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不告诉两女儿父亲下葬地点被诉
2025-04-08 14:58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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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审结一案。刘父去世后,长子刘甲、小女刘丁及母亲未经长女刘乙、次女刘丙同意,私自安葬骨灰并拒绝告知地点,致二人无法祭奠。
在庭审中,长子刘甲、小女刘丁承认取出父亲骨灰并安葬,之所以未告知刘乙和刘丙是出于母亲刘某意愿,因为两人对父母关心不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已侵犯祭奠权,最终判决三被告需告知刘父安葬地点,并寄语双方修复亲情。
(北京晚报、北京丰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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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