就该自觉随手捡起来,丢在垃圾桶,环卫工也怕热,工资低,纸和彩页很难扫@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晚报 ,但城管打人就是不对。
7月6日13:44,@杨美华欧尼 称:深圳第一现场和深圳报业集团的记者在调查取证,城管打人事件将公布在电视上和报纸上,被打的同事已经在医院住院部,电视台和报社将会去城管大队和医院了解最新进展,详情请看今晚和明早的深圳第一现场直播和深圳报纸,深圳福田城管打人,请还深圳地产销售一个公道!
7月7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几段“深圳福田区香蜜湖城管持铁棍打人”的视频5日在网络上疯传,其中一段视频显示,3名身着城管协管员制服的疑似执法人员与一名身着条纹短袖衬衫的男士持铁棍殴打一名穿黑色上衣男子。6日中午,深圳福田香蜜湖街道执法队张姓负责人回应称,系因地产中介举牌卖房影响市容和交通,在劝阻过程中有中介人员嘲笑队员买不起房导致双方冲突;打人者为外包公司雇员。
福田公安分局通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拟对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唐某杰、王某强、林某生、王某忠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林某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工作车上为何会有铁棍?视频显示,铁棍是辅助管理人员从停在路边的车上拿的,也有目击者证实是从车上拿下来的。为何提供巡查、劝阻、报告的辅助管理人员的车上会有铁棍?香蜜湖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7月7日,据《晶报》报道,香蜜湖执法队队长张红军讲述了其所了解到事情经过,近日执法队不断接到市民投诉,称在安托山七路有多家地产中介在路上举牌卖房,不但占据了人行道,也对来往的机动车辆造成了安全隐患。“平日接到类似投诉举报,一般是由城管执法队员带领综合协管员共同前往处理。但事发时间恰逢周末,执法队只有两名正式在编的城管队员值班,人手安排不过来,于是安排外聘的福田保安公司人员一共5人前去劝导。” 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对于这些外部购买服务的辅助执法人员,他们可以承担执法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报告、劝阻,但不得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张队长称,执法队将会发函给保安公司,要求辞退涉事人员、扣罚福田保安公司的效益奖金,并将此事上报香蜜湖街道党委,不排除解除与福田保安公司的合同。
7月10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文章《“城管”暴打中介:素质问题还是尊严问题?》,称:整个香蜜湖街道执法队负责市容管理的正式在编人员只有6个人,管辖范围却多达11平方公里。如果这些辅助人员不穿上冒牌“制服”,难保不会被人当成是有意来搞事的“社会混混”。 所以,天真的网民们,不要再说什么城管一出事就只会推给“临时工”“外聘人员”了,因为这多半就是事实。那些在编的正牌“城管”可都是实打实的公务员啊!谁会甘愿冒风险去砸自己的铁饭碗?退一步说了,有些事又何必烦劳自己亲自出手,对吧?实际上,城管执法队员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早已创设出一套标准化的流程以规避执法风险,哪里会轻易落下把柄。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福田区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985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566条;本地论坛网帖266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部分网民认为城管行为与流氓无异;二、部分网民不满官方“外包雇员”的回应;三、少数网民认为城管打人“有原因”;四、少数部分网民对中介行为表示不满。

新浪微博网友“诚实草民” :现在的城管到底是一个什么群体,从出现种种的事看,给老百姓的直觉就是一群有证的黑社会团体。
新浪微博网友“豆豆拾豆豆”:城管打人是有原因的,大家都是人,看问题不要片面。
新浪微博网友“汪清的春天” :城管打人是不对,但是从视频中的情况,是俩方都有打斗撕扯的情况。至于原因,这么个视频也没看到。
新浪微博网友“Flowers-小雨”:出了事,就是外包的了?政府执法人员也能外包?怪不得这么多不公平的执法者呢,这次不说临时工了,改外包了,什么时候能走上正轨呢?
搜狐网友“凭阑静听潇潇雨”:对这些侮辱人格的中介,就应该暴打,这些人在哪里口出攻击人格的话,都得挨打。坚决支持深圳城管暴打无良无德的中介。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事件在传播初期为典型的负面事件,但是随后产生了逆转,甚至部分舆论认为“房产中介该打”,从舆情的传播角度能看到针对“城管打人”这个传统性的舆情焦点话题,网民依旧能够用质朴的正义感进行舆论评判。该事件的舆情处置中有三个欠缺:一是责任切割过于简单,宣布“外包雇员”并不能切割城管队伍管理不严的失责;二是未能解释铁棍等来历,成为舆论批评焦点;三是未主动示弱,没有配合好舆论的逆转氛围,使得舆情应对依旧被动。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规避类似的城管执法风险,一则,要对外聘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不可忽视对外聘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日常执法文明化、规范化意识的培养,降低舆情风险;二则,对于这一标签化群体所引爆的舆情,需要注意舆论先入为主的情绪,尽可能回避“临时工”等说法,避免引发次生舆情。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城管打人片段的碎片化传播加上其被妖魔化的形象,使得事件曝光伊始,就让香蜜湖城管置身于舆论漩涡之中,而事情早先在微博平台上传播后,当地城管部门并未第一时间进行回应,让事件在微博平台上得以快速发酵。后期公安部门公布进一步调查结果,虽然地产中介违规占道在先,但这也不
足以成为城管打人的理由,而官方声称的“打人者为外包公司雇员”也让事件再生波澜,从“临时工”过渡到“雇员”,舆论并不认同。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又是一起与城管打人有关的事件。事件受关注显然与“城管”的标签息息相关,与公职人员行为息息相关。本舆情事件中,有关机构响应速度较快,相关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对涉事机构和人员的处理也迅速,网络引导较积极,负面影响有所减少。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当“城管”与地产中介发生冲突,虽然都被质疑有“素质”问题,但管理者还是处于强势一方,所以及时处理打人“城管”,对阻止舆情蔓延有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关于“外包公司雇员”的说法,虽然可以用来说明实际情况,却难以成为撇清关系的托词,因为管理不好雇员,仍然是无法逃避的责任。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城管”、“中介”、“外包雇员”等特殊身份让该事件一出立即就成为了舆论焦点。“城管究竟该不该打人?”、“工作车上为何会有铁棍?”、“为什么一出事就推给了外包雇员?”等成为了热点议题。曝光视频发布后,深圳福田香蜜湖街道执法队在第二天中午就进行了回应,福田公安分局也及时通报了相关处分,相关部门的响应速度值得肯定,但是,执法队称打人者是外包雇员,明显有推卸责任之嫌,不仅再次导致舆论发酵,而且还引来了媒体对“正牌城管”规避执法风险做法的批判。回应措辞不当定会引发新一轮的舆论热点,甚至进入“跳”不出来的死循环。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地产中介占道发传单确实已成为一个令人不满的顽症,而城市管理的协管人员也不是第一次粗暴行事,市民的情绪被点燃和这两类人员给人的印象是有关联的。相关部门的回复理应考虑到触发公众情绪的深层原因,而不能以“雇员”等词汇来规避责任。执法行为不能“外包”这是法治社会的共识,任何挑战这一常识的回复都是不可取的。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常规舆情一般呈瀑布状,立体地上下互动,可此事的舆情却是一个平面水潭,利益双方在同一个水潭内搅动。尽管有媒体的介入,但媒体并没起到掌控议程的作用,个别媒本如南都的报道甚至给事件贴上“买不起房”及“暴打”标签,加剧双方的对立冲突,使舆情走向更为复杂。此时,作为关联单位城管一方,缺乏应对舆情的策略,一味以 “外包”“雇员”等推卸责任,将自己置入舆情漩涡,受到公众的广泛诟病。其实,城管大可不必这样做,因为事件的处置已交给警方,警方公正执法即可。在事件发生后,城管除向社会(不一定是对方)表示歉意外,还可主动设置议程,如市容与交通与城管执法的关系等。事实上,香蜜湖片区一直存在地产中介违法占道的问题,此事发生后,城管不敢理直气壮执法,导致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这是舆情应对失败带来的恶果。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这些年城管本身就声誉不佳,所以就更要依法行政,但此事关注下来却发现中介是有违法责任在先,而且在网上公布不完整的消息误导民众,所以事件最终就更像一起黑吃黑的火并了。中介嘲笑城管买不起房等话语,是新内容,加剧仇富心态,但更多能看到城管(里的临时工阶层?)也有属于底层的无奈,城管部门把责任推给临时工,又是老套路,让人觉得不靠谱。一切还是老问题,首先城管的执法边界在哪里?其次中介的违法行为该如何约束?最后双方的冲突究竟属于执法不当还是民事纠纷?无论地产中介一方还是城管一方都没有面对媒体,给出令人信服回答。公安执法并通报情况,及时有效立场客观中立,但相关政策和法律部门却需要进一步思考。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6】 二线关口改造方案公布引发各界热议
7月23日,市交委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公布修改后的8大二线关的改造方案,针对改造方案、治堵方略等问题引发持续讨论。
事件脉络:
7月7日,据《晶报》报道,昨日,市交委召开了针对二线关改造的首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会的专家和市民代表们围绕二线关改造初步方案,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二线关改造献计献策!记者了解到,南头、白芒、梅林、布吉、沙湾、盐田、背仔角7个关口的改造方案将陆续在市交委官网上公布,以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7月7日 10:16,@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二线关交通改善初步方案亮相公开征求意见】我委昨天举行二线关拆除后续交通改善征求意见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征求二线关改造意见与建议,意见收集邮箱为:szjtysw@126.com。在充分听取第一轮建议与意见基础上,还将进行两到三轮的征求意见,制订出最优方案,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
7月7日 10:1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关口改造分三种类型】现有二线关改造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型:周边居住、商业开发强度低,公交集散需求低,以通过性交通为主。包括同乐、盐田、背仔角等。其改造后,将主要服务于过境的通过性交通 或片区出入交通;兼顾公交集散功能。近期改善重点:取消关口红绿的接驳,取消关口公交始发等。

布吉关规划效果图。(《南方都市报》 2015/07/24)
7月7日 10:1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关口改造分三种类型】二是公交集散型:周边无轨道交通站点,居住、商业存在一定的开发,有一定的公交始发需求。包括南头、白芒、沙湾。三是轨道接驳型:临近一条或多条轨道交通站点,城市潜在的TOD开发片区,轨道接驳及公交始发需求量大,包括梅林、布吉。改造后:服务于过境的通过性交通和轨道接驳。
7月7日 11:3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七大关口改善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6月中旬起,在我委牵头领导下,由市政设计研究院主办,进行关口改造多轮方案比选,目前南头、白芒、梅林、布吉、沙湾、盐田、背仔角7个关口已进行多轮改善方案的研究,同乐关考虑保留作为关口博物馆,其余关口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7月7日 17:2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精彩观点:打通关口交通微循环】市民代表邓伟珍居住在梅林关附近的民乐社区,她建议梅林关改善一定要考虑附近居民的出行需要,“要在民乐村和地铁民乐站之间建天桥。”交通专家张晓春也提出,关口附近有很多城市更新项目,交通改善一定要与城市更新结合,建连廊或者地下通道连通社区和地铁站或公交站。
7月7日 17:28,@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精彩观点:关口应该发展立体交通】政协委员居学成建议,南头关应该像梅林关一样,建设下沉式道路,分流进关前往深南大道和前海的车流。人大代表杨勤也建议,关口要尽量减少地面车流、人流的交叉,建设地下、地上和空中的立体交通网络。
7月15日,据《南方日报》报道,对于深圳最出名的道路拥堵点、英雄难过的“梅林关”的四个方案,记者寻找了多名市民和的哥,倾听他们对于方案的意见。对于四个初步方案,市民意见比较分散,没有哪一种方案可以获得较多的认可。部分市民认为,方案一最接近现状,并改善了公交通行,可以接受。而另外一些市民则认为,要解决拥堵点,则要在梅林关提前设置车辆分流的通道,目前所有方案在这方面考虑不多。而周边社区的居民则更希望,公交场站可以设在距离居民更近的地方,方便大家乘坐公交车。
7月16日,据《南方日报》报道, 对于布吉关的改善方案,市民和的哥都表示,布吉关的拥堵其实不在关口,而在于关口之外,布吉关的改善应着重在关口外的拥堵点。而对于目前的布吉关,市民表示,道路本身并不是拥堵的主要原因,而是车辆的混行,变道造成拥堵,他们建议布吉关应提前设置分流车道,减少车辆在这里的交织。
7月17日,据《深圳商报》报道,著名交通规划专家邓耀庆日前谈到梅林关、布吉关等交通提升项目时指出,解决“二线”的堵塞死结,必然要采用线型交通、网格交通、建设多条平行道路的办法,而不是枢纽。邓耀庆院长研究指出,深圳交通枢纽理论的误区,是造成南头关、梅林关、布吉关近20年来不停的改造,投资巨大仍然堵塞很严重的原因。甚至最近征求梅林关改造意见,方案之四投资近6亿元,在梅林关下再建一条地下通道,加重梅林关的交通聚集。这样将事与愿违,不但不能解决梅林关的交通,反而会引起更大的交通堵塞。有6亿元投资,可以再建新的南北通道。
7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我市二线关口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公布 8个关口10个方案征求意见》。
7月24日,据《晶报》报道,布吉关拟设置潮汐车道,建设生态公园;梅林关或将道路拉直,与梅观高速对接;南头关也可能拉直道路,建立主题公园……昨日,市交委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修改后的8大二线关的改造方案,预计总体改造费用或达到5.5亿元。记者获悉,市民可登录市交委官网查看最新方案,通过发送邮件(电子邮箱:ghc@sztb.gov.cn)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市交委将结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
7月24日 10:4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8个关口10个方案征求意见】昨天,我委第二次召开二线关口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座谈会暨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修改完善后梅林等8个关口的10个改善方案,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市民可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ghc@sztb.gov.cn,我委将结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
7月24日 10:4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布吉等5个关口联检大楼已拆除】目前全市所有二线关口的车检通道拆除、路面恢复、路面临时标线施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布吉、沙湾、白芒、盐田、背仔角5个关口的联检大楼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梅林关联检大楼中间通道已拆除;梅林关联检大楼主体正在拆迁中,南头联检大楼待商户搬迁完毕后即可入场施工。
7月24日 11:12,@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24个耕作口中18个已被拆除】同乐关检查大楼将作为博物馆保留,清水河、溪冲、福龙、新城、盐排、南坪6个关口的检查大楼对关口改造实施影响不大,将予以保留。此外,全市24个二线关耕作口中已有18个耕作口已经完全拆除,剩余正在抓紧协调。
7月24日 11:2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最初方案部分意见已被采纳】最初的改善方案公布后,网上意见征询平台及邮箱共收到160余封市民邮件。其中意见比较集中的有,30多人希望南头关道路拉直,30多人支持梅林关拉直方案和半月型方案;梅林关周边居民希望能够增加进出道路等。其中部分意见已被采纳,比如新建梅坂大道和南坪快速连接线。
7月7日 14:16,@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各界代表热议二线关交通改善方案】针对二线关口交通改善研究方案,7位人大代表、7位政协委员、4位居民代表和5位交通专家昨日进行了热烈讨论。市政协委员潘争艳认为现在关口并不是最拥堵的地方,“沙湾关最拥堵的地方在大望桥和水库新村,可以通过优化红绿灯设置等来解决周边路网的拥堵。”
7月7日 14:17,@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各界代表热议二线关交通改善方案】社会各界代表一致认为关口的公共交通换乘功能要弱化。王雪认为梅林关公交枢纽是因为原来乘客要下车接受检查,所以人为的形成了交通枢纽,而关口一旦撤销就没有必要再保留,“关口公交应该更多的是通过型,没必要所有的公交车都在梅林关停靠。”
7月24日 14:36,@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草埔公交总站将迁移】不少市民在邮件中提出,布吉农批市场虽已搬迁,但是内部依旧有商贩经营,货运车辆极大影响社会车辆通行;同时认为草埔公交总站需要迁移,以解决影响主线通行效率等问题。对此,在新方案中,布吉关的公交场站已重新布局,草埔总站拟合并入布吉检查站公交总站,并建设公交联络道。
7月24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前召开的意见征询会上,市交委就备受关注的梅林关改造提出四种方案,造价各不相同,其中第四种道路主线下穿拉直的方案造价更是高达近6亿元人民币,与第一种方案造价相差19倍。不过,从昨日的通气会来看,此前的第四种方案已经被舍弃,方案也总共缩减为两种。
南都记者了解到,7月6日就二线关交通改善方案召开的意见征询会上,交委共征集了18位参会者的意见,目前已有部分意见被采纳。另外,自网上公开意见征询平台及邮箱后,截至昨日,交委共收到160余封市民邮件。经梳理,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梅林、南头及布吉等几个大型关口,一共分为八类。
梅林关
附近居民希望整顿现有进出道路秩序,尽快完成法定图则上的规划道路,并建立立交匝道改善小区进出交通问题。
这些意见被交委部分采纳,交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梅林关改善方案设计过程中考虑了各类交通需求,以交通改善为首要目标,同时还要兼顾周边区域进出交通,最终方案还将根据可行性及设计规范等诸多角度进行衡量。
布吉关区域居民
提出了更为细化的建议,称草埔公交总站应当移到布吉关外西广场位置,解决公交车体积大掉头难问题,疏缓布吉关进关方向车流。
该方案全部被交委采纳。
有市民反映称,布吉农批市场虽已搬迁,但内部依旧有商贩经营,货运车辆极大影响社会车辆通行。
交委则回应称,目前该方案已在推进相关部门落实。
7月24日,据《南方日报》报道,在160多个邮件反馈意见的市民中,40余位市民选择白芒灯控路口方案,30位左右市民选择南头关拉直方案,另有30余位分别表达了对梅林拉直方案以及半月方案的支持。

盐田方案效果图。(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 2015/07/24)
二线关重点关口交通改善优化方案:
1、梅林关
相比于上一轮的四个方案,此轮公示梅林关改善方案优化调整为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一将主要道路线形拉直,与梅观高速市政化改造方案对接,并迁移部分公交线路至外侧新建首末站,以及设置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及停靠站。此外,针对目前社会车辆换乘地铁停车场利用率不高的现状,新方案将原有P+R场站邻近地铁站布置;而针对市民反馈梅林关慢行系统滞后,这一方案将修建人行天桥,方便公交集散,提高慢行的服务水平。而方案二则取消了关内掉头车道,减少车辆交织冲突;保留并紧凑布局关口公交场站,拉直公交通道;利用原有P+R场站布置关外公交首末站,外迁部分始发线路;新增信号灯,高峰期控制主线车流,保证公交优先。
两者的区别在于,方案一公交场站位于道路一侧,道路被拉直,民乐片区居民搭乘公交距离较远;方案二公交场站仍位于路中,但民乐片区居民搭乘公交距离将较近。
2、南头关
相比于上一轮的3个方案,此轮公示,南头关调整优化为2个方案。其中,方案一将原有的公交场站搬迁,实现了主线道路的完全拉直,但因此,迁走公交线路的场站就需要市民行走更多距离,而未来南头关将逐步弱化该处公交功能,转移至片区内部解决;而方案二的公交场站为依然在关口位置,但拉直公交通道,减少车辆交织冲突。
3、布吉关
新的布吉关改善方案由上轮的2个优化为1个,其吸纳了市民意见将公交场站重新布局,草铺总站合并入布吉检查站公交总站,并新建公交联络道。另外,布吉关的道路也被优化,管道化组织公交运行,让公交与社会车辆分隔。上一方案中的潮汐通道设计予以保留,并新增一段人行过街天桥,解决11点过后行人过街问题。
4、同乐关
而备受市民关注的同乐关改造方案此次也得以公布。按照该方案,改造后车辆通过同乐关将不再需要大段地绕行,而实现与广深高速平顺对接,形成双向6车道的高速公路;此外,该处将为宝安新老城区保留原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具体方案正在设计中);而同乐关检查站大楼将现状保留,改建为历史文博馆;其改造释放的大面积用地将建设为生态公园,提升景观,而地下则建设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将连接两侧公园绿地。
不过对于同乐关,深圳市交委强调,目前同乐关拉直方案只是个初步方案,下一步还需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及两侧的用地规划相结合,做进一步的完善。
8月10日 11:08,@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二线关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征集各界意见248条】我委于7月23日公布了梅林等8个重要二线关口的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网友的意见和建议248份。目前已梳理出其中共性意见,将部分予以采纳,并对方案再次进行优化。
8月10日 11:09,@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梅林关:近期保留路中公交场站发车功能】本次改造按近远期结合原则制定梅林关改造方案。其中,近期重点在保留公交场站功能前提下进行主线社会车道、辅道线型优化、合理裁弯,路中保留公交场站发车功能、合理设定步行尺度、方便居民就近乘车;远期将结合地区未来综合发展规划来确定功能。
8月10日 11:26,@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称:【布吉进关方向拟增加一车道】在本轮意见征集后,布吉关改善方案中最值得关注的调整是,为解决洪湖立交至布吉关道路横断面车道数前后不匹配,高峰期车辆合流争道导致关口交通不畅的问题,我委已计划采纳民意,在进关方向,从草埔立交至洪湖立交方向拓宽一条车道,目前正在优化方案内容。
8月1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二线关口自从开拆以来,就备受市民关注,目前,就二线关交通改造,市交委已收到来自各界的意见及建议248份。据交委透露,布吉关将设置出关方向的潮汐车道。另外,梅林关及南头关公交场站存废之争一直备受热议,交委昨日明确表示,短期内两个关口的公交场站仍将保留。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667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456条;本地论坛网帖321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就改造工程献策;二、部分网民认为拥堵与关口设施无关;三、部分网民认为布吉关、梅林关拥堵情况未好转。四、少数网民认为高价方案或涉及利益输送。

腾讯网友“jay” :我觉得布吉关实在堵啊,高峰期肯定是堵的,要改善,梅林关还好,检验大楼可以保留作其他用途,拆了又要花钱了。
腾讯网友“jay” :现在梅林关塞车问题,跟关口已经没有关系了。拆不拆对交通没有什么影响,我觉得彩田北环立交才是需要改造。梅林关口现在根本不会堵车。加快坂银通道建设。多打通北环沿线到关外的快速隧道。
腾讯网友“凭海风”:其它关不知道,布吉关的拥堵,其实主要不是关口设施问题!主要是进出关车流量太大。进关方向,车流导入泥岗路、洪湖路等市区内干道的速度太慢,也就是说瓶颈在导入分流环节(市区内泥岗路、洪湖路在早晚高峰时候,车流过大!),不是在关口位置!为政者千万要搞好实地调研,不要花了一大把银子,最后又被老百姓痛骂!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自深圳决心拆除联检站后涉及到的二线关口改造方案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和交互式媒体热议的重点,从官方提供的方案中均能看到舆论在前期讨论过程中成熟方案的影子,此次再次引起关注的改造方案是再次征求民意的过程,在此舆情的应对中整体的官方态度是积极的、准备也是充分的,但是应该注意涉及到群体类意见征集中要避免陷入“集体无意识”,往往群体的选择是妥协的结果,并非最优的解决方案,建议此类舆情的处置注意三方面:
1,明确时效性,针对意见的征集不能无休无止,尽快形成决议;
2,谨防线下冲突,防止由意见不统一造成的线下对峙和舆论冲突。
3,官方最终采纳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条路线”。官方的最终选择要突破预设条件限制,吸收不同的合理意见。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级政府都在探索公众参与促进政府善治的路径。在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尤其是如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等社会民生的话题,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公众的关注度及参与度普遍较高。在此改造方案公布之后,尽管众口难调,“对于四个初步方案,市民意见比较分散”,但在多方意见征集、采纳的过程中,一方面,公众的正确意见得到吸收,推动方案完善,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与公众充分互动,公众在参与过程中感受到被尊重,政令畅通可减少实施阻力。可见,相关部门在决策前放低身段、问计于民,是政府决策的进步。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是推进政府善治的有效手段,从而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负面舆情发生。交通改善方案的出台历来众口难调,官方若延续旧有思维,想当然地从官方立场、经验出发自然行不通,此外,意见征集若停留在走过场而无实质行为的层面上也于事无补。反观此次“二线关口方案征集”,官方从7月初公布一次方案到7月底公布二次方案,循序渐进,让更多民众获知相关消息,从而为后续工作开展埋好伏笔,更易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关口拥堵是多年顽疾,二线关拆除后,市交委就二线关口改造方案征求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是意料之中的事。总体上看,对于公众的质疑声,有关部门响应速度尚可,之后信息公开较及时全面,并采取积极的机构行动,包括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新方案等,也很注意网络引导,负责影响迅速减少。应当说,有关部门敢于抛砖引玉,抛出多种方案征求意见,并直面舆情,其勇气可佳;但就同一关口的改造方案之间差异如此悬殊,又似乎存在不敢担当,有点推卸责任之嫌。而且,在自己没有一定价值倾向的情况下贸然以政府部门名义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损政府形象,建议以后可委托媒体或民间组织、咨询机构等主持讨论,有了较成熟方案后再以官方名义征求意见。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此次有关方面公布二线关口交通改造方案,媒体和公众响应热烈。无论是专业意见还是切身利益诉求,都表达得比较充分。从舆情角度看,信息公布全面,网民建设性意见较多,各方沟通畅顺,效果不错。另一方面,可以看到的是,市民对有关改造方案虽有不同意见,但关切点都在方便实用上,如果花大价钱搞宏伟工程,要详细阐明必要性并考虑是否周全照顾了市民的具体诉求,否则从舆情的角度看,容易吃力不讨好。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市交委在此次二线关口交通改造方案制定上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不仅在线下召开专家和市民代表们参与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还在线上通过官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实时发布修改进程,积极征求民众意见,并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其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信息发布较及时有效、公开透明,民众参与度也较好,且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有利于消除民众的怀疑和抵触情绪。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对于二线关改造这样一个热点话题,市交委能召开座谈会将方案公之于众,广泛听取民意,值得肯定。现在的问题是,部分民众的疑义是针对以往公币浪费现象的一种信息反馈。市交委应该详细解释每一个方案的利弊得失,着重分析不同方案价差巨大的原因,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进而问道于民。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舆情应对首先在区分舆情的性质。有些舆情带有破坏性,有些舆情带有建设性。二线关口改造方案的舆情,就是建设性的舆情。市交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至少表明了重视公众参与的态度。人大代表提出不同意见,以及网民的意见甚至质疑,也是基于对城市的呵护,体现出强烈的公民意识。对这样的舆情,不仅没必要用“应对”之策,反而需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建议交委主动与媒体合作,多设置相关议程,让市民更广泛的参与其中。吸纳民众智慧,可少走弯路,少交学费。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二线关口改造这个事情最能体现城市微观治理能力。其实和民众利益直接相关,所以要尊重市民的感受;但是又需要专业知识,所以要采纳专家的意见。花多钱未必就能解决问题,花少钱同样未必一劳永逸。那么公布方案的重点就在于公布方案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既尊重市民的真实准确的经验和感受,又能获得专家的专业建议。至于钱花多少,什么方案最合理,都可以进行充分讨论。有关部门在这次事件中,无论行政和表达都算是不错的,若能再加强一下网络宣传的力度就更好。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7】八岁女童被陌生女子带走40小时后被找到
7月7日中午,家住船步路的8岁女童李美娇出门玩耍后走失。事发后,家属和校方全力寻找,并报警求助。随后,家属通过监控发现,孩子被一名陌生女子带走。李美娇走失引发全城关注,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官方微博也发布了寻人信息,罗湖公安展开地毯式搜寻。
事件脉络:
7月8日,微信公众号“滨小家教会”发文《寻人启事》,称:滨河小学一(2)班学生李美娇,7岁,于2015年7月7日中午在罗湖区船步街单独外出时被1名陌生女人带走,报警后调阅录像发现,孩子于15:35被陌生女人带上地铁罗宝线。走失时,娇娇身穿白底小蓝花连衣裙,梳马尾辫,身高约120CM。独自抚养娇娇的爷爷为寻孙女身心交瘁,痛苦难当。如有知情者请联系滨河小学德育处075522656236,或13651460680。谢谢好心人!
7月8日14:37,@人民日报 称:#守护宝贝#【紧急寻人:深圳8岁女孩被陌生人带走!】深圳市滨河小学一年级学生李美娇,身高1.2米左右,家住罗湖区船步街垃圾站旁。女孩于7日11点左右走失,已报警。地铁监控显示,7日下午3点35分,被一陌生女人带上地铁罗宝线。孩子走失时,穿白底小蓝花连衣裙。如有线索,请报警。扩散!
7月8日,腾讯QQ全城助力发文《深圳的李美娇,爸爸妈妈等你回家!》。
7月8日 15:51,@深圳罗湖公安 称:罗湖警方于2015年7月8日1时许接到市民谭某报警,称其孙女李美娇于7月7日12时许在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垃圾转运站房间内写作业时不见。接警后,民警迅速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人口协查,并立即查看沿途监控,发现一名中年女性携领李美娇离开。目前,民警正抓紧查找该女子身份及去向,相关查找工作正在进行。 7月8日16:54,@牛帽帽 称:深圳公交线M203,早上8.15分那样,这小女孩和那个大人在木棉湾上的车,我从田贝下车时他们还在车上。
7月8日 18:11,@深圳罗湖公安 称:#寻找李美娇#【案件进展】8岁女孩李美娇失踪一案已被罗湖警方先行立为拐卖儿童案开展全方位侦查。后续有相关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请广大网友继续关注我们。
7月8日18:16,@深圳罗湖公安 称:#寻找李美娇#我们已经和这位网友取得联系,了掌握到网友提供的相关线索。感谢网友提供线索,大伙有任何关于该案的线索都可联系我们,或拨打110及罗湖口岸派出所电话84465600。 //@牛帽帽:深圳公交线M203,早上8.15分那样,这小女孩和那个大人在木棉湾上的车,我从田贝下车时他们还在车上。
7月8日 20:42,@深圳罗湖公安 称:#寻找李美娇#20时30分,在江苏打工的李美娇的父亲李某生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经辨认,他未能认出带走李美娇的女子为何人。
7月8日,据“深圳新闻网”报道,7月7日上午11点23分,李美娇消失在家人的视线中。家人随后在罗湖区口岸派出所报案。在监控视频中李美娇的爷爷看到,一个身着白衣的陌生女子领走了李美娇,陌生女子最后出现的画面时牵着李美娇的手出现在地铁罗宝线上,而这时的时间定格在7月7日的下午3点35分。
李爷爷告诉记者,在报案时被告知白衣女子曾带着自己的孙女于7月7日下午1点来到口岸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行李箱丢了。“那个戴眼镜的警官说自己看到一个陌生女人领着我的孙女。”李爷爷气愤的说,为什么当时就不没有给这个人做一个信息的登记呢?
李美娇的父亲李先生表示,父亲曾在在7月7日下午5点向罗湖口岸报警,但被告知走失不足24小时不予立案。
从李爷爷的住所出来后,记者随后来到罗湖口岸派出所。当记者表明来意后,值班民警仅回应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记者随即联系到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魏警官回应了家属质疑。“因为每天来口岸派出所的人很多,我们没有一一对每个来派出所的人进行登记。”魏警官强调,如果来的人是说要报警,民警肯定会做登记,这件事从程序方面来说没有问题。
魏警官表示,对于网上所说的陌生女子在派出所大吵大闹三个小时属于误读。陌生女子当时称自己丢了箱子,在看完监控录像后就离开了,随即去了旁边的联检大楼继续看监控录像。“期间没有与民警发生口角。”
7月9日14:31,@深圳罗湖公安 称:#寻找李美娇#专案组民警查看李美娇及另一女子行走的沿线监控,获得相对此前较为清晰画面,发现嫌疑女子身着白底碎花短袖连衣裙(有时套一件白色短袖),齐肩短发、戴发卡,25岁左右;李美娇身着浅色连衣长裙,马尾辫。有知情网友可拍照发给我们核查,也可拨打110、84465600电话。
7月9日17:13,@深圳罗湖公安 称:#寻找李美娇# 好消息!振奋人心!李美娇及陌生女子被民警在黄贝地铁站被民警找到了!

李美娇及陌生女子在黄贝地铁站被民警找到了!(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深圳罗湖公安”2015/07/09)
7月9日22:43,@深圳罗湖公安 称,2015年7月7日22时许,罗湖口岸派出所接事主谭女士报案称,其孙女李某娇(8岁,重庆人)在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垃圾转运站离家走失。警方随即通过视频监控调查发现,李于当日15时许与一名年轻女子从罗湖地铁站乘地铁离开,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近40个小时的追踪调查,专案组民警最终于7月9日16时许在黄贝岭地铁口将二人寻获。经初查,7日上午11时许,嫌疑女子杨某(15岁,湖南人,无业,疑似有精神障碍)在李某娇住处门口与李结识,后带其离开,具体动机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警方已通知双方监护人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监护人要尽到看护义务,妥善照看好自己的小孩。
7月1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7日中午,李美娇的爷爷在船步街垃圾转运站附近的工棚里修冰箱,李美娇在外面玩。一个女子拿了一个密码箱在外面用石头敲。她看到李美娇后,就过来找她借锤子。李美娇就找了把螺丝刀给了女子。用这把螺丝刀打开箱子后,女子发现箱子里少了一些东西。她就到附近小区查看录像,但小区不让她查,“我们只管小区内部的事,不管小区外面的事。”
没办法,这名女子就又带着李美娇到火车站去查监控录像。没有发现情况后,女子带着李美娇又来到口岸派出所报警,让警察帮助她查。仍然没有结果后,女子就带着李美娇离开派出所,去乘坐地铁1号罗宝线,并从罗湖地铁站的闸机口爬进去,后来她们又到了深圳北站。
据滨河小学校长孔文东转述李美娇的话说,第一天她跟随这位“姐姐”到了深圳北站,并在北站住了一夜。据李美娇说,她们是拼了两张桌子睡的。而7月8日晚,是在这名女子的朋友家睡的。7月9日上午,她们还一起去了大梅沙,“姐姐”还给李美娇买了游泳圈。
李美娇说,她告诉“姐姐”要回来参加学校的散学典礼,然后她们才一起回来。李美娇告诉校长,她吃得很饱,有肠粉啥的。
7月10日,@深圳罗湖公安 称,经查实,嫌疑女子杨某因未满16周岁且未构成拐骗事实,我分局已对该案作撤案处理。今日,李某娇已在家人的陪同下返校参加散学典礼。
7月10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评论《李美娇找到了,反思不应停止》,称:对于孩子,我们大多灌输的理念更多浮于道德层面,对于自身安全和自我保护却很少涉及,在内容不接地气和缺乏可操作性的环境下,天真的孩子就慢慢长大了。
所以,如何防止孩子被拐,这里还有几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要再次啰嗦几句:要教育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一次一次在孩子大脑中灌输家长的电话号码,带孩子出门,有陌生人前来聊天,要自我紧张起来,防人的心不应少。另外,去一些商场或者是菜市场的话,可以用绳或者是衣服把宝宝系在推车上,或者是在宝宝的身上系个一动就响的东西。这些地方人多,拐卖者抱起来七转八绕,孩子就不见了。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罗湖区、深圳市公安局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877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972条;本地论坛网帖348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对全城联动,媒体、警方齐力搜寻行为予以肯定;二、部分网民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三、少数网民认为事件结果具有“戏剧性”。

新浪微博网友“流波上的指尖舞”:全城助力!深圳这座城市或许是新或许是小或许让人觉得生活艰难,可是大家都愿意付出,相信改变。有爱,莫以善小而不为。
新浪微博认证网友“改良的旗袍”:为深圳公安的快速反应点赞!在娇娇失踪的这段时间,包括深圳网友在内全国各地的热心网友都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警民联手,接力寻人,令人感动。感谢陈士渠主任的督办和所有转帖的朋友。
新浪微博网友“Lucyanan岩儿”:8岁孩子也能被骗?本来以为上完幼儿园我就不用紧紧盯着他担心他的安全了,现在看来到他小学毕业我都得盯着,不得轻松了!养个孩子太辛苦!
新浪微博网友“菜头_豆豆的窝窝” :一定要从小普及安全守则啊,都8岁了还跟陌生人走!不要光什么爱这爱那的写进学生守则,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在该事件中最需要点赞的是公安部门,针对社会舆论的关注重点,短时间内就实现了事实确认和信息传播,配合媒体的传播影响力,该事件马上掀起了全市乃至全国范围的舆论热潮,是新媒体政务的成功实践。但是也应该看到,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公安机关要慎用手中的舆论发布权,既要做好准确信息的甄别扩散,也要当好谣言终结者,防止假信息、诈骗信息“搭便车”。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在该事件中,罗湖公安的表现可圈可点。一方面,反应迅速,李美娇被陌生人带走当天,警方不仅立即进行查找工作,还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公开事件信息及进展,有助于安抚网民情绪;另一方面,多方联动,@深圳罗湖公安 对于#寻找李美娇#的话题设置,既有利于话题集中性传播,又方便了网民的跟踪关注、积极参与并提供线索。在不少类似的打拐、寻找走失儿童的事件中,新媒体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相关部门可对此进行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新媒体,掌握信息发布技巧,与媒体、网民等多方合力破解儿童走失难题。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政务微博成为突发事件中连续不断发声的重要平台,在女童被带走事件中,@深圳罗湖公安 不断借助微博平台及时通报事件进展、举报电话,并适时与媒体微博、草根网友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发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行女童的救助,是一次官民合作、官媒合作的有效尝试。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此事件集中体现了社会正能量。在儿童失踪事件上,全社会力量被动员起来,公众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递信息,共同参与寻找失踪儿童;警方行动迅速,调动公共资源积极搜寻线索,40小时后寻获女童。事件中,相关部门反应较迅速,信息披露及时全面,机构行动积极,网络引导有效,负面评价较少。网民对事件的讨论高度理性,对媒体、警方等在事件中的表现给予积极评价。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涉事小学公布的热线电话始终畅通,工作人员对大量查询需要千百次重复回答相同的问题,可谓应对有度、耐心,令人赞佩。罗湖公安的处置速度也为进来频陷舆情漩涡的深圳公安赢回分数,令人欣慰。从舆情传播观察角度看,传统媒体的关注力在急剧下降,作为弱关系链、边界旷远的新浪微博对地方事件的关注在减弱,未来处置本地舆情事件要特别关注作为强关系链腾讯微信朋友圈。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一则小女孩被陌生人带走的微信,引来媒体和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在有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女孩被领回。期间,警民间的信息接力和全过程的传播联动可圈可点,也赢得了网民的赞誉。鉴于深圳是个以移民为主的城市,市民的归属感及安全感较弱,来自不同地方的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情况叶各不相同,更何况是未成年的孩子。所以,如果能利用此类舆情时段,在后期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也可借此树立更有作为、更具情怀的政府形象。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在该事件中,充分体现了在危机中警方、媒体、网民通力合作所爆发的能量。《寻人启事》首先刷爆微信朋友圈,接着“@人民日报”发布寻人微博并得到大量转发,腾讯QQ也全城助力发文,罗湖警方立案后也立即利用官微“@深圳罗湖公安”实时跟进发布案件进展,广大网友在论坛、博客网站等转发帖文、博文,最后,南都报道事件始末,还原真相。不论是警方的快速反应、及时搜寻,还是媒体和网友的信息转发、鼎力相助,都体现了信息时代处理危机时全民联动的力量,值得点赞。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女童失踪事件可以说是多媒介平台共同发力的一个典例:从传统媒体到微博、微信,这一事件牵动了全城市民的心,也让各种信息第一时间向警方汇集。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事件体现了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特色。从网友发帖求助,到本市及全国各地媒体通过官微传播,再到大V转发,甚至公安部陈士渠主任督办,及深圳公安快速侦办,并通过官微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使事件呈现动态性与透明性,激活了社会的善良资源。该事件也体现出深圳的城市特色,建议公安部门对事件进行样本分析,总结经验,由此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整个事件中,虽然全城参与寻找失踪儿童,市民和媒体释放巨大热情,但是和警方的所作所为更像两张皮,警方开始甚至没有立案,错过了最佳捕获时机。可以推断出的因果关系是,或许是因为市民的高度关注,给了警方以压力,因此提高了破案效率。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8】盐田港货柜车堵路扰民等问题因天气原因加剧
盐田后方陆域货柜车堵路、扰民问题由来已久,交警部门多次整顿,但成效不佳。7月10日,因受昨晚台风影响,盐田港码头关闸,导致大量货柜车滞留盐田片区,拥堵波及龙岗区路段,引发片区出行居民不满。
事件脉络:
6月22日,深圳论坛网友“jxrobby”发布帖文《盐田后方陆域货柜车整理短,中,长期建议》,称:
1. 短期建议
1.1 空置场地,深圳市政府,盐田区已经收回的土地且硬化后为何不立刻安排货柜车放置,使用起来,目前大片区域空置。1.2 现有产地可否建立体车库,在单位面积的情况下,可以堆叠更多的货柜车,增加场地使用效率。1.3 可以停靠货柜车的区域,严格管理,并增加货柜车使用的成本。1.4.成立有盐田交警授权管理的机动查货柜车违停的部门,类似治安联防人员,劝解为先,依然违停,联络交警处罚。1.5 任何违停,将与港口进出联动,违停3次将不允许进入盐田港装卸货物。1.6 利用大数据的功效,减少空货车于盐田区域的等待停靠,建议提前与盐田港以及其他相关堆场预约,依靠单号和预约时间到达,避免盲目等待。学习医院叫号系统。如果没有相关单号或未按预约时间到达,处罚相关物流公司,采取末位淘汰制动,有物流公司管理好相关物流货运司机。1.7 建立货柜车停车场和货柜堆场的外围围挡,并作相关装饰,提高货柜和相关老百姓和谐相处,景观也漂亮些,部分公益广告,也可以引入部分商业广告,互惠互利。1.8 加强处罚货柜车挂靠公司的处罚,积极发挥拖车协会的引导作用,联动盐田港进出港对多次违章货柜车的制约机制。1.9 建立每一辆货柜车二维码制度,作为货柜车唯一的身份证,后续任何违停,违章将自动记录在案,建立对货柜车的加强年审管理和建立黑名单制度。
2.中期建议
2.1 增加货柜车于横岗区域以及未来坪山停靠的量,对于停靠盐田,横岗以及其他区域分类别管理,一类盐田区域停车费用要远高于其他区域,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2.2 加快横岗区域,坪山区域货柜车停车场的规划,引入社会成本,学习其他好的货柜车停车场的好的设计,最大容量的建立立体车库,腾出更多区域来供货柜车停靠。2.3 建议货柜车货架标准化,货架可以与货车分离,货架由货车装上货柜后,可以通过专用货车统一运输到港口,或由火车运输到港口,货车就只需要开货车头到盐田港装填货物即可。2.4 加快坪盐通道建设,提前做好相关坪山区域货柜车停车场与坪盐通道的对接。2.5 建立盐田区货柜车出入数量限制,于盐坝高速入口,梧桐山隧道,盐田坳隧道,深盐二通道建立预警,就如同小区可停车位于小区入口处提醒,如果仍然前行的货车,加严处罚。2.6 增加坪盐铁路货柜运输的数量,减少由单一货柜车运输的比例,更加高效,更加环保。
3.长期建议
3.1 后续进入盐田港的货车全都走地下,整体提高盐田港后方陆域货车于路面的数量,更加严格管理货车走市政道路的情况。3.2 严格管理货柜车,完全依照深圳道路管理条例管理,部分区域加严管理。3.3 更加的利用好大数据,物流网的作用,整体规划,科学安排货柜车的进出港。3.4 盐排高速,明珠大道等入港道路设计地下通道入港,不与民争道,建议拆除盐排高速于盐田高架部分,转为地下,增加相关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和价值。3.5 建议重新设计坪盐铁路,争取50%以上的货柜由火车运输出盐田。
6月25日,深圳论坛网友“咸淡海风味”发布帖文《我为盐田脸红》(点击量:658次,评论:3条),称:我每天都关注深圳各区新闻,发现一件特可耻的事情,盐田区每天的新闻都是说盐田如何“生态、文明、宜居”等等,盐田港陆域部分好像与盐田区一点关系都没有,是记者看不到还是记者不敢揭露真相?盐田区的父母官每天都关注了吗?你们脸红吗?
6月29日,深圳论坛网友“gbqzzgb”发布帖文《晚上十一点盐田后方陆域,盐田路》(点击量:1432次,评论:4条),称:货柜车排长龙,直接把东海道堵了,喇叭时不时来一声,仿佛庆祝这盛三天一次的盛宴。微博爆料: 7月10日07:22,@迎春花开放 称:盐田区北山道拥堵!特别是往盐田港方向。
7月10日10:50,@草根TSANG 称:请问@深圳龙岗交警 @深圳交警 龙岗大道横岗段往中心区方向怎么了,堵了四十多分钟走了几百米。
7月10日11:48,@陳文勝V 称:盐田港附近道路堵成一锅粥,都一个上午了@深圳交警 蜀黍该出手了。
7月10日09:22,@聂超Nick 称:@深圳交警 @深圳交通 昨天台风警报发的好啊,盐田港关闭,去盐田的路已经被大货车完全堵死,已经堵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过永湖。
本地论坛帖文爆料:
7月10日09:58,深圳论坛网友“看你出洋相”发帖《7月10号早晨货柜车献礼,使整个盐田交通处于瘫痪》(点击量:7310次,评论:32条),称:一个盐田港绑架整个盐田,四处集结的货柜车汹涌而至,盐田除沙头角片区,梅沙片区外所有的道路,不管大路小路,全部被货柜车堵死,而且是逆行堵死,不留一点空隙。
从早晨6点半开始,站台边赶着上班的人就开始绝望了,因为整个盐田已经没路了,货柜车违停占据两车道,堵路的再占据一车道,全部堵死,盐田港这个企业和盐田毒瘤柜车帮是不会给地区造成的障碍及损失承担一点责任的,就连交通广播都是轻描淡写说是盐田北山道交通压力大,那不是压力大,是盐田交通彻底沦陷。
沿途我拍了照片,也不想发了,就描述一下一个住海鲜街的公民是如何回家的吧,早6点30出门,目的地黄贝岭地铁站,出门就发现家门口已经堵死,只留北山道一条车道通行,右侧全是违停货柜车,没办法只能打算从东港映像绕明珠道转梧桐山道回深盐路,开进去后才感到绝望,路边全是坐不到公交车上班的人,还有堵的密密麻麻的货柜车,在盐田四村十字路口堵了半小时后,几部小车说服了货柜司机,留了一个小口让我们出去拐至横岗的隧道,从原盐田坳收费站前一个小路口一路挤总算上了至横岗的S202,沿途左边全部货柜车,右边各个路口都是焦急等公交车上班的人。

时至7时30分,盐田辖区:因受台风影响,夜间码头关闸,凌晨五点开闸,导致明珠大道/盐田路口、永安路口,北山道/洪安路口、永安路口货柜车车流量大交通拥挤,目前各路口均有交警在位指挥疏导。(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深圳交警”2015/07/10)
交警部门发布信息:
7月10日07:32,@深圳交警 称:#交警路况播报#时至7时30分,盐田辖区:因受台风影响,夜间码头关闸,凌晨五点开闸,导致明珠大道/盐田路口、永安路口,北山道/洪安路口、永安路口货柜车车流量大交通拥挤,目前各路口均有交警在位指挥疏导。
7月10日07:59,@深圳交警 称:#交警路况播报#时至7时52分,盐田辖区北三道洪安路口、永安永安路口,明珠大道的盐田路口、永安路口,目前因货柜车辆排队进码头,车流压力非常大,请在以上路口、路段行驶的车友服从现场交警指挥疏导!建议准备途径以上路段的私家车辆提前绕道或择道行驶。
7月10日07:59,@深圳交警 称:#交警路况播报#时至7时52分,盐田辖区北三道洪安路口、永安永安路口,明珠大道的盐田路口、永安路口,目前因货柜车辆排队进码头,车流压力非常大,请在以上路口、路段行驶的车友服从现场交警指挥疏导!建议准备途径以上路段的私家车辆提前绕道或择道行驶。
7月10日08:20,@深圳龙岗交警 称:往盐田港货柜车排长队,龙岗辖区惠盐路西坑路口、大康路口、龙岗大道保安乡路段均车多缓行,请过往车友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注意保持安全车距。
7月10日09:02,@深圳龙岗交警 称:#早高峰路况播报# 【龙岗辖区】09点01分, 惠盐公路大康路段、惠盐三角龙路段、惠盐西坑路段往盐田港方向许多货柜车排队缓行,交警已在现场指挥交通,请车友们绕道行车,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请谨慎驾驶。更多路况可登录“深圳交警”客户端查询。
7月10日11:28,@深圳龙岗交警 称:因受昨晚台风影响,盐田港码头关闸,今早5时30分开闸,大量货柜车滞留盐田片区,对惠盐路往盐田方向龙岗大道横岗段双方向的影响仍在持续中,交通压力较大,沙荷路横岗段也车流量较大,请货柜车耐心排队等候,请过往车友尽量绕行。
7月10日12:07,@深圳龙岗交警 称:#突发路况#受昨晚台风影响,盐田码头关闸,今早港口开闸后交通拥堵严重,已影响到龙岗片区,现警力正全力疏导交通,目前受影响路段有惠盐公路全路段、沙荷路周边区域,龙岗大道往市区方向已塞到横坪路口,往龙岗方向已塞到深坑路。请社会车辆尽量绕行拥堵路段,货柜车司机尽量靠右侧排队行驶。
7月10日15:28,@深圳盐田交警 称:受台风影响,盐田港口开关闭导致货柜车排队入港,造成盐田港口路段拥堵,请过往车辆注意绕行。
7月10日16:29,@深圳龙岗交警 称:#路况提示# 横岗189路口、惠盐路大康、西坑路口往盐田方向因货柜车车流量大,交通堵塞严重,往横岗方向比较正常 @深圳龙岗交警 现有警力在位保障,疏导交通,请过往车友尽量绕行拥堵路段,过往车辆服从交警指挥,谨慎驾驶!
7月10日16:47,@深圳盐田交警 称:#晚高峰路况播报#16时47分,盐田辖区各主要路段交通路况,除盐田港路段较为拥堵外,其它各路段已经恢复正常同通车。晚高峰时段,请保持安全距离、请注意行车安全。更多路况可登录“深圳交警”客户端查询。
7月10日 18:25, @深圳龙岗交警 称:18时25分,相关路段已恢复正常。
7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网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盐田区、龙岗区

涉事机构所在地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32条;本地论坛网帖121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认为有关部门不作为;二、部分网民认为盐田港货柜车横行;三、部分网民提出整治货柜车建议。

深圳论坛网友“shans88” :盐田的货柜乱停放乱鸣笛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投诉无门,无能的政府永远是一副敷衍了事的态度。
深圳论坛网友“咸淡海风味” :盐田人民已经很宽容了,现在最突出的是物流公司要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半夜三更喇叭不停地按,不中断按喇叭时间最长有一分多钟,环保部门听不到,交警部门对此视而不见,政府主管束手无策?是政府无能?还是不去触动别人的利益链条?希望政府将治理方案拿出来公布于众!!
新浪微博网友“Cora穎_DolphinAngel” :这就是如今的盐田!世界上最大的货柜车停车场!整个盐田港后方全部被货柜车重重包围,北山道永安路中青路,乱停放却无人管!人行道上停,主车道停!居民投诉无门![怒]盐田交警四个大字与货柜车违停并行,“柔性执法”显得异常讽刺!
深圳论坛网友“gbqzzgb”:觉得不如居民组织起来,树立禁止鸣笛的牌子,然后在盐田路等设置路障,货柜车通行需要缴费,以及准备钉子,油漆等针对乱停车辆给予惩罚来的实在。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舆情已经多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反映的政府不作为已经形成了舆论关注焦点,该地区产生此问题的症结在一两年内依旧未有改观,网络舆论产生了“利益说”“放弃说”“背景说”等不同的猜测,总体指向了政府的管理不规范和交管部门的不作为。针对此舆情的处置需要综合研判,仅靠一时的路面执法无法从根本解决问题。根据以往经验,需要针对此“老大难”问题成立多部门联合的工作组,发挥民智,提出矛盾纾解的切实办法。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货柜车堵路、扰民,尽管尚未衍生出重大负面舆情,但从网民反映情况看,该问题由来已久,当地居民对此积累了较多的负面情绪,甚至有网民提出“利益链条论”,也有网民提议“组织居民设置路障”。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舆论情绪应予以关注,防止其进一步发酵成为公共事件。总结经验,舆情在萌芽初期,即问题还未引发较大范围关注之时,相关部门不可因“事小”而不为,而应及时听取网民意见建议,切实为民解决问题,有效消弭舆情。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从总体上看,有关部门对舆情有响应,针对当日交通不断更新信息,并采取积极措施疏导交通,但这些临时性措施不足于改变长期存在的货柜车堵路、噪音污染等问题,不足于消除公众的质疑。公众也提出了减少货柜车扰民的建议,对于这些建议目前尚无部门正面回应。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和有关民间建议,尽快制定短、中、长期整治策略,加强执行力,切实为民解决问题。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一篇对城市管理的长篇建议,浸透了市民对这座城市的爱与关怀。由此引发的讨论不应视作舆情危机。吊诡的是,作为交通执法部门的市、区交警部门再次奋勇当先,冲在第一线,“代人受过”,而作为真正“罪魁祸首”的市交委、市规土委却默不作声,作壁上观。文章的建议大都指向规划与建设,与此有关的部门不作回应,眼看着交警孤军奋战,岂不“悲壮”乎?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从舆情反应的情况看,盐田的货柜车扰民问题“非一日之寒”,如果还牵涉到区域发展的规划和格局,问题就更深远。此类严重干扰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如果延宕日久,容易引发线下活动,导致问题复杂化,需要及时应对。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7月10日因天气原因导致大量货柜车滞留盐田片区,拥堵加剧,积压已久的不满情绪一触便发。@深圳交警、@深圳龙岗交警、@深圳盐田交警 纷纷发布微博,第一时间进行路况播报。当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网也发布了关于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就7月10日当天而言,相关部门的回应值得点赞。但要真正挽回盐田政府形象,消除质疑之声,有关部门还是得拿出切实有效的行动。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盐田货柜车扰民是个顽症,这其中有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噪音控制等多种因素,解决这一问题恐非一日之功。但作为一个负责的政府,面对民众提供的种种方案,理应有“马上就办”的紧迫感,及时回应群众的疾呼,并以官方的整治路线图和最大的诚意、最强的执行力来取信于民。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盐田港货柜车扰民现象虽然是老大难问题,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当市民表达不满,并提出改进意见后,相关部门就应用心倾听,并积极作出反馈。遗憾的是,在这一波舆情中,公众并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的反应,交警没有回答,环保部门几乎失声,相关物流公司装聋作哑,盐田港也不作任何表示,都高高在上地作出一副爱理不理模样,任由舆情蔓延,这种高傲、冷漠的姿态,只能损害盐田政府的形象。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盐田港货柜车堵路扰民问题不完全是司机素质问题,说到底确实有道路规划不完善,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这又是一个也许需要交警交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来解决面对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不代表问题就永远不存在,如果继续任其严重下去,对深圳的负面影响会加剧。可以发动群众来想办法,但是最终还是要政府部门集思广益,集中力量,拿出解决方案来。该做事的部门消失了,渠道不畅通可能是要根本解决的问题。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9】中考录取线公布后因计分标准和户籍差别等引争论
7月15日,本地中考首批录取分数线公布,围绕着计分标准、户籍差别,以及题目难易设置等问题引发网民热议。
事件脉络:
6月19日,据《深圳晚报》报道,深圳市中考将于20日开考,今年全市中考考生达66365人,比去年增加了6755人,其中非深户随迁子女考生34392人,占51%。
7月15日,据《晶报》报道,昨日,备受关注的深圳中考首批录取分数线公布了,共包含57所学校。录取分数线最高的依然是去年排行榜首的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440分;其次依序是深圳中学439分、深圳外国语学校437分、深圳市高级中学434分,包揽面向全市招收ac类考生分数线前四名。今年中考首次使用总分原始分统计,满分460分;而去年是以标准分统计,满分900分,因此,今年和去年的中考录取分数线不便作对比。今年,全市中考实际参加考试6.3万人,根据最终划线结果,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总体上保持稳定,学校之间的录取分数线差距缩小。其中,11所学校的ac类考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在420分以上。另一方面,今年深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加上省(部)属中职类学校面向深圳的招生计划的总数超过中考报名人数,全部考生都有机会入读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

深圳重点高中深圳中学。(网络图片)
7月15日,深圳论坛网友“fangchengchui”发布帖文《今年深圳中考算奇葩吧,运气权重远大于知识水平》(点击量:7144次,评论:43条),称:最近几个月我朝不缺异像,先是股市股票大幅上涨,再是暴跌杀猪,这和经济运行无关,亦和金融市场正常波动无关,只和朝廷明的暗的鼓捣有关。现在就连深圳中考也出现前所未有景象,所有平均80分以上水平考生,都考在平均95分附近,录取和水平无关,只和运气有关,太奇葩了。七门功课无一难题和半难题,原来一些爱粗心的孩子还可以靠做一两道难题拉回分数和有所区分,现在不少有创造力的孩子被弄到二流学校,上好学校运气比学习水平权重重很多。您或您亲戚同事的孩子今年中考吗? 请转发或联系我。13823636390 李先生,大家一起商量下异像下怎么办?
7月15日,深圳论坛网友“happywind1126”发布帖文《市教育局用实际行动告诉广大深圳市民:千万别入深户!》(点击量:15025次,评论:75条),称:今年各校中考录取分数线, 四大名校深户录取分数线仅比非深户低一分, 实验学校(中学部)、南外(滨海部)等学校深户录取分数线竟然还比非深户高几分。市教育局是在用实际行动让大家不要入深户, 入了深户还来得及的还可以把户口转回家里继续享有家里的福利,因为深户实在一点用处都没有,还要多交社保。今年在录取名额紧张的情况下,市教育局把本该属于深户和非深户共享的择校生指标全部划给非深户,深户录取指标变少,导致深户入读公办高中难上加难!待录取完毕,如果能公布真实的数据, 今年上公办高中的深户比例一定比过去少的多!
7月17日,家长帮社区帖文《题目简单,教育局有意为之!》(点击量:12473次,评论:138条),观点整理如下:
1、看了教育局招生总结,说题目简单是为了均衡各校生源。上不了三大校的,放下包袱,三年后再pk。明明出的烂题,最后还找个借口。高考怎么数理化有难度呢,有本事深圳教育局的官员让以后高考也这么简单,均衡一下清华北大和普通高校的生源。高中阶段的分层次教育是相对科学的,中考出题有区分度,让各个层次的学生分层学习最好,否则,让200分的和400分的孩子混在一起学,对谁都不好。
2、为什么要频频的教育改革?两三年就有一批孩子当小白鼠。为什么不能提供一个稳定的方案?让孩子安心读书。为什么不让我们做家长的专心培养孩子?而为了改革弄得手忙脚乱。得和失已不成对比。
3、只是抱怨,就没有意义!如果不是前几届中考生家长的争取,体育免考等不平等政策估计还在深圳横行呢!对于今年中考已成定局的孩子们是无法改变的,但是反映的情况应该促使深圳市教育局去反思,去改进。如果大家都当缩头乌龟,这个社会何来进步?
4、非深户在深圳上不到学,回老家还有很大机会;但深户在深圳上不到学,绝不会有其他地区会伸出援手,慷慨的接纳他们!如果觉得户籍制度不合理,应该考虑的是全国范围地改变户籍制度,但请不要在户籍制度纹丝不动的情况下,拿深户孩子的起码权益做牺牲品!如果觉得自已对深圳贡献很大,也愿转深户,但却被卡外门外,可以向政府提出诉求,让政府在转深户的政策上依贡献合理评估,争取早日进深圳,但请不要拿深户孩子的就学优先说事!非深户父母为自已的孩子争取权益无可非议,但前提是不要伤害到无辜的深户孩子!
5、我也不支持教育局出的题目,水平是真的很不够(当然不是说出题者水平不够,是教育局不愿意出难题)。还是使用标准分更加科学,我不是专家,但我知道,根据试卷难易程度,全体学生的平均分,得出的分数更加合理。当然大部分时候深圳中考的难度不高。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涉事单位所在地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883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1283条;本地论坛网帖239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部分网民认为科目分值设置不合理;二、部分网民认为深户利益不受保障;三、部分网民认为计分标准不科学。

深圳论坛网友“notonly” :终于看到有人吐槽今年的深圳中考了!绝对是重大失误!也许是深圳教育部门多年没进行原始分之后的不适应,但出的题绝对不应该这样简单。如果这样,与东莞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好像有教育人士自我安慰为:避免名校差异加大。但是,教育均衡,完全可以在录取分派时加技术手段的。现在这样同一分的学生成百上千,根本就是混乱、失败。
房地产信息网论坛网友“Ibeliveyou” :教育局一直特别关照非深户。以前有择校生(深户和非深户都可以择校)名额,今年取消择校生并且把所有择校生名额给了非深户,导致深户的录取名额减少, 深户录取分数线显著上升。教育局的政策太有失公允,今年成绩中等的一些深户上公办高中反而比较难。
深圳论坛网友“大内奇葩” :我觉得还是标准分比较科学,学生之间每科单项比较排列,再换算成标准分和等级,而不是像今年这样原始分简单相加。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民生舆情产生了较为持久的争议,但是教育部门未进行正面的答复。从舆情的现状来看,民众的表达明显带有偏激情绪,把舆论矛盾归结为户口,并批评题目设置不合理。此类舆情在全国各地均有爆发,京沪等地常年存在此类的舆论质疑,政务机构需要建立相应的回复机制,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跟进、家长参与的方式把规则“透明化”。从其他城市经验和长期舆情预测,未来深圳教育系统还要适应这种质疑和批评。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面对如潮般的评判,深圳市教育局摆出“稳如泰山”之架势,未对网上各种意见做任何有效回应,可能这种冷处理的方式在当时也可以最终让事件的舆情热度回落,加之其它舆情热点的出现,民众对这个时间的热度冷却,但有一点需要明确,民众因为此事对教育部门的积怨不会消失,等到下一次教育新政在出台时势必会遇到更对的社会阻力。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中考之后关于中考的广泛讨论自然是难免的,特别是今年中考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可见中考改革不足之处。面对这样的舆情,有关部门响应不积极,没有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至今未见机构行动,网络引导不力,应对成效不明显。当然中考改革涉及教育理念的选择和确定,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谨慎决策,有些方面回应慢也是可以理解,关键是要重视存在的问题,尽快开展相关研究并提出改革措施。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此类舆情事件不但因涉及大量民众的切身利益和重大关切,更因为极易引发民粹情绪而渲染成大事件。涉事的机构完全装聋作哑,拒不回应,具体原因不得而知,这显然不是作为一级政府部门面对公众的应有态度。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从舆情反应的情况看,今年的中考在考题设置、分值设置、户籍利益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声音,而有关部门并没有跟进相关议论做一些必要的答疑释惑工作。教育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有人适应,有人不适应,以至于网上议论纷纷,也很好理解。只有将改革的初衷和目的通过工作渠道或媒体平台充分进行阐释和沟通,最大程度地争取理解和支持,才能使改革措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不论试题如何设置、招生如何改革,都会有人不满,这背后牵涉了多方利益的博弈。要处理好这些关系,每一次改革,相关教育机构都要谨慎行之,并开通相应渠道广纳民意,权衡好各利益方的关系,以免陷入舆论的被动地位。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对于各方质疑,教育部门应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就考试科目、考试难度、命题思路等重点问题作出反馈,在不回避问题、吸纳合理意见的同时,坚持“教育平权”的理念,明确中学教育的发展方向。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中考录取线公布后,有改革的受益者,就必有受损者,受益者大多沉默地享受改革成果,受损者就会哇哇叫,就会激发舆情。因此,出现质疑、争议,都是可以预见的正常反应。但正常反应不是相关部门置之之不理的借口,出现争议性话题和舆情,总得有人回应和释疑,可深圳教育部门却当起了鸵鸟,不作任何反应。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事件10】大鹏新区消防员因官员酒后夜训发生矛盾
7月16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陈武日前被指酒后无故拉响消防警报,被消防队员反映至大鹏新区政府,此举导致包括队长在内的5名消防队员被调岗。
事件脉络:
7月16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办事处专职消防队队长黄征洲介绍,6月4日晚8点20分许,陈武突然到驻地拉响消防警报,将20余名队员叫至跟前,要求与其一同站军姿。班长龙立武回忆,彼时陈武穿着一双拖鞋,身体摇摇晃晃,语无伦次,甚至将时间错认为晚上10点多,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因专职消防队由安监办管理,且陈武系直接领导,当晚值班的16名消防队员无奈陪其站了约半小时军姿。龙立武还介绍,其间有队员因身体不适提出休息,遭到拒绝。

7月14日,消防队员向媒体记者讲述当天事发经过。(《南方都市报》 2015/07/20)
黄征洲称,这并非陈武第一次拉响消防警报,今年5月15日23点30分许也发生过一次。“消防警报作为紧急出动信号事关重大,他酒后这种做法严重侮辱了消防队的存在意义”,多名队员感觉受到侮辱。
6月4日当晚,20余名队员驾三辆消防车前往葵涌办事处反映此事,但当时值班领导未受理,他们转而前往大鹏新区总值班室上访。南都记者从葵涌办事处获悉,上访次日,办事处相关领导即前往消防队核查,6月8日,办事处就此召开党工委会议。此次会议虽决定对陈武暂停职务,但也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消防队集体上访情况,队长黄征洲被暂停职务。
7月9日,调查有了阶段性“进展”。陈武一直停职,但对其却无任何处理结果。消防队反因越级上访遭到整顿,队长及班长因“领导不力”被调离消防,分流至其他岗位,另外4名消防队员也受到警告处分。
其中,队长黄征洲被撤销消防队长一职,分流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所工作,从事综管员一职。另外三名班长被分流至城管办、执法队等部门。队员何亮也被调岗从事综管员。调岗会议上的一份录音对何亮为何被调岗作了解释,一名疑似办事处领导的男子称何亮在配合纪委调查时用手机录了音,此举属不配合组织调查。
葵涌办事处回应称,经细致调查,6月4日当晚,陈武与同事一起吃晚饭,餐费由陈武本人负担,属私人请客,不存在公款吃喝。另经走访餐厅及调查证人,没有证据证明陈武有喝酒行为。对于陈武无故拉响警报行为,葵涌办事处予以证实,但将其解释为“属消防队正常训练事项,可有效检验消防队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对于消防队员调岗,办事处解释,是因消防队员无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值守期间驾驶消防车上访。消防队则称,消防历来“人随车车随人”。
7月17日,“红网”发表评论文章《无故拉响消防警报也能训练应急反应?》,认为:葵涌办事处的回应,不能令人信服。陈某当时饮酒与否,不能改变事件性质(如果证明饮酒,性质就将更为恶劣),其个人在非工作时间,未按照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规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规程拉响消防警报,当然是违规操作。这种行为的性质类似于管理人员擅自关闭水利工程的蓄水或放水阀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界定为滥用职权,当事人需受到严厉问责。
7月17日,“东北新闻网”发表评论文章《官员酒后拉响消防警报 请勿灌醉权利》,认为:一场酒后的闹剧,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都是酒精惹的祸”。找准让权力失控的症结,对症下药,才是防止闹剧不再上演的“醒酒药”。
7月20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消防队员反映7月15日被领导逐个约谈,每人被安上几条“罪名”。办事处则强硬表态,如不接受调岗,五名队员将全被辞退。
葵涌办事处称,如果对陈武的管理方式有意见,消防队本可以按照程序先向陈武的上级主管领导反映,也可以同时向葵涌党工委、纪工委反映。另外,如果认为党工委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存在偏袒或不公,也可以向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消防队)不按照正规途径反映诉求,而是选择在当晚脱岗驾驶值班消防车进行集体上访,这是严重违纪行为”。办事处表示,在尚未取得陈武饮酒证据的情况下,已经对其作出了停职处理。另一方面,包括队长及三名班长在内的五名消防队员也将接受免职调岗。
7月21日,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葵涌办事处新闻发言人就事件中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关于媒体对安监办副主任陈武的三个质疑:
处理结论:6月10日,葵涌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鉴于目前对陈武是否有喝酒行为存在双方证词不一致,为确保公平公正,对陈武做暂停职务处理,待查清事实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质疑一:陈武在下班时间“拉警报”是否合规?
新闻发言人:“拉警报”一词容易让读者误会是在拉火警出警警铃。其实,拉消防队的警铃有三种状况:有火警、正常训练、抽查工作,陈武作为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根据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办事处消安委办工作,并管理办事处消防队。陈武当晚拉集合警铃,主要目的在于检查消防队员是否在岗,也是平时操练方式之一,虽然陈武当晚拉集合警铃的时间是晚上8点,但是葵涌消防队实行轮休制度,平时保证有一个战斗班值守,一个战斗班备勤,一个战斗班休息,值守及备勤人员必须24小时在消防队不得外出,因此“拉警报”的时间并无不妥之处。记者就此采访了消防部门有关人士,有关人士表示,对值班消防队员进行随时检查,是消防工作管理的一项正常内容,因此,陈武的做法在工作权限上是没问题,但是具体的工作方式方法值得商榷。同时,记者还采访了大鹏办事处消防队队长杨伟青,他表示,类似陈武这种检查方式,在街道专职消防队中都是正常的。
质疑二:陈武是否喝酒?办事处为什么一个月还没有对陈武作出处理决定?
新闻发言人:葵涌纪工委调查了当晚与陈武一起吃饭的安监办工作人员吴育霞、陈帝福,调查了烧烤店,调查了全体消防队员。吴育霞、陈帝福证明陈武当晚没有喝酒,在烧烤店找不到陈武喝酒的证据。另一方面,6月5日,27名消防队员在葵涌办事处接受调查时却指认陈武有喝酒行为。但调查表明,6月4日晚,27名中的8名消防队员不在事发现场,却作出陈武喝酒的证词。鉴于双方证词不一致,且消防队员证词有瑕疵,办事处因此并未对陈武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若一旦发现陈武确有喝酒行为,葵涌党工委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记者采访了当晚与陈武一起吃饭的吴育霞、陈帝福,他们都向记者表示,陈武当晚没有喝酒。
质疑三:当晚陈武是否体罚消防队员?
新闻发言人:葵涌纪工委调查组认为,当晚陈武确实存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行为,要求消防队员原地站立,但事出有因,是为了等候两名迟到未归的消防队员,而非消防队员反映的体罚或者故意罚站军姿,且陈武当晚与消防队员一起原地站立等候。
关于媒体对5名专职消防员的处理的两个质疑:
处理结论:7月9日,经反复多次耐心细致的劝解无效后,葵涌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专职消防队管理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办事处内部管理规定,免去黄征洲消防队队长职务,免去龙立武、周惠军、洪振涛消防队班长职务,解聘黄征洲、龙立武、周惠军、洪振涛、何亮消防队消防员身份,并将5人交流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所、城管办、执法队、计生办工作。
质疑一:“小官员”有权领导“准军事化的组织”?
新闻发言人: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专职消防队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组建。”2009年起,龙岗区为各街道组建了街道专职消防队,由各街道办按照劳动合同及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大鹏新区分区后,仍然延续这种管理方式,目前葵涌消防队受葵涌办事处安监办管理,陈武是负责管理消防队的安监办副主任。因此,陈武对办事处专职消防队负有管理职责。
质疑二:办事处对5名专职消防员调岗的决定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打击报复?
新闻发言人:对5名原消防队员处理的依据:第一,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专职消防队应当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人员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6月4日、5日,消防队员连续两次驾驶用于值班的消防车用于与消防及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且脱岗时间达5个小时,违反了这一规定。
第二,消防队员集体脱岗的行为违反了葵涌办事处与消防队员签订的《深圳市劳动合同》约定,没有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属于违约行为。
第三,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专职消防队应当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队员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队规章制度,听从命令,服从管理”。《葵涌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也明确了队长职责、班长职责、队员职责。6月4日晚,黄征洲身为消防队队长,当晚处于值班状态,负有工作指挥责任,在此事件中没有带好队伍,没有及时对上访的队员采取有效规劝。龙立武、周惠军、洪振涛身为消防队的三名班长,也没有履行班长职责。同时,队员何亮脱岗且不服从管理,导致事件的调查无法进行下去。
经多次劝解无效后,葵涌党工委遂作出上述处理决定。考虑到消防队员在葵涌工作了较长时间,葵涌党工委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后决定将他们交流至其他岗位工作,并不存在所谓的打击报复的说法。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大鹏新区

事发地点示意图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677条;两大微博平台检索到相关信息235条;本地论坛网帖756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一、部分网民批评涉事官员利用职权为所欲为;二、部分网民认为官方存在包庇行为;三、部分网民对官方给出的调岗原因提出质疑、四、部分网民认为整顿消防队属打击报复。

新浪网友“我是我是我啊哟”:那牛掰的领导是有后台吧?消防队员是随意让你使唤的?公共资源是你能随便浪费的?你以为是烽火戏诸侯?你算什么东西?
腾讯网友“而立风痕”:应该深入严查,更应该查一些包庇行为的“背景”。这样才可以起到警醒作用。
网易网友“都洗洗睡吧”: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越级上访?如果不能越级上访,那上访还有什么意义?
新浪网友“夕阳无语2013”:深圳领导就是任性,警报可以随便拉着玩。这种人双开都不冤。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抽样:100条)
专家点评
该事件表面看是简单的上访事件但是从深层次看该事件无论是官员还是消防员都存在违规之处,该舆情的处置总体原则要在制度和规范的框架内,既要水落石出给与舆论真相,还需要借此机会整顿作风。此舆情需要引起较高的重视,消防作为特殊行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信心。要谨防此事件的扩大化,加强整顿和规范,防止舆情的次生灾害。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官员”“上访”等信息让公众对该事件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加之葵涌办事处在对该事件进行处置时,调查进展缓慢,回应也缺乏强有力的依据,无法令人信服,由此引发媒体、网民近乎一边倒地批评官员胡作非为,质疑官方存在包庇行为。面对舆论的批评和质疑,葵涌办事处并未及时向公众说明,而“5名上访的消防队员不调岗将辞退”的消息再度爆出,更将舆论质疑推向高潮。尽管在舆论的倒逼之下,相关部门就舆论关注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亡羊补牢平息了舆论,但该事件依然暴露出相关部门日常的调查回应及信息公开机制的缺失。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从大鹏新区官方的回应来看,针对网上的核心质疑点,逐一作出有效澄清,可以有效化解舆论关注。但是,从最终的应对效果来看,官方的回应网民并不认账,反而认为官方有包庇官员之嫌。在这个事件中,对立的双方是安监办副主任陈武和多名消防队员,可以简化为官员和队员,网民天然倾向于同情队员的遭遇,加之官方对官员的处罚迟迟未能到位,更加深了舆论误解。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本事件相关部门对舆情响应速度尚可,信息公开较全面及时,有机构行为,网络引导有一定效果,负面影响逐渐减少。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深圳各村、街道级官员的个人素质和行政水平、混乱的用工制度是深圳城市管理的显著洼地,成为舆情高发区也是顺理成章的。面对如此现实,市区各级宣传部门应该有针对性的督导、监察、培训等措施,减少灾难性舆情事件的发生。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相关问题被媒体披露后,引来不少负面议论,但在有关方面正式向媒体披露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后,公众还是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有关问题,对引导舆论起到了正面作用。但鉴于媒体和公众对其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有疑虑,相关调查结果还是应该适时公开。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相关部门在初期未发声,沉默不语引来更多的谴责批判之声,导致陷入被动地位。所幸的是,7月21日,葵涌办事处新闻发言人就事件中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实的回应,有理有据,还有细节补充,措辞较为得当,有利于还原事件真相,解答公众的疑虑。不过,相关回应信息如果能在媒体报道之前就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或许就不会有此舆论风波。因此,及时公布信息,满足公众对真相的“渴求”,是处理相关冲突事件、特别是涉及到“官员”这一敏感身份的事件中的首选之道。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相关部门的舆情回应更多的是分辩和解释,没有结合消防的特性和规范来分析。对于非职业的消防队员,也应以职业的标准来管理;对于集结行为正当性的认定更多地应由消防专业人士和机构来完成,这样的话,恐怕就不会有那么的否定性舆情了。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就舆情应对而言,基本处于“被动挨打”局面,大鹏新区方面且战且退,城池连连失守。究其根源,一是事件本身的处置让人生疑,二是根本就没有抓住舆情的要点,事实判断上,认定没有饮酒的证据链条不扎实,单听陪其就餐的同事及餐馆人员的说辞,缺少可信度;价值判断而言,没有清晰回答这位官员是否有权以检查为名拉响消防警报。这方面的疑问,不应由大鹏新区来回答,而应由消防领域的专家及上级消防部门来出面说明。正因为没有解决这两个判断,使舆情应对处处被动。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此事各执一词,看似罗生门,但必然是事出有因。矛盾和问题不能靠捂盖子的方式来解决。在网络话语面前,政治权力是相对的平等的,而且一般心态都会倾向于同情弱者。所以此事已经不是在其单位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需要上级部门的介入调查了。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事件11】副局长肇事逃逸一案出现新证据被指“酒驾”
4月20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驾驶警车撞到一辆宾利车后逃逸。对钟宇军是否饮酒的质疑,官方一直未有定论。从7月下旬开始,媒体先后公布了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以及疑似当事人聚餐的买酒小票举报材料,再次引发议论。
事件脉络:
7月16日10:59,华声论坛帖文《揭警车撞宾利警官醉酒真相及幕后帮凶》,称:警车撞宾利这个事大家都知道了,一度炒得沸沸扬扬,又迅速沉寂。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被认定“肇事逃逸”,罚款1万元10日行政拘留(撞大运)。多余的话也不想讲,作为一个了解到部分内幕的人,我今天来说说真实情况,让大家搞清下状况。

深圳知情人士提供一段监控视频并称:钟宇军前后多次出入分局,且走路摇晃。(“澎湃新闻” 2015/07/23)
一、为什么说钟宇军撞大运?
警车私用、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条条拿出来都是直接进局子的节奏吧!深圳公安局副局长钟宇军开警车撞宾利,却撞出个大运,别说因为其中一条被处罚,他可是连着全部都犯上了,却也只是罚款一万,被拘留了10天,到底是什么好运气、好吉人可以让他过得这么潇洒?
二、17个小时,森林分局楼里发生了什么?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上是这么写的:钟宇军事故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用餐后,钟宇军于19时44分许着便装从单位驾驶粤O5811警号牌警车离开单位,随即1分钟左右就在单位附近(距森林公安分局约300米左右)发生交通事故。19时55分,钟宇军被保安搀扶回到单位。
那么回到单位后,在森林分局这个楼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从头到尾帮大家还原一遍钟宇军撞车逃逸后回到警局现场的监控,酒后驾车、局长包庇等惊人的内幕和真相,监控视频证明了一切!
19:44分,钟宇军散席后醉酒下楼,走出电梯时,脚步晃荡,走了几步后都甚至都无法站稳差点摔倒,一看就知道是喝多了样子。
过了几分钟后,也就是19:50分,已经撞车的钟宇军逃逸到警察分局,从另一头办公室走出来(看不清是哪一间办公室),在保安的搀扶下才坐上电梯。
在21:46分,森林分局局长曾建金和交警大队的人一起出现了,却不见当事人钟宇军。发现蹊跷没有,钟宇军明明回到过局里,交警大队的人却没见着人,也没找着人,局长曾建金这面出得够及时。怕是局长自己知道这件事闹大后自己也脱不了干系,自己先出马现将事压下来。
22:19分,在“沟通”了35分钟之后,局内一民警送走交警大队的人离开。
22:24分,在民警送走交警队的人就仅仅过去了5分钟后,钟宇军出现在曾建金5楼办公室的监控视频里,直奔曾建金办公室。如此“巧合”的错过,看来钟宇军真的是撞大运了!
22:29分,森林分局局长曾建金见完交警大队的人以及密会钟宇军后,自己又带人去和宾利车主在五楼中间的会议室谈判,简直是中国好局长啊,手下出了事,自己一人全部顶住,亲力亲为。
局长和车主谈判期间,钟宇军出现在视频监控里,好像是要下楼的意思,却被一工作人员拦下,说几句话劝回来了。警局的人都知道被撞车主过来了,所以工作人员才跑过来拦住钟宇军,怕被车主看见。好团结的警局,齐心协力团结互助。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据深圳交警通报,钟宇军案发近17个小时才到案,认定为逃逸。(醉成这样了,自然要醒了酒才投案,别枉费了领导苦心)。再退一步想,钟宇军如果没醉酒,按他对记者说的,撞车后受伤去医院疗伤。那为什么不直接去医院,三番五次在局里晃悠什么呢,寻求保护伞吗?
三、我就是想问问
1、新闻上说钟宇军当晚在单位用餐,那他是和什么人在一起吃饭,喝了多少酒水醉成这样,公款花了多少,属不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2、未穿制式警服开警车,开警车酒驾,撞车后还逃逸,上级领导包庇下属避开交警,知法犯法。身为公安副局长酒驾肇事逃逸,必须罪加一等!拘10天算怎么回事,腐败难治啊。
3、最后回到个人道德上来。说谎,不敢担责,素质低下,看见事情越闹越大,产生了社会影响,知道纸包不住火,钟宇军才自首接受调查。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穿警服。发了几次才发上。当事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处罚,如果每个官员滥用手中权力逃脱法律的惩罚,这还是一个法治社会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查明真相!请各媒体介入,真相如能曝光,必将震动全国。
7月23日,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4月20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驾驶警车撞到一辆宾利车后逃逸。深圳交警通报,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对钟处1万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而对钟宇军事发当晚是否饮酒,数月来一直未见官方说法。
7月20日,澎湃新闻从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一知情人士处获得一段监控视频。根据其说法,该视频系事发当晚森林公安分局内部的监控视频;视频中,钟宇军前后多次出入分局,且走路摇晃,期间多次被人搀扶,甚至一度撞到了墙。
视频被分割成多段。其中一段显示,4月20日19时44分,一名男子身着条纹便服,走出电梯时脚步晃荡,一度无法站稳差点撞倒在墙上。19时50分左右,该男子在保安的搀扶下回到分局。知情人士称,条纹便服男子就是钟宇军。
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不接受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采访。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田大队事故组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称:“案子是领导办的,找我们领导或者宣传部门。”
经过多次沟通,澎湃新闻向深圳市公安局宣传部门提供了上述视频片段进行求证,截至发稿,未得到对方的回应。澎湃新闻同时向深圳市城管局(注:深圳市城管局为林业主管部门,系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宣教中心负责人提供了视频片段,对方承诺联系这一事件的调查小组成员鉴定视频材料,但始终“未联系上”参与调查的同事。
不过上述宣教中心负责人表示,事发后,深圳市城管局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目前调查第一阶段已结束,且已上报深圳市机关工委复核,整个流程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但未指出公布的时间节点。
7月23日16:39,@深圳交警 发布“关于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后续情况通报”,称:1、2015年4月20日晚,在福田区梅岗南街发生的警车碰撞民用车辆的交通事故,经深圳交警福田大队调查后,对警车驾驶人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做出处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的处罚,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已经赔偿完毕。
2、钟宇军系事故发生17小时后归案,且自称事发前没有饮酒。对于钟宇军是否存在酒驾的情况,交警在钟宇军归案后第一时间抽血检测,结果为零。对事故发生当晚与钟宇军在单位一起用餐同事进行询问,均称在吃饭期间未留意到其有没有饮酒。对当晚事故发生后搀扶其回到单位的保安进行询问,保安称未闻到酒味。
在钟宇军被拘留期间,办案人员对其又多次进行询问,其仍坚称事发前没有饮酒。经再次对当晚接触过钟宇军的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均坚持原来的证词。
3、森林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事发后该局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开展内部调查。迄今,我局未收到事发当晚钟宇军是否饮酒的情况通报。
7月24日,据《羊城晚报》报道,昨日下午,记者在森林分局门口等到了森林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晓斌。李晓斌说,钟宇军在撞车逃逸事件后,被深圳市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期限是60日,到期后就继续履行副局长的职务。
8月12日,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因撞豪车肇事逃逸事件过去三个多月,对于钟宇军的处理结果至今未公布。昨日,有举报材料称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曾建金包庇副局长钟宇军,是因曾建金等森林公安分局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吃喝。由于目前对钟宇军当晚是否喝酒尚未有定论,举报人还附上事发当日森林分局买酒的发票和购物小票。
举报材料称,钟宇军喝完酒后准备去按摩,怕路上交警查车,所以开单位警车。但是出门后就发生了撞车事故。而后,钟宇军弃车逃逸。“当晚9时,钟宇军回到单位,向分局局长曾建金说了酒后开警车撞车的事情,曾建金考虑到无论是醉酒还是酒后开警车都会牵连到他,为此便叫钟宇军选择‘消失’,到外面医院打针解酒,所以才有网上失联17小时的故事。”
举报材料如此描述钟宇军失联17小时的原因。举报人称,4月20日晚森林分局公款宴请,仅喝洋酒的费用就是2224元,一是接待完全超标,二是公然造假,发票为食品,但电脑小票却反映出是购买洋酒。
记者收到的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是一份发票和购物小票的复印件。购物小票显示,出票时间为今年4月20日下午2时31分,购买地点为新一佳的圆岭店,购买的商品是一瓶1500毫升的马爹利名士干邑,使用银联卡刷卡消费2224元。机打发票上的开票日期是今年4月20日,发票抬头显示的是“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票的品名规格为“食品”。
举报人称,当晚曾建金曾两次下楼看到钟宇军吃药呕吐解酒的情况。“曾建金看到钟宇军喝了清肠药后还是没有解酒,便安排钟宇军的家人带钟宇军到外面的医院打针解酒。”
深圳市城管局宣教中心负责人胡振华昨日表示,该局与深圳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的结果近期将会公布。对于举报材料所说的内容,胡振华表示调查小组也掌握了相关材料。
对于举报材料的内容,曾建金对记者表示:“如实跟你讲,没那回事。”曾建金说,对于举报,组织上会找他谈话,会找举报材料提到的相关民警谈话。曾建金表示,关于公款吃喝已经向组织汇报过,民警的伙食也有标准,不能随便造假。对于举报内容,曾建金多次强调:“无稽之谈。”
(整理:李侃 黄成禄)
有关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计分情况(计量单位:分,单项满分:20)
网言网语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312条;两大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99条;本地论坛网帖233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认为官方有包庇犯罪嫌疑;二、部分网民质疑警方调查效率;三、部分网民认为警方公信力将大受损伤;四、少数网民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失职。

网易网友“afr”:这样的事件出来后不想着执法的公正性而是一拖再拖甚至徇私舞弊,人民群众都看着你的根基还稳吗?
网易网友“loki777888”:局长喝没喝酒,深圳警方已调查数月,这效率!
网易网友“暗访”:我只想问,对警方涉嫌大事化小,徇私舞弊的行为,深圳的检察机关在干什么。
新浪微博网友“orthodoxist” :当初网上几乎就没人相信深圳警方给予的答复,大家都在猜测是不是深圳警方有包庇该副局长醉驾之嫌,现在好了,有了新的证据,这让大众以后还怎么相信深圳警方?

涉事单位所在地示意图
专家点评
从舆情角度看,针对是否饮酒问题,官方调查始终较为暧昧,为网络舆论的发酵提供了条件。森林公安分局针对新闻记者的回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事件的朦胧感。多个渠道的信息叠加使得民众更为坚信质疑结果。此舆情再次遇到视频爆料,说明了背后的民间推动力量较为强大,舆论质疑声音也正逐渐进入主流,涉事机构应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事件调查进展。在此舆论环境下,官方机构有必要再次澄清办案经过和依据。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监控视频中,当事人钟宇军一系列行为彰显其醉态,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报道,深圳交警现在未做好充分准备,在回应中顾左右而言它,并未对视频内容作出有针对性回应,这种回应自然不能打消网民顾虑,自然对危机的处置效果极为有限。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这是旧事件的新舆情。面对新舆情,有关部门响应迅速,公布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但遗憾的是,对媒体公布所视频证据的真实性及其相关调查情况等,没有进行及时回应,不能起到网络引导作用,舆情的负面影响未能消除。公职人员违法这样的敏感事件,有关部门唯有尽快核查事实真相并及时全面公布调查结果和严格依法依规惩治涉事人员,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警方4月份应对事件时,很严谨、专业,至今令人印象深刻。此次疑似“酒驾”的视频资料流出后,却采取了“不接受采访”之类的回避办法。舆论从此前对“酒驾”的怀疑到依据“视频”坐实,已经倾向于其中有护短行为。所以最好及时给公众和媒体一个严肃、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避免随时间推移,旁生枝节,增加舆情应对难度。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不论是响应速度、信息发布上,还是舆情研判、应对措施上,相关部门在此次舆情处理中都不够妥当。钟宇军肇事逃逸案发生在4月20日晚,但对其是否饮酒,官方数月来一直给说法,这难免有“蒙混过关、包庇犯罪”之嫌。当7月20日澎湃新闻获得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请求采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却被拒绝,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市城管局的回应也过于“敷衍”,这些都体现了相关部门没有舆情研判意识,导致7月23日澎湃新闻公布监控视频后陷入被动地位。尽管当天16:39,“@深圳交警”发布了相关通报,但为时已晚,且其说辞没有说服力,也未表示要核实监控视频。这一系列不当举措自然引来了公众质疑声浪高涨,对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是致命的伤害。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一次没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已经导致了一个公安分局副局长被免职、被拘留,难道处理得还不够重吗?为什么这一事件还会二次发酵呢?民众曾质疑事件背后可能存在公安人员酒驾和公职人员包庇行为,外地媒体曝光的视频加重了这一疑问,而交警第一时间的回应却未能解除疑问。现在警方和纪检部门需要直面舆情、直面质疑,尽快给出客观公正、让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公安部门的舆情应对一向给力,在应对钟宇军事件时之所以进退失据、捉襟见肘,非舆情应对失策之过,而是事件的处置本身给负责舆情应对的部门挖了一个他们无法填补的大坑。此事的教训在于,任何情况下,公权部门不可为个别人背书,越是官员,越要接受监督。公安部门没在第一时间对钟宇军进行酒精测试(尽管有种种借口),就为后续事件埋下了伏笔,无论怎么表白、说明、通报,都不可能打消公众的疑虑,政府部门公信力必然会因这一个人而受到损害。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从一开始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态度就是封闭自己,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和质疑,即使在记者取得了相关的视频证据之后,也不肯主动面对事实真相。肇事、逃逸、酒后,而且最后还死不认错,隐瞒事实,找人封口。这样的官员还停留在重要的公务员岗位上,是对公安干警荣誉的巨大损害。深圳市公安部门此前善于和媒体互动,积累了很不错的声誉,因为此事都受到了影响。不解释不辩解不面对任何事实,说起来还不是多大的事,但其实不尊重的并非仅仅是媒体,本质上是对于法律的藐视和不尊重,因此才会让更多人愤慨。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