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13日讯(记者 蒋东霖)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雷霆护航”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圳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打击行动。近日,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面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活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下称“通告”)。
根据《通告》要求,任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物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敦促有关人员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争取宽大处理。深圳公安将始终保持对涉枪爆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排查消除枪爆风险隐患,全力营造平安祥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通告》中所指的枪支包括哪些?
枪支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电磁枪等各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弹片。弩是指以机械外力助推箭的发射装置。
二、《通告》中所指的爆炸物品包括哪些?
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三、《通告》中所指的管制刀具包括哪些?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等。
四、《通告》中哪些行为不能碰?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
(三)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的信息;
(六)制造、销售仿真枪;
(七)违规制造、销售、贩卖、寄递管制刀具;
(八)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
五、已经违反上述行为怎么办?
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仿真枪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六、上交时间节点是何时?
2026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构成犯罪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不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逾期不投案自首、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如果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八、发现涉枪爆违法行为如何举报?是否有奖励?
市民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也可直接到就近派出所进行举报。公安机关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涉弩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