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正式公布
今年全省各级机关
计划招考公务员17307名
其中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计划招录10名
具体如下

想报考的朋友们千万不要错过
这些重要时间节点
01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2日16:00
02
缴费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2日18:00
03
参加考试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3日9:00至2月26日16:00
04
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11日9:00后
05
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8:45 《申论》
(含《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
《公安专业和申论》)
还请大家多多注意哦
公告还提到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考信息查询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730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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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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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还可通过
以下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
和报考资格条件
广东组织工作网
(https://www.gdzz.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hrss.gd.gov.cn)
广东人事考试网
(http://rsks.gd.gov.cn)
“粤省事”“粤讲粤政”
“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
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
也可通过登录当地
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进行查阅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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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01
笔试科目
一般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和申论》。笔试大纲见附件4。
02
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 下午
2∶0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15—6∶45 《申论》(含《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专业和申论》)
03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成绩×6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专业和申论》成绩×50%。
04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
01
确定面试对象
同一职位(组)招录人数1—3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人数4—5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分别为笔试成绩前10名和前12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法院、检察院及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部分招录职位(见职位表)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02
集中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执法专业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为《公安专业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职位)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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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
递补录用与调剂补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如无人报考、无人入围的职位较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面向符合空缺职位要求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进行调剂补录(具体以届时所发公告为准),录用人员需在录用单位服务满5年。
相关事项
(一)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报考咨询电话(附件5)。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或相关考区联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步转发。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报考者可仔细阅读《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大纲》,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2.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外发布招考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内部人士透露”“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3.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4.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含有或者暗示“官方真题”“官方标答”“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考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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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截至2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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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编辑/赵晓莹
责校/袁承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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