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轮候超3年可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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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将拟调整完善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工作。

调整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时限。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轮候期间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3年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此外,广州市加强对轮候对象的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轮候对象原则上每3年参加一次资格审核,自收到住房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审核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相关资料。

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原轮候号不变;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

轮候对象未按规定签收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南方+记者 郎慧)

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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