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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赴各区开展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赴各区开展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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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第一部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11年来效果如何?

深圳特区报2019年8月12日讯(记者李舒瑜)从世界工厂到创新之城,深圳的成长与“蜕变”离不开法治环境的建设。作为全国第一部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11年来效果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之下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从5月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我市各区各企业和科技机构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就多次率队赴南山和坪山等区进行执法检查,他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影响科技创新的关键问题,持续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为深圳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成效: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超过50%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于2008年正式实施,在诸多方面开创了全国先河。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条例,始终将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去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55亿元,增长57.7%,如果从2012年算起,六年来年均增长超过50%;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2%,与世界水平最高的以色列相当;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8万件,实现全国“15连冠”,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1.25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185家,总量达14415家,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296.63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三成,成为全国一面旗帜。

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是深圳创新的一个显著特点。在深圳,有6个“90%”之说:90%的创新型企业为本地企业,90%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的研发投入源自企业,90%的专利产生于企业,9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90%的重大科技项目由龙头企业承担。

问题:部分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仍受制于人

成绩令人欣喜,但现实让人警醒:我们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依然不足,容易被别人“卡脖子”。

在各区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中,大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谈得最多的,就是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南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科技强区、创新高地,南山区聚集了全市70%以上的高等教育科研机构,但高校、科研机构数量只是北京海淀区的十分之一。

市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也坦言,我市基础研究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原创性技术成果比较欠缺,部分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受制于人。

此外,我市科技创新还存在以下几大短板: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储备不足,与创新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大科学设施建设起步晚,缺乏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难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存在失衡,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加强等。

建议:在“卡脖子”处下真功夫

深圳科技创新要再上台阶,就应该脚踏实地“缺什么补什么”,在“卡脖子”处下真功夫,这是调研中大家的共识。

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近年来,深圳加大了引才力度,但高端人才较北京、上海等城市还存在较大差距。市人大代表吴苏州建议,深圳在加大人才房建设的同时,创新思路将一些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成为人才公寓,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也有代表认为,我们重视人才不能仅盯着高端,大量应用型人才是深圳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引才需要精准施策,不仅要引得进,还要留得住,用得好。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光峰科技拥有专利1400多项,也一直苦于被国内外企业侵权。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通过,给了企业维权很大支持力度。

还有不少代表认为,我市需要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持续发力。要继续加大对基础科学的科研投入,布局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和高水平科研院所,推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要积极搭建产学研“精准对接”平台,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避免唯论文、唯专利、唯项目等片面量化评价,鼓励科研人员“十年磨一剑”。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