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2023-09-29 深汕视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划定全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并就近期森林防火禁火部署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范围

全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镇政府报告。举报违规野外用火和提供森林火案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物质奖励。

举报及报警电话:0755-22106112、0755-33285119。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9日

编辑/赵容祺

责校/刘柱

往期 · 精选

一图读懂 |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深汕加速度”冲刺“倍增发展年” 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

5大关键词,透视2023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深汕元素

投资250亿!深汕合作区“牵手”比亚迪夯实智造新城基石

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外贸今日首航

爬山、露营、骑马,享受田园都市、滨海风情,品味特色小吃……深汕吃喝游玩攻略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