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社共治快报|深圳湾垂钓之争:钓鱼爱好者的需求与城市管理的困境
2025-06-06 17:49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5年6月6日讯(记者 范洋航 张玲)一米一钓竿,一人一板凳,深圳湾观海栈桥上,上百根鱼竿静静伸向海面,钓鱼者沉默的身影与城市天际线构成鲜明对比。
傍晚时分的深圳湾观海栈桥,海风轻拂,数百名垂钓者沿桥边一字排开,每人面前竖立着三四根鱼竿。年轻面孔占据多数,也不乏女钓友身影。他们脚下散落着饵料包装,小桶里偶尔有几条小鱼游动,多数时候空空如也。
这种景象已成为深圳湾的日常图景,即使在普通工作日,栈桥上至少聚集上百位垂钓者。而他们背后的鱼桶里,折射出的是一场持续多年的城市管理困局。
禁渔令下的执着,深圳湾垂钓管理困境
2024年5月1日,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深圳湾禁渔期再延长5年,至2029年4月30日。这是自2014年5月该区域成为我国首个实行常年禁渔的海湾禁渔区后的第二次延期。
禁渔区规定明确: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然而,钓鱼爱好者们对此有自己的解读:“休闲垂钓属于市民休闲娱乐活动,不属于捕捞行为,未在禁止之列。”观海栈桥上,禁钓提示牌随处可见,广播循环播放着禁止垂钓的通知。但钓鱼者们发展出一种“选择性屏蔽”能力。
“深圳湾海岸线除湿地公园等地段外,其他线段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能钓鱼。”一位资深钓鱼爱好者向记者强调,“公园方不是法律制订部门,更不是执法部门,无权要求海岸沿线禁止钓鱼。”钓鱼爱好者们特别区分了“禁渔”与“禁钓”的概念。他们认为“禁渔只是禁止营利性捕捞,并非禁止休闲娱乐性钓鱼”。这种对“捕捞”的定义分歧成为冲突的核心。
然而,公园管理部门面临着现实难题。深圳湾公园是典型的线状公园,东西长、南北短。游客在桥上钓鱼存在安全隐患——鱼竿、鱼钩容易伤到行人。同时,聚集垂钓对鸟类觅食造成影响。公园十余公里的海岸线仅有不到百名安保人员,加上禁渔区执法大队的几十人的巡逻队伍,管理力量捉襟见肘,常常上演“猫鼠游戏”的戏码。“设置禁止垂钓宣传牌和广播是‘疏解密集人流,维护秩序’的举措,旨在缓解不同亲海需求市民间的矛盾。”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
城市治理新课题,如何寻求平衡之道
作为人均GDP领先的现代化都市,深圳对于不同亲海需求的市民仍未得到一个妥善解决的方案。此外,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深圳湾钓上大鱼”的视频吸引着更多新手加入,周末时,栈桥边的鱼钩鱼线多到在海中互相缠绕,岸边钓友摩肩接踵。
这片水域是东半球候鸟迁徙的关键“中转站”,每年有超过10万只候鸟在此栖息。相关人员指出:“钓鱼人群聚集产生的喧哗和人为干扰,直接压缩了鸟类的觅食空间。”更令人忧心的是,近年已出现钓获小鲨鱼、魔鬼鱼等保护物种的情况,这些正是深圳湾生态恢复的指示性生物。此外,记者还观察到部分钓鱼者行为加剧了矛盾:有人将拇指大的小鱼直接丢弃岸边,任其干瘪;有人现场杀鱼,留下满地碎屑;还有人将钓获的大鱼当场卖给围观路人。
在这场僵局中,多方观点、矛盾开始显现交集。钓鱼爱好者们并非拒绝管理,而是呼吁从“堵”转向“疏”:“为什么不能在非生态核心区开辟指定钓点?”不乏老钓友提议,“像香港那样发放垂钓许可,既满足需求又便于管理。”事实上,盐田海滨栈道、大鹏背仔角等区域虽明令禁钓,但因距市中心远、监管较松,已成钓友“地下据点”——虽然并不值得提倡,但这也恰恰证明疏导的必要性。
亟待相关部门加快立法
就深圳湾垂钓等相关问题,记者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疑问,但截至发稿,相关部门仍拒绝回复。也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的管理规定已经在出台流程中,预计今年会有硬性的法规、制度对垂钓问题进行规范。或许,方便、合法的垂钓区在不久后也会在深圳出现,尽可能地满足市民的亲海需求。
就相关问题,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监事黄志明表示,涉及“禁渔”与“禁钓”的法律区分从法理上讲,是成立的。渔业法中的“禁渔”制度立法本意是保护渔业资源,规范对象是生产经营性捕捞活动。而垂钓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娱乐性特征,不应简单等同。此外,就深圳湾垂钓的问题,公园管理方作为事业单位,其管理权仅限于维持秩序,若没有立法支持,强制驱离可能构成越权。深圳作为滨海城市有大量垂钓需求,如管理部门缺乏执法依据,应加快立法,一是明确垂钓的法律属性,二是划定可垂钓区域与禁钓保护区,三是规范执法程序。
夕阳西下,深圳湾大桥被染成金色。栈桥上的钓友们开始收拾装备,在不远处,成群的白鹭掠过红树林,它们的存在印证着十年禁渔的生态价值。寻找垂钓自由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或许正如寻找鱼群洄游的规律——需要耐心、科学,以及对这片海域所有生命的尊重。深圳湾的浪涛声里,回荡着一座海滨城市的治理智慧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