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2023-08-21 深汕视点

深汕特别合作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

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若发现普查机构以及普查人员有违法、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举报。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深汕特别合作区及四镇经普办电话

0755-2210 0815(业务咨询)

0755-2210 0816(举报投诉)

小漠镇:0755-2210 2668

鹅埠镇:0755-2209 0162

赤石镇:0755-2210 2828

鲘门镇:0755-2210 3010

来源/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赵晓莹

责校/袁承咏

往期 · 精选

一图读懂 | 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深汕加速度”冲刺“倍增发展年” 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

5大关键词,透视2023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深汕元素

投资250亿!深汕合作区“牵手”比亚迪夯实智造新城基石

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外贸今日首航

爬山、露营、骑马,享受田园都市、滨海风情,品味特色小吃……深汕吃喝游玩攻略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