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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拒绝“野味”远离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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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拒绝“野味”远离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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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从根源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全省各级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深圳新闻网2020年2月14日讯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重大影响,相关研究指出疫情发生与野味消费习惯有密切关系。为警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从根源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全省各级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一、摒弃不良饮食观念,自觉拒绝“野味”消费陋习

受不良饮食文化观念影响,一些消费者对“食用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的说法深信不疑,再加上野生动物的稀缺性,吃野味成了有面子的消费。然而,当前人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大多数生存环境不清、来源不明,其中暗藏很多病原体,包括H7N9禽流感、埃博拉、鼠疫、SARS等。这些病原体如果在猎捕、运输、饲养、宰杀、储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容易导致发生传染病等疫情。有研究表明,人类传染病的病毒70%来源于野生动物,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就被指为可能是此次新冠病毒的源头或中间宿主。因此,滥食野生动物给人类健康带来威胁和伤害。广大消费者切莫迷信“野生动物滋补功效”的传言,要自觉摒弃危险的饮食观念,坚决抵制“吃野味”等消费陋习。

二、强化消费责任意识,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

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影响,已经引起全球的关注。对此,我国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2月1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并强调滥食野生动物将依法受到惩处;连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广大消费者应强化消费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不做违法经营者的“帮凶”。同时要主动参与执法监督,积极举报滥食和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一旦发现线索,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三、树牢食品安全理念,主动远离活禽和非法私宰

广东是消费大省,生鲜家禽消费量大,为防止生鲜家禽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污染,确保生鲜家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早在2014年,广东省政府就颁布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并对活禽经营市场实行“1110”制度(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售市场活禽当日零存栏)。但仍有一些不良经营者罔顾规定,或偷偷销售活禽,或进行家禽私宰销售。对此,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理念,自觉抵制活禽和私宰家禽销售,选择正规活禽经营市场消费,选购来源清楚,严格检疫的生鲜家禽产品,养成文明、安全的饮食消费习惯。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安全消费,牢记心上。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自觉树立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田志强)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