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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好合:商家未按承诺退款

百年好合:商家未按承诺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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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10月27日在商家处定制了婚纱摄影服务,并支付了婚礼当天的化妆师、摄影师和摄像师的一半费用3000元。在挑选摄影摄像的拍摄风格及签订相关合同的过程中,商家均无实质性的进展,故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已支付费用,与商家协商未果。

投诉对象:深圳市百年好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消费者要求:退回婚礼摄影、摄像费用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19年10月27日在商家处定制了婚纱摄影服务,并支付了婚礼当天的化妆师、摄影师和摄像师的一半费用3000元。在挑选摄影摄像的拍摄风格及签订相关合同的过程中,商家均无实质性的进展,故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已支付费用,与商家协商未果。诉求:退回婚礼摄影、摄像费用。

福田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于2019年12月2日与商家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其妥善处理投诉。后消委会多次致电商家负责人,商家承诺退款并表示在12月底完成退费,在过了约定履行期限后,我会多次催促商家履行承诺,商家仍故意拖延不配合调解。经查,商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翠湾社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311栋一层。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