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关于婚约财产纠纷的民事判决书。
原告黄某诉称,他在支付了36.6万元彩礼及“五金”后,与被告举办了婚礼并共同生活。但如今女方拒绝领取结婚证,双方无法生活一起,为此黄某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黄某与被告贾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恋爱关系后,被告贾某应返还原告彩礼。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判决三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款24万元。(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