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APEC机遇 律师提醒:切勿轻信便捷通道 严守跨境资本流动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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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10月8日讯(记者  张玲)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将在深圳举办。深圳如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涉外律师肖燕就资金流动合规发出提示:广大市场主体,依托 APEC 平台拓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业务时,必须严守跨境资本宏观审慎管理与外汇监管底线,规范资金跨境流转全流程,坚决防范违规跨境资金流动衍生的刑事法律风险。

华商律所涉外律师肖燕擅长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和跨境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长期为各类市场主体跨境经营活动提供一体化涉外法律保障。她告诉记者,跨境资本有序流动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境外直接投资应当严格遵循我国对外投资管理、外汇管理法律法规。

肖燕律师指出,境内主体实施境外直接投资,应当依法履行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或核准程序,这套程序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按规定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或批准文件;涉及返程投资的,同样应当履行外商投资准入、外汇登记等法定监管手续,确保资金跨境路径真实、交易背景合规、资金流向可追溯,实现 “实质真实、程序完备、监管可溯”。任何规避监管、虚构交易背景、借助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实现资金跨境出境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肖燕结合经办的跨境投融资刑事案件以案释法:该案当事人计划开展跨境投融资布局,但涉外法治意识薄弱,未依法完成 ODI 备案审批,轻信所谓 “便捷通道”,采纳他人推介的非法路径安排资金出境。当事人主观上误认为仅简化流程、不存在违法故意,忽视跨境资本监管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其行为已经违反外汇管理及刑事法律规范,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当事人直至案发才认识到行为的法律后果,但相关法律责任已经产生,损失难以挽回,教训十分深刻。

肖燕律师提醒说,该案充分印证,跨境投融资领域不存在法律 “灰色捷径”,不知法、不懂法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追责的理由。她认为,APEC会议搭建起对接 21 个成员经济体经贸投资的广阔平台,跨境贸易、投融资、金融合作机会集中释放。广大市场主体在抢抓亚太合作红利的同时,必须系统性提升涉外法治思维,深刻认识跨境资本监管的制度价值,在项目立项阶段前置开展跨境资金合规审查,严格落实 ODI 备案、外汇登记、真实性核验等法定要求,主动识别、前置化解跨境金融法律风险,做到知法、尊法、守法、善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开放越深化,安全越重要。当好APEC 东道主,既是展示深圳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更是彰显我国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完善跨境资本治理的大国担当。肖燕建议,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应当借助专业涉外法律服务做好全流程合规研判,坚守法律底线,在法治轨道上深度参与亚太区域经贸合作。唯有坚持合规先行,方能有效防范跨境金融法律风险,牢牢守护企业经营安全与国家经济安全,在亚太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中把握机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记者:张玲 审核:潘润华 校对:潘祥中 责任编辑:孙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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