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开始票选 深圳中院入选
2022-12-29 14:16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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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开始票选 深圳中院入选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29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哪几个才是你心中的重大、典型并能推动我国新时代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件?现在,决定权在你手中!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对全国法院2022年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社会上产生具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和初评后,产生了40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入选40件候选案件。目前,40件典型案件已进入公示和投票阶段,网友每次投票最多可选十个案件,也可推荐心中的重大典型案件,在备选栏中填写案件名称、审理法院。

(投票地址:https://v.cctv.com/special/tp/2022law/index.shtml

记者注意到,入选40件候选案件中不乏全国首例,如“全国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修复执行案”“全国首例新三板市场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案”“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等。其中,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是我国境内法院审结的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呼某亦成为我国境内首位真正意义上的“破产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呼某于2014年至2016年间投资经营深圳市呼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呼延文化公司”),2016年底呼延文化公司关闭,导致呼某负债480余万元。2018年,呼某卖掉唯一住房,将260万元卖房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坚持还债,仍欠100多万元未能清偿。2021年6月9日,呼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深圳中院经审查,于9月2日裁定受理呼某的个人破产清算申请,11月8日依法裁定宣告债务人呼某破产。自宣告呼某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呼某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2021年12月6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经管理人申请,深圳中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同时终结呼某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的推荐理由是:从法律效果来看,该案在司法实践中首次激活了豁免财产、免责考察期等个人破产重要制度规则,为全国立法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从创新理念上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了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相较于重整、和解程序的协商免责而言,个人破产清算程序为法定免责,对债务人的审查最为严格、程序最为完整,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石。从社会和经济效果来看,该案在个案层面向社会公众清晰展示了个人破产制度在防范债务人恶意破产、逃避债务方面深思熟虑的规则设计,传导了现代社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法律温度,彰显了让“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获得经济重生机会的个人破产制度理念。

[编辑:金洪竹 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