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 深圳中院推出“落实立案登记制”8项措施
2023-02-18 23:0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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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 深圳中院推出“落实立案登记制”8项措施

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页面截图。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18日讯(记者 张玲)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2月17日,深圳中院发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等8项措施。

记者从《若干措施》了解到,此次推出的8项措施包括: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优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依法实施诉前保全制度、优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实行诉讼费用主动退费、优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健全与代表委员及律师协会联络机制等8项措施。

刚刚闭幕的2023年深圳两会,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就强化金融债权司法保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对近两年来积压没有立案的个人消费信贷金融批量案件尽快予以立案,统筹协调好各区法院为此类案件分类分级分层立案。据闵齐双代表介绍,个人消费信贷金融批量案件的收案在2022年深圳部分法院甚至出现了“一号难求”的情况。 (此前相关报道:代表热议|闵齐双:加大执行力度 强化金融债权司法保护

在深圳两会闭幕后第二天,深圳中院发布上述《若干措施》,在闵齐双看来,这也是深圳中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呼声的举动,值得肯定。

闵齐双代表在2023深圳两会期间接受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张玲 摄)

记者注意到,以立案登记制为例,《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渠道,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若干措施》对立案时限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即: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 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统一两级法院立案申请材料清单指引,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于涉及立案相关的投诉渠道也一并公布: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确保"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

【附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具体措施(摘录)

1、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渠道,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 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统一两级法院立案申请材料清单指引,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确保"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

2、优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尊重当事人意愿,除应当先行调解的纠纷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直接予以立案登记。诉前调解中,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调解的,即转立诉讼案件。对无正当理由超过1个月调解不成的案件,转立诉讼案号,避免久调不立”。

3、依法实施诉前保全制度。对利害关系人诉前调解阶段提出的保全申请,依法按照诉前财产保全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依法作出决定。畅通保全异议渠道,做到"该保才保""应保尽保"。

4、优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受送达人超过2小时未查阅的,通过人工或智能AL系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予以提醒,在短信中设置超链接,确保一键点击查阅文书;当事人或代理人明确要求提供纸质法律文书的,免费提供法律文书自助打印或邮寄纸质法律文书等服务。

5、实行诉讼费用主动退费。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的案件,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主体、数额明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内部退费流程,实现诉讼费"在线退费""应退尽退"。

6、优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对通过12368热线话务员未能即时解决的诉求,推送短信告知来电人诉求转办进程,对诉求解决情况实行眼踪回访、满意度调查;对因高峰期占线未接通的来电当日完成回找,做到群众来电接听率100%,诉求回应率100%,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依法依规签发律师调查令,确保全面、准确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切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优化电子卷宗系统功能,有效满足案件代理人复印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需求,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

8、健全与代表、委员及律师协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避免信息不对称。建立两级法院与律师协会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听取律师协会对全市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编辑:刘梦婷 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