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某个破清算案入选 广东高院15个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深圳有3个
2023-02-27 23:17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21年11月8日,深圳中院破产庭庭长曹启选(中)将一份个人破产清算裁定书送达至呼某手中。(本网资料图)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7日讯(记者 张玲)2023年2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5个案例,主要涉及企业破产、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内容,涵盖农业、房地产、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这些案例表明了破产审判对危困企业的拯救价值和综合处置债务纠纷的能力,也显示了破产审判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特有功能。
据了解,广东法院5年来通过破产重整让167家企业重整再生,康美药业、雪莱特、浪奇、飞马、赫美、索菱等7家上市公司全部重整成功。2022年,通过重整化解债权债务395亿余元,保障2555名职工就业,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年内,快审案件6个月可以完成。
此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15个典型案例,有3个案例来自深圳法院,占比20%。这三个案例分别是:
内地首例跨境破产协助案——森信公司清盘人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案。本案是202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签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发布后,内地法院援引《企业破产法》并适用《试点意见》审理的全国首例跨境破产协助案件,是两地跨境破产协助机制从制度建立走向司法运行的首次具体司法实践。
预重整有效破解上市公司重整困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基于上市公司的特殊性,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前置审查程序涉及的部门多、层级高、审查耗时较长,为保障困境上市公司及时获得破产保护、不错失拯救良机,深圳中院对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启动市场化预重整,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充分吸纳预重整期间重要工作成果,从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用32天。
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创业人——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本案系全国首个个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破产清算作为个人破产制度中的兜底性程序,是个人破产三类程序中最为严格、要求最高、救济力度最大的程序。从法律效果来看,呼某案的成功办理,确定豁免制度的范围标准,为个人破产制度实践发展积累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示范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