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新规6月1日落地实施,深圳启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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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2日讯(记者 胡津玮)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同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新一轮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对辖区入网餐饮商户展开拉网式排查。

新规从制度层面对外卖商户的准入和日常经营划出多条硬约束。入网餐饮经营者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场所保持一致,不得持虚假或他人资质入网经营;网店名称须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并在平台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门店实景和实际地址。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户,还须在页面醒目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加工环节方面,新规明确食品须在操作区内制作,禁止将订单转包给其他经营者代工,同时对餐食包装和封签提出要求——包装材料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封口应保证开启后无法复原,以防配送过程中被污染。平台方也被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入网商户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和定期核验,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采取限流、下架等措施并报监管部门。

深圳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商户资质、后厨环境卫生、信息公示和食材安全四项重点,排查对象向月销量超5000单的网红餐饮、各品类热销前十商户、一址多证多店的"档口店"以及校园周边、城中村等高风险区域倾斜,同步开展食材抽检和快检。执法首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商户1189家,发现问题217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7份,立案查处80宗,对23家违规商户作下线或置休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也公布了近期的执法典型案例。南山监管局在突击检查某驴肉火烧店时发现店内无驴肉原料,库存仅有马肉和马杂,经送检检出驴源性、马源性和猪源性混合成分,案件因涉嫌掺杂掺假且销售金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已移送公安机关。宝安监管局查获一烧鸡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证件编号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无任何办理记录,当事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同样已移送公安。另有龙岗区一餐饮店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老坛剁椒"配料被行政处罚;大鹏新区一面包店被查实自身后厨长期闲置,线上接单后实际交由另一家餐饮单位代工制作,涉嫌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违规委托加工,已被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外卖商户证照信息可疑、餐品封签破损或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

记者:胡津玮 审核:叶梅 校对:周浩桦 责任编辑:陈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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