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8日讯(记者 刘梦婷 张文卿)《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决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帖将修改决定中“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解读为“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经查,系对新版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片面解读与过度夸大。
修改决定第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多位行业人士指出,对这条法规的理解,关键在“有序探索”四个字。
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仅限于测试示范,在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技术功能验证场景,促进自动驾驶技术的逐步迭代完善,市级层面并未出台商业化试点的相关政策。只有安全有保障,责任划分明确,消费者才敢坐,企业才敢跑,保险才敢保。条例的修订,恰恰说明了深圳对自动驾驶的态度是审慎的,先立规矩,再“有序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