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25日讯(记者 关嘉晖 通讯员 徐德佳)根据光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3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区商务局党组、区审计局党组等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宣传部、区委保密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有的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加强,项目采购不够规范,合同流程把关不严格;有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调研工作不够全面深入,培训不够扎实;有的对以往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对标区委落实巡视整改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指出问题,建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党组织“一把手”要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班子成员要结合“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工领域整改任务。有关分管区领导要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和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等形式,统筹抓好分管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区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责任分工,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为加快建设“一城三区”贡献力量。
被巡察党组织将于3个月内向区有关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同时按要求分别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