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心存侥幸醉驾电动自行车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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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龙岗交警持续开展“猎虎”行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一并严查。交警提醒:酒驾不分车型,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同样违法。

9月30日至10月2日凌晨,坂田、南湾中队接连查获3名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男子,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驾标准。

3名当事人都心存侥幸,以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没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葛雯萱

审核:陈庆 郑晓鹏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罗明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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